全美第17州 纽约州“红旗法”周六起生效

【侨报纽约网报道】纽约州长葛谟签署的红旗(Red Flag)枪支管控法案,将于本周六(8月24日)起生效,纽约将成为全美第17个拥有红旗法的州。

该法规禁止那些对自身或他人表现出潜在危险倾向的人购买或拥有枪支、步枪或霰弹枪。

本月早些时候,在德克萨斯州埃尔帕索和俄亥俄州代顿发生大屠杀之后,全州对加强枪支管制的呼声再次浮出水面。

曼哈顿地区检察官万斯(Cyrus R. Vance Jr)与布朗士检察官克拉克(Darcel Clark)共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在我们的同胞被枪杀之后处理问题,已无法抚慰人心。”

“作为一名地区检察官,降低枪支暴力确实是我的首要任务之一。拯救生命、造福人群,纽约义不容辞。”

从星期六开始,亲属、家庭成员、学校单位、警察和检察官如果察觉有人表现出潜在危险倾向,都可以向州最高法院申请“极端风险保护令”(extreme risk protection order)。

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拥有、持有或接触到枪支,并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威胁。

法官将在收到申请的同一天做出是否举行听证的决定。

如果发现某人“可能对他自己或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新法,颁发临时“极端风险保护令”,从而有效阻止风险人士拥有或购买枪支。

这样的命令将允许执法部门立即从此人家中缴获枪支。

法院将在3至6天内举行听证会,以决定是否对此人发出最多长达一年的禁枪令。禁令可以每年一续。

编译: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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