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85)- 阴谋

1804年7月,副总统阿伦·伯尔在决斗中杀死了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汉密尔顿毕竟不是普通人,他的去世引起极大的震动。他被视为“联邦党”的殉道者,伯尔呢,自然成了“杀人犯”。纽约州和新泽西州都以“谋杀罪”指控他,很多纽约人威胁要报复他。为了避免暴力倾向,汉密尔顿最好的朋友古弗纳·莫里斯在葬礼上致辞的时候,故意不提决斗的事。既然汉密尔顿临终前希望上帝宽恕伯尔,莫里斯也希望人们把注意力放在对汉密尔顿的哀悼上,而不是对伯尔的仇恨。可是,伯尔显然在纽约呆不下去了。他逃离纽约和新泽西,先到了费城。当他发现费城人也看他不顺眼时,他只好跑到南卡罗来纳州的女儿女婿家。南方和西部对决斗的宽容度比北方高多了,伯尔总算觉得安全一点。

 

虽然暂时安全了,但如今的伯尔狼狈不堪。他不但是个逃犯,而且负债累累。奢侈的生活让他整天寅吃卯粮,债主上门讨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过去,他被逼急了的时候还能厚着脸皮去求汉密尔顿,汉密尔顿再烦他也会想办法帮他暂度难关;国会休会或闲暇之时,他还能当律师赚钱。现在,汉密尔顿走了,他又因为官司缠身被迫关闭事务所,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副总统的工资,哪里够花?他前脚一逃,债主们后脚就把他在纽约的房子、产业、家俱都占了,拍卖之后得的钱还是不够还所有的债。到最后伯尔仍然负债八千美元,在当时是很大的一笔钱。要是换别人,早就崩溃了。伯尔却跟没事人似的,还跟女儿开玩笑说:我倒要看看纽约和新泽西“哪个州可以有幸绞死副总统。”

 

过了一阵子,舆论平复了一些。伯尔在确定首都华盛顿D.C.的检察官不会起诉他之后,决定回去继续完成他的副总统任期。1804年11月4日,第八届国会开始了它的最后一期。当休假归来的参议员们看到准时坐到议长座位上的副总统时,他们还以为见到鬼了。决斗的消息早就传遍全国,大伙琢磨着伯尔正亡命天涯,谁成想他居然敢回来。杰斐逊和麦迪逊都很客气地款待伯尔,谁也不提夏天发生的事。

 

总统对副总统和颜悦色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希望伯尔在接下来的参议院听证会上能秉公办事。此时,众议院已启动对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缪尔·奇斯的弹劾,弹劾案要由参议院裁决。参议员们是大陪审团,议长实际上是法官的角色。伯尔不愧是法律界的老手,他的表现非常专业,有条不紊,不偏不倚,让大家心服口服。最后,参议院否决了弹劾案,伯尔也受到一致的赞扬。

 

1804年底,大选结果出来了。杰斐逊和乔治·克林顿毫无悬念地当选总统和副总统。1805年3月2日,伯尔在参议院做了最后一次演讲,正式告别公职生涯。尽管演说全文没有保存下来,但据当时人的记载,他的语言优雅、温情,参议员们深受感动,很多人流下了眼泪。

 

3月4日,在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的主持下,杰斐逊再次宣誓就职。伯尔以嘉宾身份出席了就职典礼。然后,他就一路向西,开始了他的新征程。这个计划已经在他心中酝酿很久了,他相信,它将给他带来财富和荣耀,甚至可能还有一顶王冠。这个后来被称为“最深、最暗、最广的阴谋”到底是什么呢?

 

早在十个月前,当伯尔确信不能再做杰斐逊的竞选伙伴时,他便开始为自己谋划一片天。他会见了美国陆军在路易斯安那地区的总司令詹姆斯·威尔金森(James Wilkinson)。威尔金森是个名声很差的人,御敌无能,扰民有术,打英军没戏,打印第安人的武装也没戏,最擅长的就是袭击印第安人的村庄,烧杀抢掠。独立战争时,他曾被大陆军开除。但他极会钻营,哄得政客们很高兴,每次都能逢凶化吉,还步步高升。大家虽然知道他不干净,但都没想到他还有另一个身份:西班牙间谍。他倒不见得忠于西班牙,谁给他工资他给谁干活。如今,他拿着美国和西班牙两份工资,左右逢源。

 

伯尔当然不知道威尔金森的双重身份,他看中的是他的势力。威尔金森手握重兵,是西部的实权人物。他们俩筹划着攻占几块西班牙殖民地,就是今天的新墨西哥、得克萨斯等州。如果顺利,伯尔打算一直打到墨西哥城(Mexico City),在那儿登基当皇帝呢。威尔金森表示愿意效劳。稍后,伯尔拜访英国驻美公使安东尼·麦利(Anthony Merry)。他对麦利说,他打算煽动西部的美国领地脱离联邦,成为独立的国家,希望得到英国的支持。至于伯尔是真的想分裂西部还是忽悠英国骗点钱,没人知道。伯尔狡猾大大的,特别擅长掩饰自己的真实目的,跟谁都含糊其辞。这个本事后来救了他的命。

 

不管伯尔想干什么,1805年4月,他开始了第一次西部之旅。这一路上,他拜见了好多政要名人。虽然不担任任何公职了,但他从政多年交了很多朋友,比如,俄亥俄州的参议员约翰·史密斯,田纳西州的美国陆军少将、未来的总统安德鲁·杰克逊,还有爱尔兰移民、大富翁哈曼·布兰讷哈塞特(Harman Blennerhassett)。布兰讷哈塞特是伯尔的“死忠粉”,出钱出力支持伯尔,尽管他也不完全清楚伯尔到底想干啥。此行最重要的一站是俄亥俄的军事要塞马萨克。在这里,他与威尔金森密谈了四天。随后,他乘坐威尔金森给他准备的大船,沿密西西比河南下,直达新奥尔良。所到之处,伯尔受到很多社会名流和普通民众的欢迎。他鼓吹占领西班牙在北美的殖民地,正对西部人的心思。大家觉得这是好事,肯定会得到杰斐逊政府的支持。开拓进取本来就是咱的立国之道嘛。

 

在东部如过街老鼠的伯尔在西部成了香饽饽,但不是没有人怀疑他的动机。就在他圆满结束对西部的第一次“考察”的时候,费城的《合众国公报》刊登了一篇匿名文章,指责伯尔企图分裂西部,占领新奥尔良,征服墨西哥,而且得到英国的支持。与此同时,杰斐逊总统也不停地收到举报信。1806年3月,肯塔基的联邦检察官约瑟夫·汉密尔顿·戴维斯(Joseph Hamilton Daveiss)给总统写信,说伯尔企图分裂联邦。在接下来的六个月里,戴维斯一共给杰斐逊写了八封信,但总统先生全当耳旁风,根本没理会。主要原因是,戴维斯是“联邦党”人,汉密尔顿的忠实信徒。总统怀疑他危言耸听,公报私仇,以此打击西部那些与伯尔友善的“共和党”人。而且,戴维斯刚娶了约翰·马歇尔最小的妹妹,杰斐逊怎么能相信仇敌的妹夫呢?

 

这边杰斐逊无动于衷,那边伯尔动作连连。到1806年夏天,他已经聚集了很多有根有底的人,包括两个年轻人:塞缪尔·斯沃特伍特(Samuel Swartwout)和埃里克·鲍曼医生(Dr. Erick Bollman)。他们俩拿着一封由密码写成的信,从费城出发,去西部找威尔金森。这封信的作者应该是伯尔。信中说,他已经获得了英国海军的支持,伯尔和威尔金森将率五百到一千人沿密西西比河南下,从西班牙手中抢过那块叫巴顿·鲁治(Baton Rouge)的地方,那里的人民已准备好迎接我们啦!

 

在给威尔金森发信的同时,伯尔告诉财政部长阿尔伯特·盖勒坦,他主要是想在路易斯安那境内的一块土地上定居,没什么其它打算。反正,虚虚实实,伯尔把所有的人都搞得晕头转向,没人明白他的真实意图。

 

8月,伯尔第二次西行。他到哈曼·布兰讷哈塞特的庄园住了两天,决定以布兰讷哈塞特岛(Blennerhassett Island)为基地,筹集物资,聚集队伍,打算十二月初南下。就在伯尔忙忙活活地在肯塔基和田纳西之间穿梭往来的时候,10月初,塞缪尔·斯沃特伍特带着那封密信来到威尔金森的军营。10月10日,威尔金森忽然宣布,他发现了伯尔的叛国行为。在抹掉了跟自己有关的内容之后,他把这封信的影印件寄给杰斐逊总统。威尔金森是伯尔最早的合作者,甚至是这件事的主谋。但此时此刻,他有足够的理由背叛伯尔。他看出来了,美国根本无意与西班牙打仗,伯尔所说的英国援助也是没影的事,他的计划成功率不大。而且,美西保持和平,他就可以继续从两边拿薪水,何必跟着伯尔胡闹?

 

威尔金森下令逮捕斯沃特伍特和鲍曼医生,说他们“叛国”。两人大喊冤枉,说我们只是受人之托捎封信而已,又不知道里面写的是什么,凭什么抓我们?威尔金森才不管这一套呢。你们不知道?哼,有你知道的时候!这俩要求找律师,威尔金森说:反贼还想找律师?别做梦了!把他们送到华盛顿去受审!

 

斯沃特伍特和鲍曼被押到新奥尔良时,他们向美属新奥尔良最高法院申诉,要求法院颁发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还他们自由。法院同意了他们的请求,下令释放他们。但威尔金森根本不理。法院算老几?枪杆子才是硬道理。他派人把这俩押上船,驶往南卡罗来纳。到了查尔斯顿,南卡的联邦巡回法院再次颁发人身保护令,要求放人,但法院的命令再次被拒。全副武装的军人押着两人继续北上,前往马里兰的巴尔的摩。1807年1月23日,斯沃特伍特和鲍曼来到首都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市。

 

此时的哥伦比亚特区气氛已经很紧张了。杰斐逊总算对伯尔的阴谋深信不疑,并把消息告诉了国会。他没告诉国会的是,威尔金森剥夺了被告寻求律师帮助的权利,屡次违反法院的命令,严重侵犯了人权。总统似乎把自己平时鼓吹的那些“天赋人权”都扔到一边,铁了心要治这俩的罪。先把他们搞定,下一步就可以收拾伯尔了。

 

为了防止哥伦比亚特区的法院再发人身保护令,1月23日当天下午,激进的“共和党”参议员威廉·布兰奇·杰尔斯(William Branch Giles)提了个议案,要求对那些涉嫌叛国行为的人暂时废除人身保护令三个月。参议院的绅士们好像被伯尔及其同伙的事吓到了,居然以闪电般的速度通过了这个法案,你从来没见他们这么高效过。除了特拉华州的议员詹姆斯·贝亚德(James Bayard)以外,其余的人全部投赞成票。可见,那一天的华盛顿是怎样的“如临大敌”。

 

幸运的是,参议院的高烧没有持续太久。过了一个周末,大家终于回过味儿来:咱是不是自己把自己给吓傻了?连伯尔的影子都没见着就先乱了阵脚,羞不羞?1月26日,星期一。众议院开始讨论参议院的法案。两党的议员从来没有这么团结过。他们联起手来,以113票比19票的绝对优势否决了此案。众议员们表示,参议院简直是神经病,药不能停啊!

 

国会折腾完了法院折腾。1月27日,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判定斯沃特伍特和鲍曼不得保释。至此,整个首都已被两个年轻人的案子搅得沸沸扬扬,所有的好奇心都被吊起来了。大家痒得很,因为他们都知道,再过几天,联邦最高法院就要开庭了。这俩要是不上诉到最高法院才叫奇怪。咱们马上就有大戏看啦!

 

2月1日,最高法院开庭。2月5日,那位曾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代表马伯里的律师查尔斯·李来到最高法院。这一次,他代表斯沃特伍特和鲍曼。他说:我、要、人、身、保、护、令!

 

好吧,在继续讲故事之前,我们还是先搞清楚什么是“人身保护令”。

 

拉丁语“Habeas Corpus”原意是“你应该有身体”(You should have the body)。后来,它进了英国《大宪章》和普通法,成为“人身保护令”,意思是,你不能被非法拘禁,更不能被人间蒸发。法院用人身保护令命令拘禁他人者将嫌疑人送交法院,由法院决定他们是否应该被拘禁。这是对人权最基本的保障,可以防止政府或个人对公民的人身伤害。《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九款规定,“除非在叛乱和公共安全受到侵犯的情况下,人身保护令不得被废止。”公民有权得到公正、迅速的审判,政府不能无缘无故无限期地羁押公民。威尔金森的所做所为完全违宪,但杰斐逊就像没看见一样。不是他不懂法,而是他不尊法。

 

现在,摆在最高法院面前的是两个问题。第一个是程序问题:最高法院有权颁发人身保护令吗?第二个是宪法问题,涉及第六修正案:斯沃特伍特和鲍曼能在华盛顿D.C.受审吗?自从这个案子到了最高法院,大伙就明白它不再是被告人和政府之间的对抗,而成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对抗。就像四年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一样,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再次与杰斐逊总统狭路相逢。

 

案子一到马歇尔的手里,杰斐逊就知道不妙,他太了解他表弟了。他说,最高法院被马歇尔一手遮天,完全成了“联邦党”的堡垒,根本没正义可言。言外之意,马歇尔才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呢,他只想跟我对着干。这话说得可不对。此时的最高法院早已不是“联邦党”一统江湖。从1803到1807年间,艾尔弗里德·摩尔(Alfred Moore)和威廉·帕特森(William Paterson)两位“联邦党”大法官相继去世,杰斐逊提名了两位“共和党”人代替他们,一个是南卡罗来纳的威廉·约翰逊(William Johnson),另一个是纽约的亨利·布劳克胡斯特·利文斯顿(Henry Brockholst Livingston)。另外,由于疆域的扩大,国会又增加了一个大法官名额,他是来自西部肯塔基州的托马斯·托德(Thomas Todd),也是“共和党”人。应该说,杰斐逊虽然是个容易偏激的人,但他在挑选大法官时还是非常有眼光的。他选的这三位都相当出色,客观、独立、公正,不带党派偏见。如今,最高法院七位大法官中,四位“联邦党”人,三位“共和党”人,怎么能说是“联邦党”的天下呢?

 

但是,杰斐逊很快就发现了一个恐怖的事实:这几个“共和党”法官一进法院就好像被马歇尔施了魔法,变成马歇尔的铁哥们儿。他们在绝大多数案件中与马歇尔的意见完全一致,听凭马歇尔为所欲为,怎么这么没个性呢?其实,不是大法官们没个性,是杰斐逊自己想偏了。马歇尔根本没强迫他的同事们做任何事情,他以自己的公平、友善、温和征服了他们的心。他是天生的领袖,魅力无敌。杰斐逊老说马歇尔好吃懒做,马歇尔也确实喜欢吃喝玩乐,但他往往在不经意的玩笑中把你变成他的铁杆粉丝。

 

好了,让我们回到1807年2月13日,看看最高法院怎样判决斯沃特伍特和鲍曼的案子(简称“鲍曼案”)。关于最高法院是否有权发人身保护令,马歇尔的答案是肯定的。法院的这项权力来自宪法和国会的立法。马歇尔强调说,这个案子和“马伯里案”不同。在“马伯里案”中,最高法院以没有“初审权”为由拒绝向国务卿发“强制令”。在“鲍曼案”中,最高法院复审下级法院的案子,不受宪法关于“初审权”的限制。所以,根据《1789年司法法》第十九条,最高法院有权发人身保护令。

 

2月16日,查尔斯·李说,既然法院有权发人身保护令,那就放人吧。这就到了第二个问题。在接下来的四天里,法院听取了双方的辩论。政府提供被告“叛国”的证据,被告方指责政府违反第六修正案。2月19日,马歇尔说,法院还没有最后的裁决,但他允许被告取保候审。两天后,马歇尔宣布,斯沃特伍特和鲍曼无罪释放。所有的大法官一致同意,根据第六修正案,罪行在哪里发生,案件就应该在哪里审理。那两个明明在路易斯安那出的事,却被千里迢迢押到首都受审,明摆着违宪。这叫“程序非正义”。而且,法官们也认为,政府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人“叛国”。在这里,马歇尔引用了宪法对“叛国罪”的定义:

 

“叛国罪的表现只能是对美国发动战争,或投靠美国的敌人并向他们提供帮助。”若想证明斯沃特伍特和鲍曼叛国,必须证明他们确实参与了对美国的战争行为。如果他们只是参与了与国家为敌的阴谋,这种阴谋不能算叛国。而且,宪法明文规定,叛国罪需要至少两个证人,政府连一个像样的证人都没有,怎么定罪?

 

马歇尔的判词到此结束就很完美了,但是,也不知道咋想的,他居然又加了一段:

 

“如果战争行为真的发生了,所有的参与者,不管他们离现场有多远,只要他们参与了阴谋,他们也应该被视为叛徒。。。”

 

事实证明,这话说得有点不够严谨。或者说,马歇尔的意思是严谨的,但他将被人抓住把柄。在下面的“伯尔叛国案”中,他必须面对由他自己的这段话引起的挑战。

 

最高法院对“鲍曼案”的判决把总统气疯了,他认定这是马歇尔成心跟他捣乱。参议员杰尔斯威胁要修宪,禁止最高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众议院也有人开始议论弹劾马歇尔。但是,公众舆论显然是赞成法院的判决的。如果说有人滥用了宪法赋予的权力,那个人不是马歇尔,是杰斐逊。

 

“鲍曼案”毫无疑问让马歇尔和杰斐逊的关系雪上加霜。杰斐逊发誓,他要在下一个回合中把输掉的赢回来。那么,下一个回合,两个巨人将怎样搏斗?美国的司法体系会面临什么考验?请看下一个故事: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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