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8)-自由之声

今天,在任何一个国家,自由都没有像在美国这样得到如此透彻的理解,也没有像在美国这样被赋予如此高的价值。热爱自由是美国人性格中最重要的特点。然而,自由并不是上帝赐给美国的理所当然的礼物,也不是那位永远以胜利者的姿态高举着火焰的骄傲的女神。事实上,自由在新大陆步履艰难地走了400年,不断地变换着面孔和内容,她的每一个脚印都是血淋淋的。

 

1630年建立起来的马萨诸塞湾殖民地,让“纯净派”(Puritans)教徒们获得了自由,却让所有的非“纯净派”成员失去了自由。天主教徒,犹太教徒,英国的“新教”徒,“教友会”教徒(Quakers),“浸礼会”教徒,以及基督教的其他派别,都被视作异端,或遭鞭打,或被驱逐,或被送上绞刑架。

 

1631年2月,一位28岁的“纯净派”学者来到波士顿。马萨诸塞湾总督约翰·温特若普(John Winthrop)热情地欢迎了他,并邀请他担任波士顿教堂的助教。这可是个地位崇高、令人羡慕的职位,很多人做梦都想得到。但是,这个人不但拒绝了总督的邀请,还谴责了“纯净派”在马萨诸塞湾的所做所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疯了吗?这个人是谁呢?

 

此人名叫罗杰·威廉斯(Rodger Williams),1603年生于英国。他是个天赋极高的语言学家,精通拉丁语、希伯来语、希腊语、荷兰语、法语等9种语言。威廉斯毕业于剑桥大学,是著名的神学家。在剑桥上学时,他成为“纯净派”的一员。他不但学问出众,而且为人厚道,总是尽自己所能帮助周围的人,深受人们的尊敬,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与其他“纯净派”成员一样,威廉斯是个非常虔诚的基督徒,恪守“纯净派”的教条,相信《圣经》中的上帝是真正的、唯一的造物主。

 

从剑桥毕业后,威廉斯四处传教。他亲身感受到因信仰不同而引发的宗教战争给欧洲人带来的苦难,也目睹了英国教会的腐败与专制。渐渐地,他从研究和实践中得出了自己对宗教信仰的认识。1631年,当他到达北美时,他已经接受了很多“分裂派”的观点了。威廉斯拒绝温特若普总督的第一个理由是:“纯净派”与英国教会的决裂不够彻底,它仍然深受英国教会的影响。

 

            接着,威廉斯阐述了自己的另外两个著名的观点。第一,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宗教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他说,信仰的自由(Liberty of Conscience)是上帝赐给每个人的礼物,是天赋人权。人们应该追随心灵的感受去选择自己的宗教,任何人都无权将信仰强加到别人身上。“强迫的信仰会让上帝觉得臭不可闻。”第二,为了保证信仰自由,教会与政府必须彻底分离(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威廉斯认为,“基督的花园”(教会)与“野生的世界”(政府)之间应该有一道高高的“隔离墙”(Wall of Separation)。政府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教会处理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信仰是“个人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政府只能管理世俗事务,无权干涉人们的精神信仰。反之,教会也不能介入政府的施政方针。他说,耶稣从来没有号召用“钢铁之剑”(Sword of Steel)去帮助“精神之剑”(Sword of Spirit)。

 

            不要忘了,罗杰·威廉斯生活在十七世纪。欧洲所有的国家都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就是所谓的“君权神授”;所有的国家都有“国教”,比如法国和西班牙的天主教,俄罗斯的东正教,英国的新教,等等;当然,所有的国家都没有宗教自由。威廉斯岂止惊世骇俗,他简直就是大逆不道。他指责马萨诸塞湾没有宗教自由,而且政府与教会的关系过于密切。

 

温特若普总督对他的言论非常吃惊,他不明白这个本来前程似锦的年轻人为什么会走上“邪道”。威廉斯离开波士顿,到了“分裂派”建立的普利茅斯殖民地。他受到威廉·布莱德福总督的欢迎,并开始在那里传教。普利茅斯与马萨诸塞湾的信仰基本上相同,两者之间一直关系不错。虽然普利茅斯是“分裂派”的天下,但没多久,威廉斯就发现这些“分裂派”其实与“纯净派”只不过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区别,而且他们的专制作风如出一辙。

 

1633年,威廉斯离开普利茅斯,回到马萨诸塞湾的西冷镇(Salem)。西冷镇的教会比较倾向于“分裂派”,也比较宽容,为威廉斯提供了一个发表自己意见的场所。可是,接下来,不安分的威廉斯提出了他的第四个观点,立刻让马萨诸塞炸开了锅。他说,英国国王根本无权把美洲的土地分给殖民者,因为他不拥有这个大陆。国王应该先从印第安人手中购买土地,然后才能合法建立殖民地,否则,他签发的这些所谓的“公司宪章”和“土地授权书”就是一堆废纸。

 

这就太过分了,弄了半天,堂堂的“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成了“伪政权”。是可忍,孰不可忍!1635年10月,马萨诸塞湾议会(General Court)对威廉斯进行了审判,决定将他驱逐出马萨诸塞,并准备了船,打算把他押回英国。1636年1月,当执法人员来到威廉斯家抓他时,却发现他早在三天前就溜号了。威廉斯虽然有点“二杆子”劲儿,但不傻,他可不想乖乖地等着被送回英国。当时,他正生着病,在齐膝深的大雪中,奔走105英里(大约140公里),到了那拉甘塞湾(Narragansett Bay)。住在这里的“湾帕诺”族(Wampanoags)印第安人救了他的命。他们把他带到了首领马萨索(Massasoit)的大帐。

 

还记得马萨索吗?他就是那位曾帮助过清教徒并与他们一起庆祝丰收的印第安人首领。我们在后文还会提到他。此时,马萨索以一贯的热诚款待了威廉斯,让他养好病,帮他安顿下来。后来,他们成了最亲密最忠诚的朋友。极有语言天赋的的威廉斯,很快就可以与印第安人交流了。在接触中,他发现印第安人根本不是“低等”民族或野人,他们一点也不比英国人差。威廉斯认为,在上帝面前,他们与英国人完全平等。

 

1636年,在马萨索的帮助下,威廉斯从那拉甘塞湾的其他印第安部落手中购买了一块土地,与十二个支持者一起,建立起一个新的殖民地:普罗维登斯(Providence ),意思是“神意”、“天佑”。后来她与另外两个小殖民地合并成为“罗得岛殖民地”(Colony of Rhode Island),这就是现在美国的罗得岛州。

 

罗杰·威廉斯是罗得岛殖民地的灵魂与支柱,他为罗得岛贡献了毕生的精力和全部的财产。1643年,当周围势力强大的马萨诸塞湾、普利茅斯和康涅狄克殖民地联合起来,企图干掉罗得岛时,威廉斯亲赴伦敦,为罗得岛争取合法地位。当时,“英国内战”(English Civil War)正如火如荼,“纯净派”已经控制了伦敦,马萨诸塞又派人在议会(Parliament)游说,阻止英国政府承认罗得岛。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威廉斯居然成功地取得了“宪章”,使罗得岛得到法律的保护。他的敲门砖就是自己刚出版的大作《美洲语言入门》(A Key Into the Language of America)。此书是第一本关于印第安人语言的字典,正是当时英国人急需的。它一出版就引起轰动,成为头号“畅销书”,为威廉斯赢得了巨大的声誉。他就是凭借着自己做为著名学者和作家的影响力,完成了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其后,他又依靠印第安人的帮助,消除了几个大殖民地的武力威胁。威廉斯多次当选为罗得岛的“总裁”(President),在1676年的“菲利普国王的战争“中,70多岁的威廉斯被推举为罗得岛武装力量的总指挥,保卫罗得岛的安全。

 

在罗得岛,威廉斯完全实施了“宗教自由”和“政教分离”的主张。虽然他自己是非常虔诚的“纯净派”基督徒,但他欢迎所有不同信仰的人来罗得岛,包括当时被视为洪水猛兽的“教友会”和“犹太教”教徒,甚至无神论者。威廉斯坚决反对马萨诸塞的“纯净派”强迫印第安人信奉基督教的做法。尽管他与印第安人交情过命,但终其一生,他没把任何一个印第安人“教化”成基督徒。威廉斯不是第一个提出“政教分离”的人,却是第一个实践它的人。罗得岛政府依照一套民主程序管理世俗事务,绝不干涉人们的宗教信仰。在威廉斯的领导下,罗得岛成了真正的“自由乐土”。这个今天美国面积最小的州,只有四千多平方公里,一百多万人口,在地图上可以忽略不计,但在美国的民主建设史上,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巨人。

 

1683年,80高龄的威廉斯去世。他的一生都在宗教与政治的漩涡中度过,被视为有“危险思想”的人物,因为他显然超越了他的时代。后来的政治家们,如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在构建民主政体的过程中,曾多次引用威廉斯及其他英国政论家的“隔离墙”概念。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后,美国的建国“国父”们(Founding Fathers)几乎全盘照搬了威廉斯的思想,把“宗教自由”和“政教分离”写进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也就是“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的第一条(第一到第十修正案合称“权利法案”)。第一修正案是“美式”自由与民主的基本保障,它让这个以基督教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国家否定了基督教(以及其他一切宗教)成为“国教”的可能,避免了折磨欧洲一百多年的宗教战争在新大陆重演。它不仅为新生的国家带来长治久安,也为自由提供了最广阔的发展空间。

 

标新立异的威廉斯并不孤独,因为还有一位比他更过分的人。此人不但激进,而且,呃,是个女人。她是威廉斯的追随者,与他一起创建了罗得岛殖民地。她的言行把马萨诸塞搅得鸡犬不宁。她的名字叫安·哈金森(Anne Hutchinson)。

 

安·哈金森原姓马尔贝瑞(Marbury),生于1591年。1612年,她与威廉·哈金森结婚。夫妇俩都是“纯净派”教徒,于1634年来到马萨诸塞湾。与那个时代所有的女人一样,安·哈金森不住脚地生了14个孩子。与其他女人不一样的是,她还有自己的脑子,会独立思考。她精力过人,思维敏捷,口才极好,十个男人也说不过她。

 

在十七世纪,女人是男人财产的一部分。如果一个妻子从家中逃走,那她就是个盗贼,不仅“偷”走了自己,还“偷”走了她身上的衣服。既然女人是“财产”,她们在公共场合就绝对应该“噤声”。你见过谁家的桌子板凳说话吗?

 

可以想像,当安·哈金森开始在大厅广众演讲时,那是怎样一个轰动效应。温特若普总督简直气疯了,他就纳闷儿,家里有14个等着吃饭的孩子,怎么还不够这个女人忙活的,她哪来的闲功夫在这儿妖言惑众呢?不仅如此,她还在家中组织“查经班”(Bible Study),与大家一起探讨《圣经》的原意,得出的结论与“纯净派”的“官方”解释大相径庭。更糟糕的是,不光女人听她讲,后来连男人也来听,她的“查经班”很快就发展到80多人,家里盛不下,只好挪到附近的教堂去讲。再后来,她搞的这一摊子竟然成了气候,被称为“哈金森运动”(Hutchinsonian Movement),从者如云。

 

安·哈金森象威廉斯一样,提倡宗教自由。她对《圣经》进行了非常深刻的学习和研究,对很多教条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比如亚当和夏娃的故事。她挑战“纯净派”教会的权威,认为女人并不比男人更有罪,她们在教会中应该享有与男人同等的地位,应该不受限制地说出自己的观点和感受。她说,做女人是“上帝的恩赐”而不是“上帝的诅咒”。哈金森声称自己拥有“来自上帝的灵感”,可以辨别“上帝的选民”。对十七世纪的人来说,她实在是太前卫了,远远超出了大家的承受力。本来,由于家庭的渊源,很多“纯净派”领袖,如温特若普总督,约翰·科顿等人,都是她的朋友。可她实在太“离谱”,这些昔日的朋友都站到了她的对立面。

 

1638年,马萨诸塞议会开始审判哈金森。当时,46岁的她正怀着第15个孩子,可是他们却强迫她站着受审好几天,导致了她的最后流产。在审判中,哈金森为自己做辩护。如果你看一下当时的记录,就会发现,安·哈金森的智商比那些审判她的人高多了。她的辩护有理有据,清晰的逻辑,雄辩的技巧,使律师出身的温特若普总督都捉衿见肘,更不用说别人了。当然,不管哈金森说什么,结论早在开审之前就做好了:她被驱逐出马萨诸塞湾殖民地。

 

安·哈金森和她的丈夫率领追随者们来到罗得岛地区,与威廉斯一起建立了后来的罗得岛殖民地。1643年,在丈夫去世后,安·哈金森决定举家迁往现在的纽约市地区。当时这个地区的印第安人正与荷兰人打得不可开交。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印第安人闯进她的家,杀死了她和所有随她来纽约的家庭成员,只有红头发的小女儿幸免于难。这个不幸事件成了马萨诸塞湾“纯净派”的口实,温特若普总督说:“这是上帝的惩罚。”

 

1922年,马萨诸塞州政府把安·哈金森的雕像纪念碑安放在州府大楼前。碑座上写着:“安·哈金森……公民权利与宗教自由的勇敢的倡导者。”不能见容于她的时代的哈金森,在历史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也许,这些对她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坚持了自己的信念,并为它奉献了一切。安·哈金森的伟大其实很简单:她敢于思考。

 

安·哈金森虽然死了,但她开启的“哈金森运动”却没有终止,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用自己的脑子思想了。温特若普总督真够倒霉的,摁下葫芦起来瓢,好不容易打法走了一个哈金森,又出了个比哈金森更让他头痛的女人。她比哈金森更麻烦,而且,她不要命。

 

            这个女人就是玛丽·戴耶(Mary Dyer),1611年生于英国。她原姓巴利(Barrett),1633年与威廉·戴耶(William Dyer)结婚后,来到波士顿。她丈夫威廉是温特若普总督的朋友,当他把玛丽介绍给总督时,温特若普赞美说:“真是位庄重优雅的女性。”可是,没多久,温特若普就会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这位“优雅的女性”变成了他的噩梦。

 

            1637年,玛丽公开支持安·哈金森。1638年,她和丈夫被赶出马萨诸塞,跟着哈金森去了罗得岛。1652年,当威廉斯第二次去伦敦为罗得岛办事时,玛丽和丈夫一同前往。在伦敦,她变成了一个“教友会”信徒(Quakers)。

 

            什么是“教友会”?像“纯净派”一样,它是基督教的一个分支,自称为“朋友宗教协会”(Religious Society of Friends),简称“教友会”,或“公谊会”。听上去有点像黑社会吧?在十七世纪的人们心中,它就是黑社会。人们厌恶地称它为“Quakers”,音译为“贵格会”,意译为大麻烦。

 

            “教友会”最主要的观点是:人们可以直接与上帝沟通,不用依靠教会或教士。每个人都通过心灵感应与上帝交流,并接受上帝的旨意。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低尊卑之分,大家都是朋友。每个人以自己的方式为自己思考,不同意见之间互相宽容。他们没有“礼拜”或“布道会”,也不是大家坐在那听教士讲。他们的聚会叫“开会”(Meeting),男女老幼坐在一起,谁觉得自己受到了上帝的启发,就站起来讲两句,跟讨论会似的。他们只拜上帝,不拜国王,更不相信教会的权威。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教友会”这么招人恨了吧?它与那个时代格格不入。你直接跟上帝聊天,那还要教会干什么,要教士干什么?你都能接受上帝的旨意,那“君权神授”往哪搁?男人和女人坐在一起开会,成何体统?女人她配吗?你们都学会独立思考了,谁听国王的?谁听教会的?这不是要乱套吗?人人平等?那是个什么东西?

           

“教友会”在旧大陆被视为罪恶,在新大陆被视为异端,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马萨诸塞先是见一个,用鞭子抽一个,后来又通过法律,把“教友会”定为非法。可玛丽·戴耶就觉得“教友会”的主张特别对胃口,跟她的追求完全一致。她一旦认定了这个理儿,那是十八头牛都拉不回来,见了棺材都不带落泪的。

 

1657年,玛丽回到波士顿,立刻公开抗议严禁“教友会”的法律。她被逮起来,赶出殖民地。随后,她又返回“新英格兰”传教,1658年在康涅狄克被捕。获释后,她竟然跑回波士顿看两个“教友会”的朋友。这两位早就被抓起来了,她也被抓,并被“永久性”地驱逐出马萨诸塞。可这“驱逐令”对玛丽来说就是一张废纸,她第三次返回马萨诸塞,与其他教徒一起,在众目睽睽之下,挑战殖民地的法律。这次,她不但被抓,还被判处死刑。她丈夫只好向温特若普总督求情。玛丽与其他两位“教友会”教徒同赴刑场,亲眼看着这两个教徒被吊死。就在她准备就刑的最后一分钟,行刑人把她架上马背,强行送往罗得岛。这是温特若普总督看在朋友份上最后一次救她了。

 

1660年,玛丽·戴耶被她的信仰第四次带到马萨诸塞,公然反抗对“教友会”的禁令。这就有点找死了。5月31日,她再次被判处绞刑。“纯净派”说只要她保证不再回马萨诸塞,他们就可以给她一条生路。她的丈夫和亲友也哀求她认罪忏悔,但她拒绝了。6月1日,玛丽·戴耶被吊死在波士顿,她终于成了殉道者。这一天,整个马萨诸塞的人都来看她就刑。这一天,是新大陆让自由蒙羞的一页。

 

玛丽·戴耶的死在人们心中引起很大的震动,不少“纯净派”认为这样做太过分了,殖民地政府不得不重新衡量整个事件。1661年,对“教友会”的禁律终于被修改了,玛丽·戴耶用生命为自己的信仰赢得了尊严。今天,她的雕像与安·哈金森的一起立在马萨诸塞州府大楼前供人们瞻仰,也时刻提醒人们不要让同样的悲剧重演。

 

“新英格兰”的殖民地在专制与自由的对抗中一天天成长。你可能已经看出来了,“纯净派”是一伙非常固执又非常野心勃勃的人。他们做什么都要做得最好,抢地盘的时候当然也多多益善。那么,这个地区又出现了哪些新殖民地呢?印第安人对英国人的扩张将做何反应?“新英格兰”的和平还能维持多久?请看下一个故事:菲利普国王的战争。

436ed013c94ab59743d136fd1cb9cbef.jpeg

美国东海假期

公司地址:2832 Onyx Way, West Covina CA 91792, U.S.A

联系电话:1 (626)786-6166 ; 1 (626)454-9353

工作传真:1 (626)575-1234

官方网址:www.donghaivacation.com

联系邮箱:winterlindong@gmail.com

微信号:donghaivacation6644cf647432ad3052cd62f5dd8fbb8c.jpeg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