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8月9日起 F、J、M签证逾期 属“非法居留”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11日公布新规定,从8月9日起,外国留学生、访问学者及其家属若在完成课程、毕业、I-94卡过期后的次日,如果没有维持留美的有效身分(lawful status),即算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非法居留若累积180天或一年,可罚三年或十年不得再度入境。

根据移民局最新政策备忘录(policy memorandum),持有F、J、M签证的国际学生及访问学者,包括持有F-2、J-2、M-2签证来美的亲人,都必须在8月9日前维持留美的合法身分。

在8月9日前,若持有上述签证者的I-94卡过期;曾被国土安全部(DHS)裁定为非法居留,并且基于该原因被国土安全部拒绝其移民申请后的第二天;或是遭到移民法官、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下令递解或驱逐后的隔天,无法继续维持合法身分,将在身分失效当日开始累计非法居留期。

而在该期限后,持有上述签证者已经完成学业或OPT、CPT工作;毕业后的60天宽限期(Grace Period)结束;或遭到移民法官、移民上诉委员会下令递解或驱逐后的隔天,若无法维持在美合法身分者,也将在身分失效的隔天开始累积非法居留期。

移民局表示,从最近一次入境起算,累计非法居留超过180天,出境后三年不得入境;非法居留超过一年,则十年不得入境;若试图在处罚期间入境,将会被永久禁止入境美国。

“讯息很明确,这些非移民不得逾期留美或违反入境条款,在美国非法居留。”移民局局长西斯纳(L. Francis Cissna)表示,F、J、M等非移民签证是基于特定的目的而被允许来美,“当该目的结束时,我们希望他们离开,或获得另一个合法的移民身分。”

移民律师李定一解读说,“非法居留”者不仅无法转换身分,而且只要累计满180天,就会面临最少三年不得再度入境的处罚。

但李定一说,目前持有F、J、M签证的人只会“失去身分”(out of status),“失去身分”并不一定表示已经非法居留,仍然可以处于“合法居留但已没有合法身分”的状态,“失去身分”的外籍人士,可以出境后再申请入境美国的签证。

Related Post

广告微信;NYC550

小编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部分作品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侵权,请直接联系我们删除或支付稿费.谢谢!微信或QQ;120088192

纽约 五大区高速上网免费安装

美国纽约信息平台

北美最火 微信号:NYC886

点击上图扫一扫轻松关注


tout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