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的秘密,在美大家都知道,很多人是通过庇护获得绿卡的,虽然很多人拿到了绿卡,但是可能有些人的绿卡,会不保。
周五,司法部长塞辛斯下令重新检讨审查移民申请时的“行政结案”程序。行政结案原本可保护申请的移民免遭递解,有时间等待审查,但近35万件已采行政结案处理的案子恐须重审。
“行政结案”(administrative closure)是近来在审理移民案件时常用方法,不论是申请公民权、永久居留权或其他签证者,法官在未做出裁决的情况下结案,并允许当事人在未有合法身分前暂时居留。
塞辛斯上月即暗示,他将大幅介入移民案件审理政策。他指出,准备深度参与有关移民法官政策的制定,以便迅速处理待审案,减少目前移民法庭积压的65万个案件。
5日,塞辛斯介入审查危地马拉男童卡斯多-图姆(Raynaldo Castro-Tum)在2014年入境的案例;他诘问审理法官,基于何种标准和要件决定行政结案,是否该撤销,以及是否有其他法律机制可处理。
他并要求国土安全部、相关单位和当事人在下月9日前以书面回复。
行政结案对申请入籍、绿卡和美国签证的移民而言,如同是生命线,可使他们在仍然待审期间免遭遣返。批评者指出,法官的行政结案延长了移民滞留美国的时间,实际上是敞开大赦的后门。
塞辛斯除了可能已对全国移民法官下达指示,也广邀倡议人士及有关单位提供意见。移民法官隶属于司法部移民审查行政办公室(The Executive Office of Immigration Review),虽号称职权独立,但司法部长仍有监督权。
他在上月发给350名移民法官及员工的备忘录中指出,法官必须快速解决“缺乏动机或证据的案件”,警告他们勿出现不正当的延迟;他不认为法官被积案压垮,案件处理不完。
据统计,以行政结案的移民案件约35万件,奥巴马政府近四年处理的行政结案则约18万件。
2012年,司法部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规定,不论是国土安全部欲遣返民众,或是欲居留的移民,都不能影响法官决定行政结案的权力。
全国移民法官协会正考虑回应司法部,发言人指出,这种做法“对于独立做决定的法官是种潜在干涉,就像要求法官做事,但双手又必须背在背后一样。”
重审35万件行政结案的移民案件,必然加重现已大塞车的审案进度,不过支持塞辛斯的人士认为,行政结案早已过时。退休移民法官亚瑟说,行政结案已变成“走后门特赦”。
目前这种情况在改变,特赦结束,因为35万件案件需要重新重审,有些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绿卡的人可能会因为重审,而被取消绿卡。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一旦一个外国人成为永久居民了,这个永久居民身份的取消需要一个终审的行政令(递解令,驱逐令,废除令)。一旦一个难民获准永久居民。
通常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会被取消绿卡:
1.因为刑事罪或者移民的犯罪,而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
2.他们在美国境外的时间过长,超过一年的时间,而被认定已经放弃了他们的美国居留权。
3.如果证实他们获得永久居留的理由原本不成立的话,那么这个永久居留的身份同样也可以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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