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Amlacn.com
是美国的一个华人资讯平台。
如果你有好资讯欢迎推荐给我们
我们官方微信号 是 Huangjialin925251
为你提供美国各种问题和帮助。
连日来,一段“醉酒公公婚礼现场强吻儿媳”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却真真地把网友们给恶心到了。
事情发生在盐城某酒店宴会厅。
醉酒后踉踉跄跄的公公正和儿媳妇走台,司仪客套地夸赞新娘”大方得体,懂得入乡随俗“。
宾客们从天南海北赶来,正热络地聊天敬酒,祝福着新婚夫妻喜结良缘的时候,大荧幕上忽然惊现辣眼睛的一幕:
公公忽然从身后伸出咸猪手,半搂住前方的新娘,反身就是一个饿狼扑食,熟练地在一阵叫好声中上下其手,强吻了自己的儿媳妇。
日前当事人已授权律师发表“严正声明”,称网传“强吻”内容不实,只是按盐城地方传统的闹新娘子习俗,做了“看似亲吻儿媳、实为假亲儿媳”的“表演”,并没有吻到。声明还指出,希望“不要歪曲传统习俗”。
当事人发声明否认“强吻新娘”
“江苏盐城某国际酒店的婚礼现场,新郎父亲酒喝多了,强吻新娘。”近日,一段“醉酒公公强吻儿媳”的视频引发关注。
2月27日,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发布消息称,当事人卞先生委托律所发表声明。
声明提到,2月22日晚,卞先生为庆贺儿子、儿媳结婚大喜,在盐城某宴会厅宴请宾朋好友。视频中,卞先生是在特定场所、特定氛围,按盐城地方传统的“闹新娘”习俗,做出看似亲吻儿媳、实为“表演”的动作,纯属迎合出席宴会宾朋的心理期待、营造喜庆气氛需要,并不是亲吻,更不存在所谓的“强吻新娘”。
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后,网友们普遍质疑“醉酒公公”行为出格,对此,当事人卞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婚礼习俗,“我们这里为了增添婚宴气氛会有简单的‘闹喜’环节,针对不同习俗,希望大家多些理性判断,不要被网络恶意信息蒙蔽。”
卞先生说,“闹新娘”的婚礼习俗在当地很普遍,“表面上象征性的背呀、抱呀、搂呀都有,习俗就是这样,但不能闹得出格。”
央视评论
江苏盐城醉酒公公“强吻”儿媳的丑闻近几天在网络持续刷屏,一众网友纷纷作呕。当事人授权律师发表声明,解释其具有“表演”性质,只是“假装亲嘴”。请问:这样的丑陋闹剧当庭广众进行“表演”,吻到与否真的还重要吗?联系到近年来闹婚习俗强力回潮之势,闹婚的陋习还要持续多久?这一切,难道真的都是“传统习俗”惹的祸?
“闹婚”习俗产生于特定历史时期
实话实说,所谓“闹婚”的确在封建社会的特定时期有所存在。由于传统婚姻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对新人往往在婚礼时倍感陌生。闹婚的应运而生,就是为了打破新人的陌生感,让婚礼现场热闹起来。这一次江苏盐城的婚礼闹剧,在特定历史时期和特定地点,也能够有迹可循。“闹家父”、“闹家兄”等风俗脱胎于父子共妻、兄弟共妻的丑恶封建遗风,起到警戒的作用,目的是敦促新人及其家族能够专心专一,从一而终。
把糟粕当传统是愚昧之举 挑战底线
然而历史上有迹可循,并不意味着种种丑陋做法就能够登堂入室,成为所谓“传统习俗”。事实上,无论闹婚的陋习曾经在封建社会有多么猖獗,在时代进步到今天的情形下,这些千百年来流传的高浓度糟粕早就该被丢入垃圾桶,随着历史的洪流一去不复返。时至今日,依然把糟粕当传统,把陋习当精华,甚至当庭广众进行“表演”,还振振有词地指责网友和媒体“歪曲了传统习俗”,只能用愚昧来形容这样的观念和行为。这样的闹婚陋习,是对人类伦理的挑战。这样愚昧地遵从陋习,侵犯和挑战正常人的道德底线。
无底线的极端“婚闹”可构成犯罪
今天的这个时代,不仅是文明进步的时代,更是法治昭彰的时代。任何人不管呈现的理由听上去多么高大上,都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事实上,近些年全国各地发生的多起婚闹丑剧中,多位当事人事后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当一对新人携手步入婚姻殿堂的美好时刻,任何以“习俗”为幌子侵犯女性尊严,侮辱女性权益的做法都会受到严惩。“风俗”再大也大不过国法,这个道理再浅显不过了。假若在这样的事情上犯糊涂,就会让婚姻的殿堂变成法律亮剑之所。
文明素养与道德水准应与经济发展并进
当然,“强吻”儿媳的新闻发生后,网友和公众对于这样的现象普遍持批评现象。没有人会站出来支持这样的做法,更没有人接受所谓“传统习俗”的牵强解释。这说明,在对待闹婚的陋习上,社会价值观高度趋同,公民的道德标准高度一致,这当然是件好事。当然,事件发生在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也说明经济水平和道德水准直接没有必然联系。经济发展的同时,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道德水准的工作同样慢不得。唯有经济发展和精神文化建设齐头并进,才能让此类骇人听闻的闹剧彻底从我们身边消失。
www.Amlacn.com
华人资讯全天候送达!
华人资讯,尽有必精
我们是一家言论自由的平台,欢迎大家发表不同态度的观点。
本公司对本平台的所有内容和读者言论态度不给予任何支持并保持中立。
© 2017 ACUPOINTOUCH ENTERPRISE (US) INC.
深圳市安泰祺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律顾问团队:史密斯律师事务所 -刘莉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