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外卖郎日前向供职的曼哈顿一间中餐厅请假,疑因临时请病假遭雇主解雇。律师表示,华裔雇员因语言或法律知识缺乏等原因常在劳工问题上“忍气吞声”,雇员可通过“非法解雇(Wrongful Discharge)”和反就业歧视法等法律保护自身正当权益。
华裔外卖郎林先生1997年从福州移民来美,多年来依靠从事外卖谋生。2018年5月,他辗转到一间曼哈顿的中餐厅供职。“我当天早上起来就不舒服,一量血压都到了170!”林先生说,今年3月27日突然血压升高,在妻子的劝诫下决定请病假,并由其妻子通过电话向老板娘口头请假,但下午便接到老板通知“不必再来上工”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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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快一年来,我只请过2、3次事假,这还是第一次请病假。”林先生表示,去年年底曾因被市交通局(DOT)拍到没有穿戴安全帽和反光背心出工而收到法庭传票,并拒绝老板要求自己出庭的安排,怀疑因此遭老板“不待见”,才会在“请病假当天就被老板辞退”。林先生说,老板在付清3月18日至24日以及25日到26日的工资之后,就将其解雇,失业数天,自己后在4月2日重新找到工作,养家糊口。
该中餐馆老板李先生表示,解雇林先生确有其事,原因是由于其上班以来时有临时请假的情况,事发突然难以找到人手来顶替,影响餐馆正常运营,因此决定解雇林先生。美国外卖从业者联合总会会长陈键榕和副会长朱立强指出,此前曾就此与餐馆老板多次联系,但始终得不到对方回复。希望与餐馆业者与林先生进一步沟通,保护双方正当权益。
那么,雇主是否可以以任何理由解雇工人,即使这个理由既不公平也不真实?
在很多种情况下答案为“是”。在加州,一条雇佣规则是雇主可以“随意at will”决定是否雇用一个雇员,意即雇主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或者根本就不需要任何理由而解雇一个雇员。不过,在“随意”这个规则中也都有重要的例外。最常见的例外是﹕
什么是解雇的“合理理由 good cause”?
“合理理由”指的是雇主解雇工人的理由是非恶意的,是商业上的理由,例如因为经济不景或者工作成绩不佳而解雇。
什么是雇主雇员之间的“默示合约 implied contract”?
因为各种雇佣环境、包括雇主的言行而导致雇员有理由相信他再也不会被随意解雇,而雇主解雇他必须要具有合理理由,这种情况被称之为默示合约。
如果雇员被解雇是违反了工会合约上注明的“合理原因”条文,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是工会会员,那么你就很有可能受工会合约保护,免受被雇主随意开除。如果你认为雇主开除你的理由并不充分,你应该要求工会代表你提出投诉。工会在决定是否发出投诉或者要求进行仲裁时,必须要公平地代表你的利益。然而,如果工会已经采取合理步骤调查你的个案,而他们认为你的个案理据并不充分,在法律上他们有权决定不提出投诉或者要求进行仲裁。如果你是工会会员,而你的个案只是涉及对工会合约条文的解释,你就不可以上法庭要求仲裁。那些因为合约中并没有涉及而可以直接要求法庭仲裁的包括违反公共政策以及法律的个案,例如基于种族、性别或者伤残的歧视行为。
综合自侨报,legalaidatwork.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