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5年成为美国人,有两个常青藤学位,现在却被驱逐出境!

文/William Han,在纽约从事法律工作

原文刊登于《时代》杂志和新加坡《海峡时报》转载自留美学子

我为什么会被美国驱逐?

我在美国待了15年,有两个常青藤学位。而我现在却面临着被驱逐出境的威胁。尽管我经常开玩笑地说,自己已经是一个“荣誉上的美国人”,但我事实上是一个新西兰公民。

当我第一次踏入美国国土时,我才18岁。我仍然记得当时激动的心情,当时已是深夜,而我从奥克兰机场的航班刚刚在纽约肯尼迪机场着陆。美国人可能会迷恋于新西兰美丽的自然环境,迷恋于中土世界,但我们这些来自小国家的人却经常有着一个都市梦,渴望它的文化、机会和那处于在世界中心的感觉。

而我也迫不及待地想去体验这一切。我在美国耶鲁大学上学。芭芭拉布什,布什总统的女儿出现在我们班上。我安守本分地用了四年时间获得了荣誉学士学位,一开始读的是数学和物理学,后来转到了人文学。(之后我会解释为什么会详细做出这个决定,简单说是虽然移民政策不知怎么地会偏向”STEM”的学科,尽管有失偏颇)当其他国家为美国提供最聪明和最优秀的人才,美国却把他们拒之门外。

然后我决定去哥伦比亚大学读法律。我运气不错,尽管经济不景气,但我在一个略有名望的法律事务所找到了一份轻松的工作,并且代表着这家《财富500》的大公司处理一些高端的案件。我在美国的这些年都遵纪守法。我制定好目的一步一步向上爬。从法律学院的到职业人生,从学校签证到工作签证,我都严格遵守移民局的规定,诚实缴税,如实填写所有文件,甚至连停车违章都没收到过。

但我发现遵守这些法规是不够的。我在一次为公众谋取福祉的任务中意外地遭遇滑铁卢,这却导致我面临着工作签证被取消的威胁。在即将到来的7月,我现时的签证将到期——而我将不得不再次遵纪守法地搭上飞机,飞去任何一个不属于美国的地方。

遵守美国的法律,令我在经历这15年的职业生涯后不得不急促地订一张离开美国的机票。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我能够回来,但我也无法对用何种方式和什么时候能够回来有所期望。可能5年后,可能10年后,可能永远回不来了。我与美国移民系统的这场战争持续了15年,而我输了。

以下是我从这场战争中感受到的。

1、我不想离开

我喜欢这里。美国人是如此的正直友善。你可能会觉得不可思议,但美国人的确比其他地方的人更欢迎我。的确,在我住过的4个国家里,包括我那个出生的国家和我成长的国家在内,美国比其他国家更令我觉得有家的感觉。我的母亲说过,我已经被美国同化了。而我原先的期待也的确没有令我失望:我身处在美国大都会,我所做的一切,与在其他地方相比,似乎更有可能能够影响这个世界。

当我在学校学习数学物理的时候,我学到这个世界最前沿的知识。当我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时候, 我与一些这个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公司打交道。但我没有办法留下来。当涉及我的身份问题出来的时候,几个美国朋友问我“为什么不成为美国公民呢?”。在我认识的美国人看来,像我这种遵纪守法的人,真的应该下到楼下的DMV,填写一下表格,然后成为美国公民。我要一次又一次地矫正他们这些误解。在美国,真正影响到你获取公民身份的因素是你的“身份”,而你的身份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无论你在这读了多少年书没用。你用工作签证做了多少年也一样没用,除非你的雇主愿意担保你获得绿卡。

就像电影电视看到的那样,和美国人结婚能让你获得永久美国身份。但如果你希望我遵从自己的原则,那就只能真正地爱上一个美国人才结婚。而如果你认真考虑像结婚这样的会影响个人一生的重要决定,那你肯定不希望受到国土安全局的干扰(调查假结婚)。 现在我没有任何可行的途径获得美国公民资格了,甚至连留在这个国家的方法也没有,因为现在我没法获得绿卡。我也没法获得雇主担保。我的父母也没有预想到他们应该在早年给他们自己拿下身份。结婚对我来说也不是一个选择。

2、美国移民法让有着高技能水平的移民申请者身不由己

移民系统在每一步都对遵从法律的移民者设置了路障。一个希望雇佣移民作为员工的雇主必须为工作签证做出担保和承担申请费与律师费;联邦法禁止了员工自己承担这些费用。即使雇主愿意承担工作签证的费用,雇员也不一定能获得签证,因为每年颁发的签证数量远低于申请人的数量。今年,有233000个有着高技能水平的申请者,但政府法规只给他们旨颁发了85000工作签证,其中20000个保留给了高学位的申请人。有着技能认证的申请者、有美国学历的申请者和甚至被美国企业认为急需的申请者,争夺剩下为数不多的名额。 

最终,联邦政府将在每年10月份联邦财政年开始的时候颁发这些签证,但他提前6个月就开始接受申请,这就意味着想申请签证的高技术水平申请者不能晚于4月初。这就意味着申请人需要在4月前让雇主愿意给你提供一份工作,承担申请费——即使你要在10才能真正开始工作,而且你还不一定能获得签证。不管怎么想, 这个要求都是不可理喻的,从我在经验看来,大部分的雇主都是撒手而去,不想冒着任何风险。

再者,一个H1-B的签证(最常见的工作签证,并且对大部分人来说也是唯一可选的)是唯一为期三年并且可以延续的签证。这就意味着合法的技术移民如果他/她想留下几年的话,就必须有永居或绿卡。同样,雇主可以给雇员担保绿卡,但雇主必须承担数千刀的申请费而不能由雇员支付。每个雇主通常都不愿意涉及到担保的事,不仅因为费用,而且也不知道雇员在获得绿卡后会不会离开公司。 

在我工作的地方,我为获得绿卡担保谨言慎行,却被告知这件事有待进一步讨论。我在几个月后再一次提出这个问题,却得到同样的回复。最终,一个高级合伙人告诉我,不管将来会有什么变化这个公司不会为我担保绿卡,叫我不用再问了。最后,在我似乎无论怎么努力也不会获得绿卡后,我选择了为公众利益工作而不是直接离开公司——这是一个移民申请者由于工作改变而对移民造成的大多的风险。 我不想留下我憎恨我雇主的印象;他们仅仅只是从他们的角度出发做了该做得事情。至少我的一些上师也有帮我游说,只是他们也没能成功。

3、移民系统令我过于依赖我的雇主

美国移民法让有着高技能水平的移民申请者感到身不由己。每一次申请,我都必须依赖雇主的担保,不管是为了工作签证还是绿卡。如果申请者在等待申请审批时离职,那他将失去担保的资格,如果是申请绿卡的话,这些申请审批可能需要长达数年。而所有辞职或工作终止了的工作签证的持有人,必须马上找到新的愿意担保你的雇主,否则你就得离开美国。 我经历了这些无奈和挫折。它们让你觉得你的人生不由你所控制,你似乎不是活在这世界上,而是活在移民法的条条框框里。如果你觉得比起你现在的工作,把时间和精力花在其他地方能带给你更多的快乐的话,那就太糟糕了;不管怎样,你都只能退而求其次,因为做出改变的风险了。

如果你感到绝望,需要时间来重拾心情,那就不要期待可以回来了。如果你的雇主喜欢给你们造成麻烦,你那些崇山新共和主义的美国的同事可能就辞职不干了,但这些对你来说只是奢侈的愿望。 雇佣了移民申请者的雇主向劳工署证明,移民申请者和他的美国同事在相近职位相近条件下获得相近的薪酬。但尽管如此,担保工作签证的权利让雇主在雇佣关系中占优——雇员不会冒着失去工作的风险而讨价还价。 另一个雇主的问题是——有依赖的移民体系:签证持有者被禁止成立或从事新公司。工作签证申请人在法律上只被允许为提供向他们提供担保的公司工作;如果他们像《硅谷传奇》一样为创立下一个苹果或谷歌而奉献出下班后的时间,那他们很可能就违法了法律。

4、美国障碍重重的移民体系

我的朋友说,我绝对是那些美国梦寐以求的移民。我的朋友很友善,尽管我不是AlbertEinstein 或 SteveJobs,但不忌讳地说,我觉得我朋友在这一点上说得很正确。我受过良好教育。我为这个我由衷喜爱的国家的经济和其他地方做贡献。 我情不自禁地对申请公民身份时所需要填写的公民测试感到无奈:就像某些人出版文章评论对美国宪法一样,我敢肯定我比那些在美国出生的公民更懂得”公民”的含义。

不为什么,我同样可以说流利的普通话,这在近年来被认为是很有价值的技能。然而,很快我就不能用这些技能来为美国经济做出贡献——美国正把我拒之门外。 移民系统同样也在以一种不起眼的方式慢慢侵害着美国经济。例如,在我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第一年,一个高级合伙人希望我能与他一起到中国出差。我不得不向他解释道我不能跟着去,因为国土安全局仍在处理我的签证申请,如果我那时离境的话,我很可能就回不来了。不用说,这些规定对我的职业道路和对公司的发展毫无用处。

5、很多美国人都没意识到移民体系有多落后

我一遍又一遍地向我的朋友解释成为美国公民有多艰难,他们当初认为就像去政府办公室签一些文件一样简单。但甚至从事与移民相关的人,他们也不总是意识到移民系统有多落后。在我工作过得一家公司,一个人事经理告诉我只要结婚就好了。但为了绿卡而结婚很明显是违法的——这是在欺骗联邦政府。一个事实婚姻没问题,但这取决于你是否能在国土安全审批期限内找到对的那个人。

如果你是虚假婚姻,那政府可能会给予你警告。另外,政客们总会在电视上说他们需要新移民以赢得信任,但不包括非法移民或没有来源地证明的非法入境者,否则这个系统会对合法移民不公平。你猜怎样?这个系统已经对合法移民申请者不公平了。如果政客真的会需要合法移民,那肯定会做些什么来解决我提到的问题。如果政客真的会需要合法移民,那我现在就不用收拾行李了。

6、我比那些在美国出生的公民更懂得”公民”的含义

所以我要离开了。我会去旅行一段时间,去寻找属于我的地方——地球上任何一个不属于美国的地方。我仍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但谁又知道呢,也许我会成立我自己的公司且雇佣一些非美国人为我工作。而我并不是唯一的:调查表明在美国留学的外国学生中,只有6%印度学生,10%中国学生和15%欧洲学生希望能够永久留在美国,主要是因为美国的移民系统太不合理了。

简而言之,美国移民法高举达摩克利斯之剑(译注:意指令人处于一种危机状态,”临绝地而不衰”。或者随时有危机意识,心中敲起警钟等)凌驾于极其有才能的移民申请者,使这些申请者心灰意冷。不说那些劳累的,贫穷的和其他不适合的申请者,但当世界各国给美国输送最聪明最好的人才时,美国却把他们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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