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EB-5改革法规将于11月21日生效,这是EB-5自1993年以来的首次修改。这次的修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EB-5项目的最低投资额
目标就业区(TEA地区)的最低投资额将从50万美元增至90万美元
非目标就业区(非TEA地区)的最低投资额将从100万美元增至180万美元
这是该项目自1990年创建以来首次提高最低投资金额,主要目的在于应对通货膨胀。而新法规正式生效后,政府将每五年根据通货膨胀率对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2、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保留递件优先日期
现行法案中,美国国土安全部不允许投资人将已获批的移民申请优先日期用于同一类别的移民申请。
而新法规改变了这一规定,除特殊原因外,允许符合条件的EB-5投资人保留已获批的移民申请优先日期,用于同一类别的移民申请,灵活性更高。
3、更改TEA地区的认定标准与程序
现行的法案将TEA地区定义为农村地区或失业率高的地区,通常是由各州政府进行认定。而新法规将取消各州政府这一权利,改由国土安全部直接根据修订后的规则认定TEA地区,保证认定标准的公平一致。
4、明确关于解除有条件绿卡(I-829 阶段)的行政审批程序
新法案将明确与主申请人分开提交I-829申请的附属申请人的行政审批程序,并通过提高I-829申请面试地点的灵活性等相关措施,改进条件解除的审批程序。
如何区分TEA地区和区域中心?
区域中心是美国投资移民中的一种投资方式。
美国政府自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设立的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即投资人可以投资于通过美国政府核准的“指定区域中心”,期间移民申请人不需要亲自参与管理,更不用支付高昂的美国工人工资。投资期限为5年,并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美国移民局就核准移民申请人的移民申请。区域中心投资金额分为100万投资和50万投资两种。
而TEA即目标就业区,与区域中心50万美元投资金额的方式有关。若区域中心项目位于移民局核准的目标就业区,按照未修订的EB-5计划,投资人只要投资50万美元,直接和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即可满足移民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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