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的《美国宪法》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现代联邦制共和国。这个新国家出现得如此偶然,偶然得像一阵风,以至于那些亲手把她接生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富兰克林说,她是“纯洁的少女”;华盛顿说,她是“值得一做的实验”;麦迪逊说,她是“无可奈何的选择”;汉密尔顿说,她是即将崛起的“帝国”。今天的她还是“国父”们心中的国家吗?她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太多的疑惑和误解混淆了对与错,当年的执着和追求还在吗? “国父”们不会想到,他们预期只能支撑二十年的国家居然生存了二百年,不,是繁荣兴旺了二百年。她好像还没来得及学会稳稳当当地走路,就蹦着跳着穿越了两个世纪。然而,那看似轻松的旅程并不那么容易,特别是当她懵懵懂懂地准备着迈出人生第一步的时候。就让我们看看,她的父辈们是怎样牵着她的手,为她做每一个选择,又怎样放开她的手,让她走进自己的梦。
1789年3月2日,“邦联议会”宣布解散。两天后,第一届美国国会(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在纽约开张。不久,各州选举总统的“选举人票”(Electoral Votes)统计出来了,乔治·华盛顿以全票当选(69张选举人票),他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以全票当选的总统。这个结果一点悬念都没有,他要是拿不到全票才叫奇怪,谁会跟他叫板?华盛顿不仅是美国第一位总统,恐怕也是世界上第一位总统,在此之前,这种叫“总统”(President)的工作不存在。正因如此,他完全不知所措。他不仅要演绎怎样做共和国的总统,更重要的是,他要示范怎样做共和国的公民。他觉得整个天空都向他压下来,让他窒息。在给好友亨利·诺克斯(Henry Knox)的信中,他说:“我觉得我像一个罪犯正走向绞刑架。。。”
自从宪法被批准之后,华盛顿就陷入惶恐和不安。他知道,他在弗农山庄的日子已屈指可数。虽然他说有生之年不再担任任何公职,但人们好像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地把所有的票都投给他。华盛顿的“选战”特别简单,只要他不说“我不干”,他就是总统了。只有他当总统,大家晚上才睡得着觉。麦迪逊天天磨着他出山,汉密尔顿又不停地来信,直接告诉他:“你必须把自己借给国家,要不然,咱这个实验没法做。如果第一届联邦政府流产,我们的共和国就完了。”华盛顿犹犹豫豫地接受了这个“任务”,他之所以这么迟疑是因为他把荣誉看得比命更重要。在成功地领导了“美国革命”之后,他知道,如果他从此隐遁江湖,他将是个无比完美的“历史人物”,没有丝毫遗憾与瑕疵。可是,如果他再次涉足政治,一切可就难说了。他可能成功,但更可能失败。任何不如意都会影响他的历史地位,他又何必冒这个险呢?当国会通知他他已被选为总统时,他说:“谢谢你们的信任,但我恐怕达不到你们的期望。”也许,这就是上帝的安排。他为新大陆挑的第一位总统智商不超群,情商一般般,脾气不太好,性格非常保守,反应有点迟钝,特别不善言辞。这样一个既没雄才也没大略的华盛顿靠什么领导美国?上帝赐给他两样东西:超人的判断力和小心谨慎的作风。1789年4月16日早上10点,57岁的华盛顿就是带着这两个法宝离开弗农山庄的。
从弗农山庄到纽约城,在今天开车大约需要5个小时,这5个小时的路华盛顿走了8天。倒不是他故意拖拉,实在是寸步难行。每过一村一镇,人们倾巢而出,把路边堵得密不透风,每个人都要看看他们的总统,礼炮声、教堂的钟声、音乐声、欢呼声此起彼伏。只要华盛顿一下马车,他前面的路就会铺满鲜花。各地的政要名流、名媛贵妇都忙不迭地请他做客,他要是不吃点儿喝点儿就甭想走。一路上的“盛况”让内敛低调的华盛顿尴尬又紧张,再次验证了他的预期:这不是当总统,这是上刑场。在费城,这个美国最大的城市,所有的街道都塞满人,所有的窗子上都贴着他的画像,全城就像过节一样,整整闹了一天。第二天一早,大家涌到他的住处跟他告别,披挂整齐的骑兵要护送他出城,却发现他一个小时前就溜号了。他像躲避追捕一样躲避着礼遇,但是,躲得了和尚躲不了庙。他快到新泽西的特伦顿(Trenton)时,就在他十二年前偷袭“黑森兵”的地方,他看到用鲜花编成的拱门,纹饰着“1776年12月26日”,还有一行字:“母亲的捍卫者也是女儿的保护者。”他策马走近,只见十三个少女,穿着洁白的连衣裙,手提花篮,把花瓣撒到他的脚上。华盛顿深受感动,他满眼含泪,向女士们深鞠一躬。这是个充满痛苦和光荣记忆的地方。在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他带着衣衫褴褛的大陆军渡过特拉华河突袭驻扎在这里的德意志雇佣兵,取得了败走纽约后的第一个胜利。当年那“胜利或死亡”的信念可曾看见今日灿烂的容颜?
4月23日,华盛顿来到新泽西的伊丽莎白城(Elizabethtown)。伊丽莎白城在哈德逊河边,对岸就是曼哈顿。尽管他此前“哀求”纽约州州长乔治·克林顿免去所有的欢迎仪式,让他静悄悄地进纽约,可是,他发现,没人把他的话当回事。三位参议员、五位众议员、和三位纽约州官员已经在等他了,跟他们在一起的,是成千上万的民众。在欢呼声中,他登上一艘彩带飘扬的大船,船上十三个水手穿着雪白的制服,缓缓地将船驶入哈德逊河。大船后面跟随着无数的小船。一时间,哈德逊河上千帆点缀、万舸争游,浩浩荡荡地驶往曼哈顿。曼哈顿礼炮齐鸣,河上乐声四起,欢声鼎沸。大船在华尔街靠岸,州长克林顿、纽约市长詹姆斯·杜恩、麦迪逊、和其他国会议员都在岸边迎接他,周围又是人山人海。在战士们的护卫下,他走向樱桃街3号的临时总统府。10分钟的路走了半个小时,只因大家太热情。然而,这一切在华盛顿心中已变成沉重的负担。人们的热情越高,说明他们的期望越高,将来的失望也就越大。但是,他又能做什么呢?他的身不由己在别人眼里是“王者归来”。
1789年4月30日是美国第一位总统的第一个就职日(Inauguration)。整个早晨,教堂的钟声就没停过。中午十二点刚过,一队骑兵和几辆坐着国会议员的马车来到樱桃街3号。华盛顿穿着一件很简单的棕色外套,布料来自康涅狄格州的一家纺织厂,这是他精心设计的细节,他要让“美国制造”成为时尚。他的头发上扑着粉(他从来不戴假发),腰上系着宝剑,登上特定的马车,穿过曼哈顿狭窄的街道,来到位于华尔街和百老汇大街交汇处的联邦大厅(Federal Hall),这是国会所在地。他走进二楼的参议院大厅,向等在那里的参众两院的议员们鞠躬行礼。副总统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走上前说:“先生,参众两院已准备好参加你的就职礼。”华盛顿说:“我已准备就绪。”在亚当斯的陪同下,华盛顿走向大厅前方的露天阳台。
当华盛顿出现在阳台上时,挤在华尔街和百老汇上的人群立刻欢声雷动,所有的手都在向他挥舞。华盛顿看着那一张张仰望他的脸,百感交集。他把手放在胸口,频频向人群鞠躬表达谢意。他的姿态优雅、谦和、简单,很容易让人想起他高尚的品德和为国家做的牺牲和奉献。观礼的法国公使说,我从来没见过一个政府与人民如此接近,他们对彼此毫无保留的信任令人感动。“他的灵魂、容貌、和身躯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宪法只规定总统必须宣誓就职,但没规定具体做法。国会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委员会,设计宣誓的程序。在确定了总统应该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后,找《圣经》的事儿居然引起小小的慌乱,你说这本好,我说那本好,直到最后一分钟才定下来。纽约的总检察长罗伯特·利文斯顿(Robert Livingston)拿着《圣经》走到华盛顿面前打开,他让华盛顿把左手放在上面,然后引读誓言:
“我,乔治·华盛顿,郑重宣誓,我将忠诚地履行美国总统的职责,尽我所能,保存、保护、和捍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据说,华盛顿在念完这段誓词之后,加上了一句“愿上帝帮助我”(So help me God)。然后,他俯身亲吻了《圣经》。利文斯顿大声宣布:“仪式结束。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万岁!”下面的人群也开始欢呼:“上帝保佑华盛顿!”“乔治·华盛顿万岁!”听上去这总统跟国王也没啥区别,但不能怪大家没有“共和精神”。当时,满世界都是国王,人们已习惯了说“国王万岁”(Long Live the King),乍一跑出个“总统”来,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用他们最常用的词来表达祝福。
宣誓仪式过后,华盛顿回到参议院大厅,开始了他的就职演说。他从一月份就开始准备这份演讲稿了。他平时是个惜言如金的人,可是,写这份稿子时也不知道吃了什么药,啰嗦起来没完。一通折腾之后,他让秘书整理出来的草稿居然有整整七十三页纸。在草稿里,他莫名其妙地花了大量的篇幅为自己当总统的决定辩解,好像在法庭上为自己的罪行辩护的律师。他絮絮叨叨地表白,他出任总统实属无奈,绝无半点私心,尽管谁也没说过他有私心。然后,他又说他不会建立一个王国,他没有孩子,对世袭的爵位不感兴趣,美国人民大可放心。接着,又讲了一大套“启蒙思想”和维护民选政府的决心,等等。他好像要把一辈子的话都在这一天说完,真是要人命的节奏。
谢天谢地,这篇七十三页的稿子没见到天日,因为华盛顿多长了个心眼儿,把自己呕心沥血的大作拿给麦迪逊看。麦迪逊根本没看内容,他只数了数页数就说:“不行!太长了!”华盛顿觉得好委屈:这可都是我的心里话啊!麦迪逊说,心里话留着慢慢说,你又不是只当一天总统。华盛顿嘟嘟囔囔地还想说什么,麦迪逊懒得跟他废话,拿起笔来,刷刷刷,为他起草了一份新的演讲稿,一共一千四百多个字,不到一页纸。这就是华盛顿在就职典礼上用的文稿。言简意赅,该说的一句没落下,不该说的一句都没有,不服不行。想象一下,如果华盛顿真的把最初的那七十三页纸念完,他的总统任期恐怕就要在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中开始了。
热热闹闹的一天总算过去了,华盛顿成了总统,可谁也不知道这总统该咋当,因为谁也没当过。华盛顿所做的一切都会成为“先例”。他自己很紧张,国会比他更紧张。他们要决定的第一件事就是:总统在正式场合的称呼应该是什么。为这事儿,国会吵了一个星期。总统不是国王,但也得有起码的尊严吧?亚当斯说,既然总统不能称“陛下”,那就叫“殿下”(His Highness),全称是:“美国总统殿下,自由的保护者。”参议员们一听,差点乐喷了,心说有病吧你?当了几年驻英公使当傻了?华盛顿也觉得这有点不像话,他更喜欢众议院的建议,全称:“美利坚合众国总统”(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尊称:“总统先生”(Mr. President)。他觉得“先生”既有尊严,又平民化,简单朴素,很有“共和范儿”。
称号有了,下一个问题是:总统的工资应该是多少?开始的时候,华盛顿就像当年接受总司令提名的时候那样,不要工资,打算免费为人民服务。可是,这一回,国会没有像当年的大陆会议那样接受他的高姿态。国会认为,如果华盛顿不要工资,以后所有的总统都会以此为“先例”,不好意思要工资。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华盛顿的家境。久而久之,只有富人才能当得起总统,咱这联邦政府不是成了“富人俱乐部”了吗?华盛顿考虑了国会的意见后同意接受工资。国会给总统定的工资为年薪两万五千美元($25,000)。1789年,美国的人均国民产值大约五百美元($500)。所以,总统绝对是个高薪职业。而且,当年的2万5千美元换算到今天相当于大约64万美元,比现在的总统工资(40万美元)还高,但那时没有退休金和开销账户(Expense Account)。只有一个现象让美国人心理稍微平衡了一下,就是总统工资与人均GDP的差距。华盛顿的工资是人均收入的50倍,但今天美国总统的工资只是人均收入的8倍。社会还是进步了一点哈。
除了“名”和“利”这两件大事,还有很多小事需要解决。华盛顿是个极仔细的人,连总统专用马车上的窗帘的蕾丝花边他都亲自挑选,还有拉车的马。他特别喜欢白马。打仗时骑白马,拉车也要白马。他挑了六匹浑身上下一根杂毛都没有的白马做为总统“銮驾”的“御用”马匹,每次出行的架势跟国王一样一样的,因此遭到很多人的攻击。但华盛顿还是很注意保持与“国王”保持距离,总统的仪仗队一定比欧洲君主的小,但面子上又很过得去。他还特别在乎仪态仪表,在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摆什么姿势,都“演”得一丝不苟。难怪副总统亚当斯说:“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最伟大的总统,但他肯定是最入戏的总统。”
每个星期二下午三点到四点是总统与“人民”见面的时候。只要有适当的“介绍信”就可以在这段时间来到总统府与总统“聊”一个小时天。其实,也聊不了什么。很多人挤在一个大厅里,华盛顿挨个跟每个人打招呼,说两句,然后走到下一个人面前,就像例行公事。他绝对不跟任何人握手,这是他的老毛病了,现在变本加厉。为了避免尴尬,他总是左手扶佩剑,右手拿着帽子或手杖,俩手都占着,让别人主动打消握手的冲动,以鞠躬为礼节。华盛顿在这种会见中的表现一点也不平易近人,甚至有些呆板僵硬,看上去简直是活受罪。对害羞又内向的他来说,这事儿真有点勉为其难了。
相比之下,总统夫人玛莎在星期五晚上主持的“茶会”倒更有人情味。玛莎对华盛顿出任总统一事很不高兴,她觉得丈夫再也回不了家了。似乎是为了表达不满,她拖拖拉拉不想离开弗农山庄,错过了就职典礼,也错过了就职舞会,直到五月底才来到纽约。但她很明白自己的责任。她抱怨着成为“国家的囚徒”,却也不能不助老公一臂之力。她的温柔和亲切为冷冰冰的华盛顿增添了强大的亲和力。在玛莎的茶会上,华盛顿显得更放松、更随和,在女士面前表现得温情脉脉,体贴周到,会说也会笑,但从不放过任何“原则”问题。比如,玛莎右手边的座位是专为副总统夫人阿比盖尔·亚当斯留的,但大家对这个规矩不熟悉,有些女士无意中坐在那把椅子上。每当此时,华盛顿就会过去很温柔地提醒那位女士把座位让给阿比盖尔,几次之后所有的人都学乖了,谁也不会再“越位”。这一幕带给阿比盖尔很多温馨的回忆。
第一届联邦政府,一切都要从头来,正如麦迪逊所说:“我们像在野外丛林,没有任何脚印可以引导我们。”宪法只说三权分立,但没说这三权应该具体怎样操作。人们总喜欢说,美国政府是“天才设计、傻瓜运行”的政府,好像宪法把所有的东西都定好了,大家只要照本宣科就行了。华盛顿倒是真的很想当那个“傻瓜”,但他没那个福气。他的任务是建立政府的框架,以便后世的“傻瓜”们闭着眼都可以当总统。他说:联邦政府“最终将是法的政府(Government of Laws),但它首先是人的政府(Government of People)。”他现在需要的是能让政府机器转起来的“人”。
在“三权”中,美国人最熟悉的是“立法权”,也就是国会,因为整个殖民地时期就是由“殖民地议会”管理的,大家对“议会”或“国会”一点也不陌生,宪法对国会的规定相对比较具体。比如,根据当时的人口,宪法规定,众议员为65人,各州的“配额”是:新罕布什尔3人,马萨诸塞8人,罗得岛1人,康涅狄格5人,纽约6人,新泽西4人,宾夕法尼亚8人,特拉华1人,马里兰6人,弗吉尼亚10人,北卡罗来纳5人,南卡罗来纳5人,佐治亚3人。第一届国会成立时,北卡和罗得岛还没加入联邦,所以,众议员是59人。参议员每州2人,如果不算北卡和罗得岛,共22人。“立法权”总共81人。副总统约翰·亚当斯兼任参议院议长(主席)。他平时没有投票权,但在争论双方打成“平手”时,他就要投那打破僵局的关键一票。事实上,亚当斯是投票次数最多的副总统。这也比较好理解。当时的参议院只有22人,加上北卡和罗得岛不过26人。这26人在投票中出现13:13的概率很大,必须靠副总统的那一票决定胜负。亚当斯在参议院起的作用比人们想像的大得多。比如,1789年6月,参议院就“总统必须经参议院同意后才能解雇行政官员(特别是内阁成员)”的议题投票表决,结果是平局。最后,亚当斯投了反对票,也就是说,总统解雇官员无需经参议院同意。这一票保证了总统对行政权的绝对权威,避免了英国式的“议会民主”对行政权的干涉。今天的参议院100人,在投票中出现平局的概率就小多了,副总统也就没几次投票机会。
在联邦大厅,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在一楼开会,就像英国的“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参议院(Senate)在二楼开会,像英国的“上议院”(House of Lords)。众议院的代表直接来自人民,人民有权随时听他们的辩论。所以,众议院的大门永远向民众开放,你要是闲得没事干就坐在那儿听。参议员由各州议会指定,不直接来自人民。所以,参议院的讨论是闭门的秘密讨论,谁也不许偷听,包括总统在内。这一点让华盛顿很不爽,他看着那扇紧闭的大门就想把它踹开。他忘了,当年开“制宪会议”时,是他确立了保密原则的。他是天底下最喜欢保密的人,如今却看不惯别人向他保密。
国会在成立不久就通过立法确立了“司法权”、也就是联邦最高法院的人数。国会最初确定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数为6人,后来变成9人。正如我们以前讲过的,司法权在联邦政府建立之初是最弱的一权。最高法院惨到连属于自己的办公室都没有,在联邦大厅的地下室办公。大法官们闲得都快长草了。各州都有自己的法院,大家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案子能麻烦到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任首席大法官是约翰·杰伊(John Jay),此时的最高法院也叫“杰伊法庭”(Jay Court)。“杰伊法庭”没什么大的建树,杰伊本人对美国的贡献并不在司法领域,而是在外交和人权领域,我们后面还要讲。直到1801年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成为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才咸鱼翻身。长达34年的“马歇尔法庭”(Marshall Court)是美国司法史上最辉煌的一页,美国人应该喊“马歇尔万岁”才对。
“立法权”和“司法权”都好说,它们也比较简单,最麻烦的是“行政权”。不管行政权做什么和怎么做,都会引来“独裁”和“专制”的指责。一是因为美国人非常不习惯大权独揽的行政长官,觉得他简直就是国王附体;二是因为新大陆从来没有履行强大的行政权的经验。以前,甭管什么事儿都通过议会解决,大家商量着办,心里踏实。现在,总统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处理很多问题,太可怕了。正是出于对权力的惧怕,美国政治很快就进入“政党之争”。但此时,华盛顿还顾不上这些,他已经快被整疯了。
下面这两件“小事”足以证明,美国总统还真不是人干的活。有一次,华盛顿任命了一位联邦收税官,这位官员的工作地点在佐治亚州的萨瓦那港。可是,这个任命被参议院否决了。华盛顿气冲冲地来到参议院大厅,把正在开会的议员们吓了一跳,他们想不到总统会这么鲁莽地硬闯“禁区”。华盛顿走到主席台上,用平静、低沉、冷漠的声音说:“谁能给我解释一下,你们为什么否决我的任命?”虽然他没大喊大叫,但每个人都能感觉到那股子怒气,特别是那双眼睛,简直就是“冰桶挑战”,“镇”得你透心儿凉。台下鸦雀无声,平时口若悬河的参议员们好像都成了哑巴。总统是来找茬的,谁也不敢接招。
在一阵令人尴尬的寂静之后,佐治亚州的参议员詹姆斯·甘(James Gunn)站起来。他小小心心地从“个人角度”解释了否决任命的原因。但是,话锋一转,他说:我希望总统先生明白,“参议院没有义务向总统解释它的决议”。华盛顿大概做梦都没想过会碰这种软钉子,他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没说,恨恨地转身离去。这个故事开启了美国政坛的一个“惯例”,叫“参议院礼节”(Senatorial Courtesy),就是美国总统在任命处于某个州的联邦官员时,应该先跟这个州的联邦参议员打个招呼。否则,别怪人家不客气。当事州的联邦参议员有权挡住总统的任命。今天,这个“礼数”主要适用于总统和某个州的参议员都属于同一个政党的情况。如果他们属于不同的政党,总统一般不打招呼。
在上面这件事发生不久,华盛顿再次来到参议院。他好像吸取了上回“不告而至”的教训,事先通知参议院他要登门拜访。因为宪法有“总统在做重大决定之前应咨询参议院”的条款,他就想来“咨询”一下。他希望参议院能当场给他答案,他好马上开始与西南部的印第安人谈判。他带着战争部长亨利·诺克斯,拿着拟好的谈判条款来到联邦大厅,请议长亚当斯把条款念给大家听。亚当斯刚念了第一条就卡住了,因为下面已经开了锅。有的说我没听清,能不能再念一遍;有的说,这事儿太复杂,得好好琢磨琢磨;有的说,不能现在就决定,先成立个委员会讨论讨论再说。华盛顿最痛恨“委员会”。战争期间,“邦联议会”的“委员会”天天讨论,什么都没讨论出来,害得大陆军饥寒交迫。现在,这点事儿又要交给委员会,猴年马月能出结果?他说:不行!现在就讨论,不许交委员会!我把战争部长带来了,有什么问题就问他。参议员们可不管这一套,你一言我一语地就争论开了,那架势好像不吵上三百年不算完。华盛顿听得火冒三丈,他站起来说:“你们的行为击败了我今天到这里来的所有的理由!”然后,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参议院。
华盛顿两次“入侵”参议院都“铩羽而归”,他发誓,再也不踏进参议院大门。从此,除了一年一度的“国情咨文”(State of the Union),他需要“咨询”参议院意见时都是通过书面形式,把问题写好送到参议院,参议院把答案写好送回总统府。两边都眼不见心不烦,省得吵架。帮总统写“问题”的人是华盛顿最喜欢的小老乡,满脑子政治智慧的众议院领袖,詹姆斯·麦迪逊。猜猜谁帮参议院写“答案”?对了,还是麦迪逊。他一个人既写问题又写答案,居然没得“精神分裂症”。麦迪逊不光帮华盛顿写稿子,他还是华盛顿最重要的施政顾问之一。这位“宪法之父”似乎没想过,他做为“立法权”的重要成员如此深入地涉足“行政权”的决策,是否违反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不管怎么说,美国人还是应该为他们的参议员们感到骄傲。华盛顿两次“造访”参议院确实有“以势压人”的嫌疑,但议员们顶住了这位强势总统的“进攻”,维护了“立法权”的尊严,那也是人民的尊严。刚刚起步的联邦政府显然有点乱,大家都不太清楚自己的定位,有时候,摸着石头也过不了河。国会习惯了当老大,总统也习惯了当总司令。双方都在斗争中学习着妥协,宪法的精神也在矛盾中得到体现。可是,对华盛顿来说,眼下还有更乱的事,他每一天都在挣扎着让自己勉强浮在水面上,好像一不小心就沉底儿了。
宪法只规定“所有的行政大权归总统”,但没说总统应该怎样组织政府,这就要看华盛顿的创造力了。他能想到的“高招”就是组建“内阁”(Cabinet),其实也是跟英国学的。问题是,“内阁”官员的职位要由国会创建,国会那效率真是害死人。在国会没立法之前,华盛顿是“光杆司令”。他就是“行政权”,“行政权”就是他。他手下只有两个秘书,帮着处理如山似海的文件和信件。那些信大多是求职信,来自他的老战友、老朋友,都想在政府里谋个一官半职。华盛顿对大陆军的退伍老兵很有感情,大家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来求他,搞得他脑袋都大了。他说:“我一天到晚什么事儿都干不成。”总统府快成救济院了。他催着国会赶紧建立职能部门,好让他有几个帮手。国会在经过长时间的辩论后终于在1789年7月和9月创立了行政权的三个职能部门:国务部(外交部),财政部,战争部。
有了部门就要有部长。部长的人选是关键中的关键,他们不仅决定着华盛顿政府的成败,也直接关系着新国家的前途。谁将是华盛顿的“内阁”成员?他们将怎样影响美国的未来?请看下一个故事:天才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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