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32)-《常识》

美国革命从1765年的反“印花税法案”(Stamp Act)开始,到1775年底,已经闹腾了10年。在这10年中,北美人慷慨激昂地抨击大英帝国的暴政,甚至拿起武器挑战大英帝国的权威。但是,有一件事,却没有人认真想过:我们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至少在1775年底,大多数“革命派”(Patriots)心中的理想仍然是“英国人的权利”(Englishman’s Rights),也就是在大英帝国内部与英国本土人平起平坐。不管是大陆会议还是华盛顿的大陆军,大家的默契是:只反议会(Parliament),不反国王,也不知道他们从哪学来的“清君侧”的智慧。不仅如此,殖民地人还无比怀念1765年以前那自由、快乐的北美。大陆会议中最激进的革命者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以惊人的诚实在日记中写了下面这句话:“在革命中,我无时无刻不盼望着回到从前,为此,我愿意放弃所有的一切。。。”这话要是出自别人之口倒没什么稀奇的,但亚当斯堪称美国革命的“教父”,连他都这么“恋旧”,其他人什么样可想而知。

 

历史仿佛看到了北美的犹豫和彷徨,她为北美找到了一位领路人。但这一次,她没有把美国革命的火炬交给土生土长的“美洲人”,而是很幽默地选择了一个“英国人”。他在独立战争(War of Independence)爆发前几个月才来到北美,却在短短的一年中让每个人都认识到,与大英帝国彻底分离才是革命的唯一出路。这个人的名字叫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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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马斯·潘恩

 

1737年1月29日,托马斯·潘恩生于英国诺弗克郡(Norfolk)的一个平民家庭。因为家里穷,他13岁就辍学了,先是跟父亲学制衣,后来又去海上讨生活。1759年,他开了自己的商店,结了婚。但好景不长,生意垮了,妻子和孩子都在难产中死去。再后来,他当上收税官、货物检验员、学校老师,等等。可是,不管做什么,他都做不长久,而且总是以失败告终。唯一持久的是他的求知欲。他博览群书,文笔出众,也很爱科学实验,一生中搞过很多发明创造。潘恩性格倔强,非常固执,甚至有点偏执狂。他不懂人情世故,很难与人相处,谁都不喜欢他。1774年,就在潘恩历尽生活的艰辛、跌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他见到了当时北美常驻英国的贸易代表,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潘恩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富兰克林的。富兰克林在与潘恩的谈话中,发现他对自由有着近乎疯狂的渴望和热情,他的言辞和他写的小文章犀利而精辟,有一种在瞬间就能摄人心魄的魅力。富兰克林向他介绍了北美的情况,好像忽然在潘恩面前打开了一扇门,他立刻明白了自己应该做什么。新大陆,就是他要去的地方!富兰克林也觉得,潘恩的才华只有在不拘一格的新大陆才能得到认可。于是,他给潘恩写了一封介绍信,让他去费城发展。

 

1774年10月,37岁的托马斯·潘恩踏上了去北美的航程。然而,他差一点见不到新大陆。在横穿大西洋的两个月中,船上因饮食、卫生条件极差而爆发了传染病,5名乘客死亡,潘恩也大病不起。船员们眼见他不行了,把他抬到甲板上,只等他一咽气就往海里扔。可是,他这口气始终没咽下去,硬是撑着到了北美。当船终于到达费城时,潘恩已是奄奄一息。富兰克林的私人医生去码头接潘恩,左等不来,右等不来,乘客全都走光了,最后,船员们抬下一个活死人,那就是潘恩。医生赶紧把他抬回去,精心调治了6个星期,他才渐渐恢复了健康。凭着富兰克林的介绍信,他很快就找到了工作。1775年1月,潘恩成为“宾夕法尼亚杂志”(Pennsylvania Magazine)的一名编辑。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专注地工作过,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舒心。

 

潘恩似乎注定就是为“革命”而生。1775年4月,也就是他到新大陆5个月后,莱克星顿的枪声就打响了。5月,第二次大陆会议在费城召开,华盛顿被任命为大陆军总司令,北美与大英帝国的对抗上升为战争。潘恩兴奋地看着这一切,他说:“从我进入这个国家的那一刻起,我就想把它点燃。。。”他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很多支持革命的文章,也与本杰明·罗什医生(Dr. Bejaming Rush)成为好朋友。本杰明·罗什是新大陆最著名的医生,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是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的朋友,也是大陆会议的代表。潘恩告诉罗什,他想写一本宣传革命的小册子,题目是“简单的真理”(Plain Truth)。罗什建议他改为“常识”(Common Sense),因为这样更能打动普通人的心。

 

1776年1月,托马斯·潘恩的小册子《常识》完成了。起初,没有人愿意为他印刷出版,后来,他许诺把这本书销售收入的一半分给一位出版商,人家才答应。他们都没意识到,这是多大的一笔钱。潘恩知道自己写的东西太“反动”,所以,最初没敢露真名,只是署名“一个英国人”(Written by an Enlishman)。到第二版时他才署上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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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这本47页纸的小册子,从问世的那一刻起,就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各殖民地间迅速传播,3个月之内就卖出去10万册,在整个革命期间共卖出50多万本。当时的北美殖民地有大约250到300万人,其中有阅读能力的“自由”居民不到200万,也就是说,大约平均每4人就有一本《常识》。按这个比例,它至今仍然是美国历史上最热门的畅销书。在酒吧里,饭桌上,街道旁,到处都可以看到人们手捧《常识》,或认真阅读,或大声朗诵,周围聚集着那些不识字或买不起书的人,他们如饥似渴地听着书中的每一个字。《常识》在北美殖民地掀起了一场全民大讨论,它好像一下子拨开云雾,让人们看清了革命的前途。

 

那么,《常识》到底讲了些什么,让大家如此着迷?首先,潘恩把矛头直指君主制。此前,大家觉得,一切都是英国议会的错,国王是无辜的。但潘恩说,一切罪恶的根源正是君主制。他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简述了人类社会的起源和英国的历史,指出世袭的国王为满足自己的欲望只能给人民带来灾难。英国的政治制度之所以受到很多人的赞赏,不是因为它保留了国王,而是因为它保障了民主。英国的强大不是来源于国王的英明,而是取决于人民的素质。但现在,民主正受到王权的侵蚀。乔治三世的贪婪和自私已经让腐败横行,这种腐败也蔓延到新大陆。所以,对国王的忠诚毫无道理。

 

对那些希望与英国和解的人,潘恩说,大英帝国绝对不会保护北美的利益。在英国与北美的关系中,北美将永远处于从属地位。现在,北美已经花费了如此多的资源反抗英国的暴政,如果这种斗争的结果只是取得与英国的和解,那就太不值了。即使英王迫于压力同意和解,他早晚会卷土重来。在英王的统治下,北美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法制和公平。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我们应该彻底摆脱英国,建立自己的国家。由一个三千英里以外的小岛统治一个大陆,这是非常愚蠢的事。潘恩宣称,“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Its time to part!)

 

有人认为,北美人是英国人的后裔,英国与北美是母女关系,血浓于水。潘恩指出,美利坚民族不只是英国人的后裔,她也是所有欧洲人的后裔,她的血缘远远超出了英国人的范畴。北美的革命不是女儿对母亲的背叛,而是人类对理想的追求。他说,“北美的道路也是全人类应该走的道路,北美的幸福也是全人类应该追求的幸福。”

 

接着,潘恩分析了北美目前的局势,告诉人们要认清自己的优势。他说,英国的强大是表面上的。战争的胜利不是属于强者,而是属于团结起来的人民。现在,各殖民地联合在一起,正是打败英国的最好时机。如果错过了,以后殖民地回到各自为政的状态,她们将永远无法战胜英国。潘恩认为,北美的实力不容小觑。没有一个国家有北美这样优越的地理位置,也没有一个国家有北美这样丰富的自然资源。北美的贸易完全不必依赖英国,只要欧洲人还吃饭,北美的农产品就不愁没市场。在脱离英国后,北美只会更繁荣。

 

《常识》中最著名的一段话是对自由的描述:“啊!你们这些不但敢反抗暴政,而且敢反抗暴君的人!请站出来!旧世界遍地盛行着压迫,自由遭到驱逐。亚洲和非洲早已把她赶走,欧洲把她当成怪物,英国已经对她下了逐客令。接纳这个逃亡者,为人类准备一个避难所吧!”“我们有能力让世界重新开始!”(We have it in our power to begin the world over again!)

 

潘恩还在他的小册子中宣扬了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在独立之后,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人们也许会问,一个没有国王的北美将靠什么保护人民的利益?潘恩说:“让我们为宪章加冕!北美的法律就是国王!”一个在法制基础上的民选政府才能真正让人民获得幸福。

 

其实,除了宣传北美独立以外,潘恩在《常识》中表达的政治观点不是新创的,在他之前,欧洲和北美的思想家、政治家都已经阐述过很多次。远的不说,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托马斯·杰斐逊,这些一流的政论家,早就在他们的文章中对民主和自由有过比潘恩更深刻的诠释。但是,为什么偏偏《常识》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呢?一是它“生逢其时”,就在北美人最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来了个醍醐灌顶。第二个,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潘恩用了大家都能看懂的语言。富兰克林、亚当斯、杰斐逊都是知识精英,他们学富五车,博古通今。他们的政论文章旁征博引,甚至大段引用拉丁原文。如果你看不懂,对不起,那不是写给你看的。他们的读者显然只能是高级知识分子。但潘恩就不同了。他倾诉的对象就是最普通的民众,他要用最通俗的语言,最浅显的道理,让每个识字的人都看懂,也让每个不识字的人都听懂。这种风格让人耳目一新,它如此受欢迎也就不足为奇了。

 

《常识》的影响之大,怎么说都不过份。几个月间,北美的民意从观望转向独立。再加上大陆军在波士顿的胜利,独立似乎成了大势所趋。几乎每个大陆军战士的背包里都有一本翻得皱皱巴巴的《常识》,华盛顿也说:“这本书让我的内心产生了难以名状的改变。”很多人读了《常识》后变成了革命者,参加了大陆军。

 

人们说,美国革命有三支火把。第一支是萨缪尔·亚当斯(Samuel Adams),他的“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拉开了北美反抗暴政的序幕。第二支是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他那“不自由,毋宁死”的誓言让北美人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第三支就是托马斯·潘恩,他的《常识》让北美走上独立之路。约翰·亚当斯说:“没有《常识》作者的那支笔,华盛顿举起的剑将徒劳无功。”

 

托马斯·潘恩可不是个光说不练的人。大陆会议为表彰他的功劳,请他到国会外事委员会工作。他把自己工资的三分之一都捐给了大陆军,把稿费收入也全部捐给大陆军。后来,他干脆投笔从戎,参加了大陆军。在革命最黑暗的长夜,潘恩在军营中,把纸垫在膝盖上,写下了《美国危机》(American Crisis)系列小册子,鼓励大家为理想而战。每当华盛顿想鼓舞士气的时候,他就让人在军中大声朗读潘恩的《危机》,那句“这是考验人灵魂的时刻”(These are the times to try men’s souls.)成了美国革命的经典名言。潘恩与华盛顿之间也建立起深厚的友谊。

 

独立战争胜利后,在华盛顿的敦促下,国会奖给潘恩3000美元做为报酬(在当时是个不小的数目),纽约州奖给他一片土地,宾夕法尼亚州也给他一笔钱,马里兰州授予他公民身份,这样,在马里兰加入联邦后,他就自动成了美国公民。本来,潘恩可以在美国安度余生,可他注定就是个不安生的人。1787年,为了给自己设计的桥梁申请贷款,他来到伦敦。不久,“法国革命”(French Revolution)爆发。他的激情又上来了,写了《人权》(Rights of Men),无情地抨击君主制,歌颂法国革命。英国政府把他视为叛徒,驱逐出境。潘恩来到巴黎,虽然他一句法语都不会说,但还是被选入法国国民大会。他与华盛顿、富兰克林、汉密尔顿等几位重要的美国“国父”一起被授予“巴黎荣誉市民”的称号。

 

然而,接下来,潘恩的命运急转直下。1793年,以罗伯斯庇尔(Robespierre)为首的雅各宾派(Jacobins)取得政权,开始了“红色恐怖”。潘恩因反对处决国王路易十六而被看成“共和国的敌人”,在1793年12月被捕入狱。在狱中,他写下著名的《理性时代》(The Age of Reason)。随着革命形势越来越紧张,雅各宾派也越来越疯狂。他们开始处决“嫌疑犯”,断头台上血流成河,巴黎成了人间地狱。

 

眼看着屠刀正向自己砍来,潘恩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他的美国公民身份。因为当时美国与法国是友好国家,法国不会对美国公民动手。可是,当潘恩要求美国驻法大使古弗纳·莫里斯(Gouverner Morris)证明他的公民身份时,莫里斯以找不到文件为由拒绝了。其实是因为在美国时莫里斯就与潘恩不和,这次正好挟私报复。英国盼他死,法国要他死,美国看他死,这下,潘恩真是死定了。当时,潘恩正生着病,高烧不退。仅仅是因为狱官在他牢房门口做错了记号,潘恩侥幸逃过一劫,当夜没被送往断头台。就是这几天的缓冲时间救了他的命,因为三天后雅各宾派就垮台了。

 

虽然命暂时保住了,但监狱还是出不去。1794年10月,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接替莫里斯成为驻法大使。门罗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营救潘恩。他向法国政府出示文件,证明潘恩的美国公民身份。11月,潘恩获释出狱。他在感谢门罗的同时,也指责华盛顿忘恩负义,在关键时刻抛弃了他。他一直认为莫里斯的卑鄙行径是受华盛顿总统的指使,因为当时美国正跟英国商谈“杰伊条约”(Jay’s Treaty),华盛顿不愿得罪英国。至于到底是莫里斯一手遮天还是华盛顿见死不救,历史没有给我们确切的答案。反正潘恩就是认定华盛顿“有罪”,背叛了他们的友情。他发表了一系列攻击华盛顿的文章,在一封公开信中说:“全世界都在怀疑,你到底是叛徒还是骗子,你到底是背弃了原则还是本来就没有原则。”华盛顿可能这一辈子没碰见过第二个这么指着鼻子骂他的人。

 

出狱后,潘恩拒绝回美国,他认为,在华盛顿总统和他的继任者亚当斯总统的统治下,美国已经抛弃了当年的共和理想。拿破仑(Napoleon)当政时,专门接见潘恩,对他大加赞赏,说:“我每天都枕着《人权》睡觉。”可是,后来拿破仑背叛了共和国,登基当了皇帝。潘恩骂道:“他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

 

1802年,托马斯·潘恩接受了杰斐逊总统的邀请,回美国定居。当时,正值“第二次大觉醒运动”在美国兴起,人们对上帝和基督教的热情空前高涨。潘恩也不知道哪根筋错了,发表了很多抨击基督教教会的文章,引起保守的美国人的不满。在美国,有两尊“佛”碰不得,一个是上帝,一个是华盛顿。美国是个信仰自由的国家,但同时也是个有信仰的国家。你可以不信上帝,但不能攻击上帝,因为这样做妨碍了别人的信仰。对华盛顿,你可以怀疑他的能力,也可以反对他的施政方针,但不能侮辱他的人格,因为他代表的是主流价值观。可惜,潘恩不懂这些,他恰恰就是刺痛了美国人这两根最敏感的神经,那日子能好过了才怪。

 

1809年,潘恩在穷困潦倒中去世,没有一个教会愿意为他举行葬礼,只有6个人看他下葬,情景无比凄凉。当尘埃落定,后世的美国人再次翻开那段历史,他们无法漠视潘恩为美国革命立下的不朽功勋。这位既没签署过《独立宣言》,也没签署过《美国宪法》的“英国人”,成了美国最著名的“建国国父”(Founding Fathers)之一。

 

潘恩的故事讲完了,《常识》掀起的革命浪潮才刚刚开始。面对争取独立的呼声,犹豫不决的大陆会议再也无法逃避了。他们将做出怎样的抉择?他们又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向世人宣告一个新国家的诞生?请看下一个故事:《独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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