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由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和IIUSA主办的EB-5论坛在芝加哥举行。美国国务院签证办主任Charles Oppenheim先生发布了最新的EB-5数据:
1. 全球使用量:2018财年,美国一共发出了 9602 个EB-5 签证。最戏剧性的变化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中国人使用的签证数量(4642个签证)少于其他国家总和(4960个签证)。往年中国申请人每年使用的EB-5签证数量都超过7,500个。
2. 中国每年分配到的签证名额: 由于《中国学生保护法》,中国每年的 EB-5签证名额要减少 700个,来偿还当时美国发给中国学生的签证名额。Oppenheim先生提到,还有大约三年时间这些签证就可以 “还清”。中国使用的EB-5名额基本上都是其他国家没有用完的配额。Oppenheim先生预计在2019财年,中国将从其他国家的配额中获得大约3800个签证。
3. 印度签证使用量排名第3:印度正式赶超韩国,成为EB-5签证使用量第三大国,在2018财年使用了585个签证,仅次于中国(4642个签证)和越南(693个签证)。预计在本财年结束时(2019年7月之前), 印度 EB-5 将开始排期。
4. 申请家庭平均人数:美国每年有1万个EB-5签证名额,每个申请的主申请人及其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子女都会占有签证名额。经统计,2018财年中,主申请人占中国签证总数36.8% (笔者:即中国申请中平均每个家庭需要3个签证),印度主申请人占41.2%(笔者:即印度申请中平均每个家庭需要2.5个签证),越南主申请人占26.3%(笔者:即越南申请中平均每个家庭需要4个签证)。
5. 递交调整身份的比例增加:在2018财年中,超过18%的EB-5签证是通过递交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人获得的。这个百分比连续4年不断增长。由于很多印度EB-5申请人目前在美国持有H1B工作签证,所以预计在美国递交调整身份的人数会继续增加,特别是在移民局开放B表的情况下。
6. 审核中的I-526申请数量:截至 2018年10月, 有14293个I-526申请在等待移民局的审核结果,其中8180个申请是来自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这也是移民局第一次公布每个国家的I-526申请数量。
7. I-526批准率:I-526申请批准率越高,意味着所需要的签证数量越大。中国和韩国的批准率都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印度、伊朗、委内瑞拉、墨西哥、俄罗斯等国申请的批准率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8. I-485签证需求量有可能是重复计算:在NVC等待的签证需求量有可能已经涵盖了通过递交调整身份所需的签证数量。因为大部分申请人会在I-526表格上默认选择通过境外领馆面签的方式拿到绿卡,但实际上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工作或读书,很可能就会直接在美国递交I-485调整身份。(笔者:这也是为什么在计算排期时间时(见下面第10点)只用NVC签证需求量加上待审核的I-526签证需求量得出所需签证总数,而没有计算调整身份的签证需求量,因为NVC等待的签证需求量已经包含了在美国调整身份的绿卡需求量)
9. 优先日期前进速度预测:
中国
在2018年12月,排期到2014年8月22日
在2019年9月,排期最好情况在2014年10月22日,最坏情况在2014年10月8日
越南
在2018年12月,排期到2016年5月1日
在2019财年,排期有可能到达2016年9月
在2019年5-6月,该年签证名额用完,排期会变得和中国一样
在2019年10月(2020财年的开始),新名额注入,排期会大幅度前进
印度
预计从2019年7月(或之前)开始排期
在2019年10月2020财年的开始),新名额注入,排期可能会大幅度前进至2017年
其他国家
近期内不会排期
10. 排期时间预测(以2018年10月30日递交的申请为准):
中国(每年分到3800个签证):14年
越南(每年分到700个签证):7.2年
印度(每年分到700个签证): 5.7 年
韩国(每年分到700个签证):2.2年
台湾(每年分到700个签证):1.7 年
巴西(每年分到700个签证):1.5 年
上述对排期时间的预测是基于目前所掌握数据作出的粗略估计。实际上排期受众多因素影响,例如撤销申请数、申请人和家庭人员变化(如死亡、超龄等情况)、签证申请通过率、法律变更或政府行为等。
EB-5办公室新任主任SarahKendall在行业会议上的讲话:
1. 未成年人做主申人的问题
EB-5主申请人没有年龄限制, 但移民局会追究未成年人签署投资合同的民事能力和签署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2. 过桥贷款
由于项目资本结构的多样性,移民局很难就过桥贷款提供具体指导。Kendall指出,过桥贷款期限本身并不会导致申请被拒,移民局看重的是如何证明贷款的临时性,以及用EB-5融资来偿还过桥贷款的具体细节。笔者注意到这与移民局对投资人发出的I-526补件中的语言不一致。移民局需要进一步指导和澄清这一重要问题。
3. 合规审查
作为诚信措施的一部分, 移民局将审查区域中心的组织、行政和管理能力 (内部财务控制和尽职调查程序) 以及创造就业, 以核实区域中心在I-924A中提交的信息是否准确。移民局将在发布 “合规性审查通知” 后进行现场查访, 并将结果记录在合规性报告中, 该报告将成为区域中心记录的一部分。
4. 子女不得直接替换父母做主申请人
目前法律不支持子女直接替换父母做为主申请人,并且保留优先日期。
5. 再投资
在决定再投资是否符合新商业公司(NCE)的业务范围时,移民局会看该公司的组织文件、私募备忘录和创造就业公司(JCE) 的商业计划书。我们认为这是EB-5目前讨论最多的新领域,行业需要政府更多的指导意见。
6. 重大变更
移民局承认在审核EB-5申请时应该考虑到人性化因素,但是目前法律规定的不清晰,也使移民局在面对重大变更的问题时缺少根据。特别是随着排期越来越长,重大变更对申请人的影响也会越来越大。
7. 减少I-526申请积压量
EB-5办公室审核I-526申请的效率增加,目前积压量远远低于2014财年的积压量。移民局预计I-829审核时间也会逐渐缩短。
文章来源WR律师事务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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