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自作聪明买房“跳单”不给中介费用,但签了买房协议和保密协议。最后却绕开中介直接与房东交易价值145万美元的房子,还拒付10万多元中介费。
4月17日,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将其告上法庭。
布碌仑班森贺区房产。 (谷歌街景)
案件原委
据起诉书,BAY SUN房产中介公司的一位经纪人在2014年4月17日带李姓(Li)和许姓(Xu)华人看房,两名客户最终看上布碌仑班森贺区海湾大道(Bay Pkwy)靠近N车地铁站的一处房产,李先生当天签下买房协议和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起诉书中指出,李先生明确同意守口如瓶,“除了和律师讨论,不向任何机构披露信息,包括买房的地址。”对其他朋友、亲戚或经纪人也同样,“跟谁也不说房产的信息”。保密协议进一步规定,任何违反商定条款的行为都将导致当事人“承担相当于经纪人要价7%的赔偿责任”。第二天,许氏也签署了相同的保密协议。
9月下旬,价钱谈妥,李先生同意以145万购买该物业。不久,伍先生代表中介公司陪同李先生一起去见买方律师。
进门后互相介绍、一番客套,伍先生得知李先生和他的买方律师居然是同乡,而且似乎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家族关系。之后,买方律师和李先生闭门密谈了许久。买方律师请伍先生到办公室外等候。接下来,卖方房东也找了自己的律师,讨论了交易的细节。
到了2014年10月初,李先生突然表示改变主意,将不会购买此房。并说有事需回中国几个月,直到2015年3月才回来。大约同一时间,卖方房东也告知经纪人,说他们不想按145万出售这套房,他们想报更高价。中介起初并没有在意。
直至2015年3月3日李先生返美,房东于3月12日将该房卖给了李先生和许氏的女儿。
诉诸法律理赔
该中介表示,他们前期做了很多工作,包括采集房源,跟进业主,达成委托,上门勘房等。花了相当多的时间和资源来维护其在买房协议下的义务,如果不是中介的努力,客户也是不会找到这么好的房子。况且客户既然签了买房协议和保密协议,就应该支付中介费。
现在中介的服务付诸东流,他们向被告索偿101,500美元损失,并请求法官判罚对方304,500美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其实跳单的人并不多
首先,一套房子只有一家中介代理。“你如果在一家中介做了登记,除非和它解约,否则其他中介不可能介入代理,不然你和抢单的中介都会面临起诉。
其次,签约中介确实能提供非常专业的服务。他会根据你的需求,开车带你详细考察每处房屋,同时对屋顶需要翻修、锅炉是否更换、保险情况等都了如指掌,还能拿这些跟房主砍价。有时砍下的价格已经抵了中介费,而且买房之后出现漏水等任何情况,中介都会负责。
此外,房屋中介必须持证上岗,有了执照,很多人一做几十年,业务多是口碑相传带来的,因此很重视自己的信誉。
“帮我买房的中介已经干了20多年,这一带华人的生意基本都是他做。我刚来的时候租房子、后来买房子、卖房子都用的一个中介,现在已经成了很好的朋友。”最近在纽约买新房的陈先生说。
全美房产中介有一个共享的数据库,有很多普通房产网站看不到的详细信息,包括这个房子有没有发生过纠纷、房产税多少、房子的买卖历史,以及卖方的贷款总金额等,通过这些可以了解房主的经济状况,更好地讨价还价。和中介签约后,跳单是违约行为。一般来说,除了少数很精明的买家会直接跟卖方的中介联系,以期省下自己这边的佣金,多数人对中介的依赖性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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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汇率:
1美元=6.740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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