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美国移民局(USCIS)颁布了一份政策备忘录;备忘录规定,学生签证(F)、交换学者签证(J)、短期学习签证(M)这些非移民签证的持有者及家属如果失去合法身份,将被认定为“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备忘录8月9日生效后,将以更严格的方式计算非法滞留的时间,而逾期滞留时间超过180天,当事人会面临3年或10年不得入境美国的惩罚。9日晚间,移民局发布考虑了公众意见的备忘录最终版,对逾期滞留天数的计算方法稍微放宽,但总的来说属于小修小改;并没有改变移民相关执法强度越来越大的趋势。
当时颁布这份备忘录后,有30天的公众意见征集期;在8月9日生效当天晚上,移民局颁布这份备忘录的最终版本,并称已经考虑的公众的意见。但是这份备忘录实施的最终版指导只能算是“小修小改”。它规定:学生(F身份)或短期学习者(M身份)在提交恢复身份申请时未逾期滞留没有超过五个月,则申请人向USCIS提交恢复身份,并且申请正在等待时,非法居留/逾期滞留的累计将被暂停。如果恢复身份的申请被拒绝,则在拒绝后的第二天恢复非法居留的累计。交换访问学者(J身份)计划由国务院管理,其恢复身份的请求也由国务院管理。如果国务院批准J签证持有者的恢复身份申请,则从他或她恢复原有身份后该申请人从失去身份时的非法居留天数不会被累计。
相关备忘录的最终版本,明确对逾期滞留的严格计算
由此可见,修订后备忘录的规定略微“宽松”,即一定时间内相关身份者提交了恢复身份的申请之后,等待期间的时间不计入非法居留,也就不构成逾期滞留。但是,“非法居留”的计算依然不需要移民局或者移民法官宣告身份失效。因此,具有F、J、M身份的人依然可能在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开始“非法居留”,达到一定天数后会受到3年或10年内不能入境美国的惩罚。也就是说,真正实施的这份政策备忘录对于非法居留的计算方式依然非常严格。
移民局主任弗朗西斯·西斯纳(Francis Cissna)表示,由于公众参与和利益相关者的反馈,移民局对非法居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以解决公众意见中提出的问题,最终改善作为禁止入境依据的非法居留天数的计算方法,减少了相关签证类别逾期居留的天数 。他强调,移民局仍然致力于保护美国移民体系的完整性,并确保忠实执行移民相关法律。逾期居留或违反签证条款的人不应留在美国;没有按规定在学校注册的外国学生违反了学生签证的条款,应该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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