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注意啦!
今后闯红灯不只是
曝光、罚款这么简单了!
近日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制定了
《公安交通管理领域联合惩戒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
14种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
可能影响到你的贷款审批、车险厘定、
以及各种评选
或许有人问
为什么要发布
这个如此严厉的《细则》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些片段
非机动车因违法交通法规
出事故的案例
↓↓↓
天不怕,地不怕
因为马路是我家
谁能说说这起事故怎么破?
前有水车,后有快车!
车祸个个惊魂、
都是血淋淋的教训!
那么如何保障人们在路上的安全
这份《细则》的制定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那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具体的规定▼
一年闯红灯5次,将构成交通失信行为
《细则》中共包含了14种“交通失信行为”,它们分别是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
2、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1年内发生2次以上此类违法行为的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3、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1年内发生2次以上此类违法行为的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4、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1年内发生2次以上此类违法行为的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5、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及1年内发生2次以上此类情形的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6、驾驶营运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1年内发生3次以上此类违法行为的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7、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1年内发生3次以上此类违法行为的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8、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
9、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
10、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
11、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
1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1个季度内发生闯红灯、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2次以上或者1年内累计发生5次以上的人员。外卖、快递非机动车驾驶人1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1年内累计违法5次以上的人员。
13、因使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
14、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失信主体将会受到哪些惩罚措施?
一旦被列入公安交通管理领域“黑名单”,失信主体将会受到哪些惩罚措施?
据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处罚外,各相关部门还将依照有关规定,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惩戒措施。
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通过“信用中国”“信用福州”“信用交通”等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主体信息。
2.对失信主体参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依法予以限制。同时,行业协会商会对会员失信行为进行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
3.将失信当事人的失信记录作为办理车辆保险业务及厘定相关费率的参考,对其采取提高费率、实行最高费率或增加风险费率、附加条款等措施。
4.将失信当事人的失信记录作为金融机构对失信当事人融资授信的参考,进行必要限制。
那么
万一不小心被列为了失信主体
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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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主体可主动申请消除失信记录。1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30天的,或因见义勇为被市级以上表彰评为先进个人的,可以对交通失信记录进行修复。
据悉,失信主体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原则上为自发布之日起2年,有效期满系统自动修复。除信用记录有效期满系统自动修复外,对交通失信记录有异议或其他需要修复信用记录的,由当事人向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自公安交通管理联合惩戒工作实施以来
交警部门已将8561条
被列入公安交通管理领域“黑名单”的数据信息
导入福州市联合奖惩系统和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小编提醒大家
不论是开车还是骑电动车、步行
都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不然就可能影响
你的信贷、车险、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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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的人知道!
(via 东南网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