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办不动产登记明起更简便 不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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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再精简2项办事材料,明天起,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个人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福州市注册的企业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只需出示身份证原件,中心工作人员就可通过身份证识别器读取身份证信息并直接打印,然后交由持证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

在我市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只需出示手机中的电子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可直接通过我市电子证照库调取营业执照进行核实。

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负责人表示,随着我省数据共享工作的深入推进和电子证照库内容的不断充实,免收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举措未来也将惠及在外地注册的企业

(via 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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