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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博士:我为什么在美国当家庭主妇

文/王朵莱

来源:华人生活网(ID:Huarenlife168)

在国内,提起家庭主妇,都是一脸不屑的神情:依附于老公、丧失自我、不挣钱、脱离社会、就是个老妈子……于是那些被唤作“家庭主妇”的女人,更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诚惶诚恐、处处看老公脸色,有的甚至沦落到被自己孩子瞧不起的地步。

但即便勤勤恳恳、唯唯诺诺、任劳任怨,把自己从小青葱熬成黄脸婆,仍然可能避免不了最终被老公抛弃的命运。通常老公官宣的理由都是:差距太大,没有共同语言——转身就跟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去了……

 

而在美国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家庭主妇在地位上与老公完全平等,对家庭事务有同等的决定权。无论是外面的社会还是家里的老公,都百分百承认家庭主妇的隐性价值,更谈不上歧视。即使像奥巴马那样大的官,下班之后也多半是乖乖回家吃饭。

 

当然,美国的家庭主妇也很辛苦,但相对来说,比国内轻松得多:洗碗机、洗衣机、烘干机、扫地机器人等现代化装备减轻了很多家务劳动,更多的时间可以用来上课外班、去教堂、喝咖啡、开party等。

本朵周围就有很多30-50年龄层的家庭主妇们,除了把老公孩子照顾得很好,自己也是光鲜亮丽,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而按照我们以往的思维模式,在美国这样先进和文明的发达国家,女性不是应当和男性一样,接受良好的教育,拥有自己的事业,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吗?

 

然而,数据显示,目前美国的已婚妇女中,全职妈妈也就是家庭主妇的比例至少占到29%,其中包括不少高学历女性。

为什么美国女性愿意放弃自己的事业,选择回归家庭呢?她们的选择,到底是心甘情愿,还是迫于无奈?她们的生活是幸福,还是悲哀,还是喜忧参半?且待本朵细细道来:

 

一、从美国的家庭结构看,大多数是标准模式,即婚姻形式内的夫妻二人共同承担抚育孩子、照顾家庭的责任。当然,因为美国社会的包容性,单亲妈妈(未婚或离婚)或者其他模式的比例也不少。

而一个与国内家庭最大的不同是什么呢?美国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不帮着带孩子的,完全要由夫妻二人自己搞定。

一般来说,在男女两性中,女性无论从生理因素还是性格特征上都比男性更适合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事实上,也几乎都是女性回归和照顾家庭。

 

二、美国社会对孩子的保护相当严格,很多方面都由法律明文规定。比如13岁以下儿童不能独自在家,必须有监护人看管。

即使是孩子达到入学年龄,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但放学后(美国中小学学生放学特别早)仍然需要照看;特别是美国中小学的假期特别多,放假时也需要有人在家照看。

记得本朵刚到美国的时候,朋友孩子学校放假,而自己需要上班,无奈只能把孩子送到我家帮忙照看。当然,美国很多公司都允许员工带孩子上班,就是为了应付孩子放假没有人看管的情况。

 

三、从经济因素方面考虑。如果夫妻二人同时上班,无法兼顾家庭,那就必须请一个(或以上)保姆帮忙照顾。

美国人力昂贵,保姆的工资自然不低。以休斯顿为例,一个住家保姆一年至少也得近2.5-3万美元的报酬,而且是税后(还不包括相应的医疗保险等)。

在这种前提下,如果妈妈(或爸爸)挣的工资不特别高,那还不如自己辞职照顾家庭。

何况,美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报税,挣得多,交的税也多。两相权衡,请保姆并不是很多家庭的最优化选择。

事实上,除非工作特别特别轻松,一般人都是难以做到事业和家庭兼顾的。国内大部分双职工家庭之所以能够正常运转,都是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无形的付出在支撑。如果给他们算工资,估计很多家庭也一样承担不起。

 

四、从法律保障来看。虽然不能直接挣钱,但美国社会一直是承认家庭主妇的地位和付出的,法律上更是明文规定了家庭主妇的经济权益。

比如:夫妻退休后,即使从未工作过的家庭主妇,也可以拿配偶退休金的一半作为自己的社保福利(配偶不受影响)。当然,如果是男方从未工作过,也是一样的待遇;即使离婚了(婚姻要满十年),只要她(他)没有再婚,依然可以领取前配偶退休金的一半。

未到退休年龄就离婚的夫妻,法律上也倾向于给家庭主妇一定的经济保障,不至于让她们陷入穷困。

 

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作为一个发达国家,它的社会生产力已经达到一人工作即可承担全家经济支出的程度,并且还能维持较高的生活水准;而这点国内目前还难以达到,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同时工作才能维持生活开支。

在美国,只要一方找到正式工作,其所在公司必须给员工及其全家(员工配偶及全部子女)购买医疗保险,大大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

 

因此,美国很多女性选择成为家庭主妇,不是被迫,也不是无奈,而是夫妻双方基于种种原因,综合衡量家庭各方面因素,最终做出的共同选择。

但即便如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其中的高学历女性放弃自己的事业,回归家庭,是做出了一定牺牲的。而这点,大部分老公也是给与了充分的理解、肯定与尊重,社会更是提供了强大的保障与支撑,否则这种家庭模式不可能在美国流行。

而一个由家庭主妇照顾的家庭,又有哪些好处和弊端呢?

 

首先,夫妻二人,一个主内,一个主外,总体来说,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用来照顾家庭、关心孩子,也能更好的休息,比双职工的家庭轻松很多,幸福感更强。特别是男方,因为有做家庭主妇的妻子做后盾,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其次,美国的工作变动特别大,双职工如果都想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有时不免会两地分居,影响家庭的完整;而一方为家庭主妇就不会有此种麻烦,一家人始终都在一起。

再次,很重要的一点,大量高学历、高智商的女性选择做家庭主妇,她们培养出的孩子更加独立、自信、有教养,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一笔无形的财富,是对国家的重大贡献。

据说,美国最贵最好的私立学校学生的妈妈几乎都是家庭主妇,她们是把家庭主妇作为一个完全正当的职业在做,并且难度一点都不比职场上的工作小,付出的也更多。

 

弊端也是客观存在:只有一方工作,抗风险的能力不敌双职工家庭。毕竟美国工作流动性很大,如果失业,经济上会产生较大的压力。家庭主妇如果长期居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脱离社会、自我封闭。

 

好在美国社会是非常自由、开放的,也没有对女性年龄方面的歧视,即使是家庭主妇,也不必太担心被社会淘汰,只要愿意,随时都可以从头再来。

我的同事就是一位年近五旬的姐姐,女儿上大学后,她重新开始去社区大学学习一门新的学科,准备拿到学位后再去寻觅一份更好的工作——这在中国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在美国很正常。

本朵曾在另一篇文章中阐述过:真正的男女平等不是无视男女之间巨大的生理差别与能力偏向,不顾家庭实际情况,鼓吹女性必须与男性一样在职场冲锋陷阵,而是夫妻双方能够始终以维持家庭和谐、健康、稳定发展为共同目标,适当的时候,一方能够为了另一方,而不仅仅是女方对男方,做出必要的牺牲和让步。

 

现实生活中,因为种种原因,也有女性出去工作养家而男性照顾家庭的情况,更加体现了美国真正从思想上实现了男女平等。

从另一个角度解读就是,美国已经过了中国目前主要还依赖于用挣钱来维持生活水平的阶段,而是更多地以维护家庭幸福为目的,也就是所谓的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不同阶段吧。

更何况,很多家庭主妇虽然放弃去职场厮杀,并不代表什么也不做。我认识的家庭主妇中,有作家,在家写书出版;有老师,在家给附近的孩子教中文;还有的做团购、做代购——不仅充实了自己的闲暇时间,也有一定的经济收益,给自己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回报。

拥有丰富心灵与无限智慧的女性,无论到哪儿,以何种方式生存,都能活出自己的精彩。

绝望的主妇?不存在呀!

作者简介:王朵莱(笔名),隐居北美大农村,热爱写字、烹饪、旅行、发呆的处女座过气文艺女青年一枚。文如其人,以文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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