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决定。做出这个决定之前需要考虑许多不同的问题,与亲人的讨论,以及长达数月或数年的准备。作为移民规划的一部分,许多人选择利用旅游签证(B1/B2)进入美国,有的是去不同的州旅游,有的是探访已经在美国安家的朋友和亲人,以此确定哪里更适合他们定居。也有的人会选择先拿到F-1或M-1学生签证,以学生身份来到美国学习深造,努力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甚至在OPT实习期间找到一份有收入的工作。本文讨论的是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期间需要往返美国的EB-5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普遍问题。
1
申请EB-5签证之前
在美国的税务问题
外国投资者可能没有意识到的一个问题是,他们在美国境内的时间可能会让他们承担各种纳税义务。在拿到美国绿卡之前,即使通过旅游签证来到美国也可能使其成为美国的纳税人。对于那些在国外拥有持续收入来源或大量金融资产的人来说,了解并为美国税法所产生的影响做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现行的美国税法使用两种不同的标准决定某人是否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美国居民”:(1)绿卡标准,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且拿到绿卡(I-1551表)的人满足这一标准;(2)实际居留标准,根据个人在美国居留的天数而定。通常,一年中在美国的实际居留天数加起来达到183天以上,或连续三年每年居留超过121天,则满足实际居留标准。
对于那些通过特定的非移民签证来美国的人,如F-1学生签证、C-3外交签证和H-3培训签证,实际居留标准有一个例外。通过上述签证在美国居留的天数不会计入实际居留标准。但是,对持B1/B2旅游签证来美国的人却没有这个例外。如果能够尽早了解适用的美国税法,投资人和移民签证申请人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将纳税额度最小化。
2
申请EB-5签证之后
以非移民签证旅行
许多中国人在等待I-526裁决期间会选择申请F-1签证来美国学习。申请F-1签证需要注意的最重要的问题是,F-1签证申请人必须有完成学业之后就回国的打算。如果系统中显示有移民申请(如I-526/EB-5申请)记录,可能会让美国移民官员质疑F-1签证申请人的“非移民意图”。好消息是,提交I-526申请EB-5签证时,只有主申请人的名字会出现在系统中,所以EB-5申请待审理期间,副申请人来美国基本不会遭遇移民倾向的问题。
但是,主申请人应做好回答有关移民倾向问题的准备,并在旅行时携带好证明文件。我们建议这种情况下的申请人应准备有说服力的文件,证明其在有效签证到期后和拿到美国绿卡前将返回自己祖国的意图。
通常,主申请人可以重点证明其在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之前,还需要处理母国的事务。在迁往美国之前,如果主申请人证明自己还有个人资产或需要出售或清盘的业务,通常很有助于消除其立即移民倾向的怀疑。证明与母国有持续性的联系也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这些证据包括提供在母国的家庭地址,证明有直系亲属在母国,证明其属于社区、宗教或社会组织的成员。但最终可用于帮助解决倾向问题的证据类型将取决于申请人的个人情况。
在拿到绿卡之前,始终保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也是很重要的,申请人应当留意两个重要的期限:非移民签证的有效期和I-94的入境记录,这些信息在CBP网站上很容易查到。
(欢迎致电详询夏令营)
3
拿到绿卡之后
维持美国居留权
拿到绿卡之后,经常要去国外旅行的人需要关心的问题则是如何维持他们的美国居民身份。所有绿卡持有人必须要有大量时间居住在美国。每年两次的美国短途旅行是不足以满足这一标准的。计划在美国以外的国家累计居住6个月以上的绿卡持有人必须申请和拿到I-131回美证。回美证可以让美国移民官知道,尽管有必要在国外度过一段较长的时间, 但此人仍有意维持美国的居留权。如果无法确保有条件居留权的维持,那么投资人在I-829阶段解除条件或未来申请公民权时将会遇到麻烦。
由于不同的移民申请人会碰到许多不同的问题,所以,我们强烈建议每位潜在的移民申请人向移民律师告知旅行计划,这样,律师就能为他们在每个步骤提出适用的建议,避免问题的发生。此外,我们也强烈建议每位移民申请人在申请任何签证进入美国之前,都要与美国税务律师一起进行移民前的税务规划。
作者:律师Yi Song & Irina Rostova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