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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联邦法院下令:办绿卡 年龄不得设限 必须重审被拒的案例

 

曼哈顿联邦法官9日下令,川普政府不得依年龄拒绝年轻移民申请绿卡,已遭驳回的案例必须重新审议

联邦移民法律当中的1990年“特别移民少年身分法”( 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 Status),旨在让21岁以下曾遭受家长虐待、遗弃或疏于照顾的年轻移民,向法院申请监护人和绿卡,以留在美国。

特殊移民少年身分是什么?
目前在美国有些孩子没有合法移民身份可能需要人道主义保护,因为他们已经被虐待,被遗弃,或被家长忽视。特别移民少年(SIJ)的身分是一个移民类别,可能会允许这些弱势的孩子马上申请合法永久居民身份(“LPR”身分或“绿卡”)。

谁是合格的?
孩子必须是未婚,在美国移民服务局(USCIS),申请的时候未满21岁,身在美国,有一个合格的少年法院的命令。 SIJ资格的儿童可能来自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没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一个州政府的福利制度的儿童(例如,寄养),和在州政府或个人的法院下令监护权。这可以包括领养或监护。

不过,受川普政府严管移民政策的影响,纽约、德州和加州等地多名申请者虽然未满21岁,但超过18岁,即被视不符合规定而遭驳回。

移民局的角色是什么?

移民局决定特殊移民少年资格身份是审理I-360的表格,申请美亚混血儿,寡妇(鳏夫)或特殊移民,其中包括审查证明文件和少年法院的命令。 USCIS也可以通过审理表格I-485,申请注册永久居留或调整身份确定一个特殊的移民青少年的资格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最新进展

美联社(AP)报导,纽约移民维权团体代表根据多名申请者提起诉讼后,纽约联邦地区法官科尔特尔(John Koeltl)几周前裁定当局违法,称移民官员不能利用该政策否决诉讼中的案件,而部分被否决的案件必须重新审理;加州法院也有一起类似案例。

移民局表示,知悉状况并将评估后续措施,目前不便评论

“法律援助处”(The Legal Aid Society)负责年轻移民案件的法官贝斯‧克洛斯(Beth Krause)说:“住在纽约州的年轻移民若遭暴力相向、遗弃或疏于照料可透过这种方式申请绿卡,我们盛赞法庭认可且矫正联邦政府的非法行径。”

近年申请者暴增,当局遂扩大拒绝数量;

加州法官2018年10月颁布“初步禁令”反对以年龄为基础的政策,倡议人士盼纽约法官的决定能与加州呼应。

2010年迄今,5万多位年轻移民透过此计画取得绿卡,通过率很高;

过去两个财政年度有2000人遭拒,超过此前七年的驳回总量。

综合自侨报 世界新闻网 世界日报 消息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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