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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凯风君
◎来源 | 房屋屋(ID:its-home)已获授权
昨日(7月31日),年中最重要的经济会议终于尘埃落定,关于房地产的表述是这样的:
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请注意,一个“下决心”,一个“坚决”,足以说明这一次政策基调的与众不同。
更要注意的是,这一次最具突破之处,在于明确“坚决遏制房价上涨”。
1 “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有何深意?
要知道,在过去,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文件,相关表述都是“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有没有“过快”这两个字,其内涵有天壤之别。
这其中的要害就在于,“过快”这一表述存在相当大的弹性操作空间。从一个月涨2000变成一个月涨1900,地方都可以宣称“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事实上,就在这一轮楼市调控中,地方政府也屡屡以此邀功,而实际上房价仍在上涨。
而“坚决遏制房价上涨”,这就不再留有余地。不能涨就是不能涨,没有过快上涨与过慢上涨之说,也没有理性上涨与非理性上涨之别。
当然,有人说,在限价新规和双合同之下,要想控制一手房房价在数字上不上涨,其实也很容易,只要严守限价严控网签就行,总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别忘了,6月底,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称,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其中就有阴阳合同。
目前,已有多地楼盘因阴阳合同而被查处。
2 三次会议对比:调控越来越严
如果与过去两年重要会议的表述进行对比,也能发现这一次表述的与众不同。
2017年7月24日的重要会议,是这样定调的:
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2017年12月的年底经济会议,是这样表述的: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去年年中的政策定位,基本还属于原则性的;去年年底虽然更加详细,但仍是对楼市调控原则的重申,再加上租赁体系的建设。而这一次,不再是原则性表述,而是有了更加具体也更加严厉的要求。
第一是上文说过的“坚决遏制房价上涨”,信号再明显不过。
第二是“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这意味着房地产乱象已经成为决策关注的重心所在。
第三是整治市场秩序,6月底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开展楼市专项治理行动,可以视为序幕,接下来的楼市整顿只会更加严厉,而不会有所轻松。
第四是加快建立长效机制,这里的长效机制,主要就是租购并举、房地产税等举措。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有可能加速推出。
事实上,就在同一天,深圳出台楼市调控政策,新购房三年限售、企业限购住房、离婚后两年购房首付不低于70%。
作为最具标杆性的城市,深圳此举可以看做对最新政策的响应,接下来必然会有更多城市响应。
3 放水重启,为何要严控楼市?
这一次会议,除了对楼市做出政策基调的调整之外,还对宏观经济做出全面部署。
可见,这一次政策基调是,宏观上的宽松,伴随着楼市上的严控。为什么会这样?
原因在于,在居民杠杆居高不下、房价成为民生负担、消费受到严重挤压、投资拉动经济的边际效应递减的情况下,再用房地产刺激经济,其负面效应远远高过正面效果。
更关键的是,楼市风险已经成为经济体的主要风险之一,防范房地产泡沫化,也成为稳定市场的关键所在。
而且,这一次放水只是局部放水,目的在于应对经济下滑的风险,确实还没到大水漫灌的地步。房地产或许是最后拯救经济的武器,但起码这个时间点还不会启用。
所以,接下来,国内财政会更加宽松,货币也会更加宽松,但楼市一定会愈发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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