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讲到售房款的112.5万转到了一个叫李斌的人名下,这李斌是谁那?
刘律说极可能是我妹现住的雅川家园的前任屋主,就是卖方,他的理由是通常买卖双方收付房款的账户,都是一个临时账户,房子成交完毕后帐后就会被销户。比如我妈收房款的账户,随后就被销户了,李斌的这个账户收款后也销户了。
我朋友不这么认为,他认为李斌是我妹极为信任的一个人,交情非常深厚,深厚到足以把一百多万的房款打到他的账户上,应该是让李斌帮助投资。
这也有可能,我妹摇身一变成了投资高手肯定有高人在后面指点。
大伙看看14年孙勇在假委托书上(就是把我爸名下的房产过户到我妈名下的那个假委托书)登记的住址,河东区津塘路红旗巷,那时他们住在那里的一个一房单元。
再看看如今他们名下的房产,我妹名下津南艺苑名邸,97.34平米,河西澧新里60.51平米,孙勇名下南开区泊江东里73.32平米,雅川家园103.23。
发了家的他们把津塘路红旗巷的房子卖掉了。
没有高人指点恐怕难以实现。
我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有可能,但听朋友讲,现在国内贷款买房购房款不能直接打到卖方的账户里,要通过一个中介托管方,我妹住的雅川家园是有贷款的,首付款是否能直接打到卖方的账户上?当然现在一切都是猜测,等着时间来揭晓李斌是谁这个答案吧。
我在第一节谈到我妹住的那间房子目测只有七十多平米,可记录上是103.23平米,作为房地产从业人员,我目测的面积和实际面积差这么多感到非常汗颜,但后来一想明白了,国内的面积是把阳台,甚至楼梯,连门口的那个走道也算进来了吧,美国的使用面积是扎扎实实的使用面积,阳台,车库及公共面积都不算在内,我目测的面积没有错。
现在来谈谈售房价,我家120多平方的房子2015年8月能查到的只卖了174.5万,我律师去查的时候,南开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都善意提醒,注意阴阳合同,可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我律师的资源也有限,现在阳合同价格有了,可那份阴合同,我律师查不到。
我问刘律是那一个房地产公司代理的这个交易,刘律的回答是在法院调查令可以查到的信息里是没有这个记录的。我挺惊讶,可这就是现实。
刘律是工作热情很高的律师,亲自跑到我家的老房子敲门找新屋主调查当初成交价格,无奈新屋主不配合,没有线索。但查到了宝贵的代理房地产公司的信息,是中原地产南丰路店。
我朋友建议我把中原地产南丰路店告上法庭,告他们诈欺没有行为能力的老人我妈,以极低的价格成交,这样可以逼的中原地产南丰路店狗急跳墙把真正的合同交出来,我现在非常严肃的考虑这个建议。
还有南开房管局在这个案子要付什么责任?
按照中国现行制度牵扯遗产的房屋过户,交易,所有的遗产继承人都要到场才能完成,所以我妹他们釜底抽薪做了假委托,假公证把房屋过户到我妈名下,从而成功地踢开了我和我姐,操纵一个老年痴呆的妈妈那太容易了。
我的疑问是,2014年当孙勇拿着假委托书,假公证书,假结婚证书大摇大摆到南开房管局过户的时候一路绿灯,顺利过户,刘律一眼就看出那个结婚证书是假的,难道南开房管局的人看不出来?如果他们工作稍微认真点我家的房产就不会被卖,他们要付什么责任?
我和刘律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刘律的回答是告房管局绝无胜诉可能,他不会代理,这是他一贯的风格,他不代理他认为没有把握赢的案子。
可我心里咽不下这口恶气,我打算回国的时候再去多方咨询律师,把房管局揪上法庭,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还是那句话,哪怕结果是输也在所不惜。因为我这么做会给房管局一个警告,让他们改进,我家是他们毫不在乎制度下的牺牲品,我的努力如果能阻止下一个牺牲的发生,我认为是做了功德无量的一件好事。
未完待续
雷鸣的原创文章汇总之一
沉迷于美国山水
雷鸣的原创文章汇总之二
雷鸣的推荐文章汇总
火爆新楼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