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部分讲到我发誓帮我妈妈讨回公道,和我妹妹法庭上见。我在中国的时间只有几天,随即马不停蹄走访律师,几天时间,把事情的脉络都全部摸清楚了。
我父母的房产我父母两人一人一半。我父亲去世,他的一半如果没有遗嘱,法律规定,由我妈妈和三个女儿四个人平均分配。注意,遗嘱很关键,如果有,一定要按遗嘱执行。
如果房产卖了,我的份额是八分之一,我姐八分之一,我妹八分之一,我妈八分之五,几个律师都估价在2015年我父母的房产价值400万左右。2018年价值600万。
要我的那一部分程序最简单,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律师只是顾虑执行起来有困难。我当时的想法很简单,我那份要回来后,给我妈付养老院费用另外再雇个人给她送点心水果和去饭店点餐,因为养老院饭菜不好吃,我妈不爱吃。
很多律师都认为是我父亲遗嘱把房产给我妹妹,或者是我父亲生前已经把房产过户了给我妹妹,这是为什么我妹能卖房子,但我坚信这不可能。律师们不相信普通百姓敢做假公正,假委托这些。
为什么我坚决认为不可能那,这里给大伙讲一讲从2015年七月到2016年1月,在我美国的家中,发生的五次灵异事件,都是东西丢了怎么都找不到,后来忽然出现在最明显的地方,以前没有过,以后也再没发生过。我是一个坚定的有神论者,我相信人有永恒的灵魂,肉体会死亡,但灵魂不会。亡灵会从另外的维度空间尝试和在三维空间的人类沟通,这就是灵异事件。
第一次灵异事件发生在2015年7月,那天一早我去了售楼处,帮一个客人签订购买新房合同,在停车场停了车直接到售楼处,其中哪里也没去。但签完字,回到车里,我的太阳镜找不到了。洛杉矶骄阳似火,没有太阳镜,开车真的挺痛苦。我和我客户还有建商经纪三个人,把我的车里里外外翻了个遍,没找到,售楼处也没有。
我开车回了家,哪里也没有去,到下午六点多钟,我要开车去买点东西,打开车门,一眼就看到太阳镜就躺在驾驶员脚下的地垫上,可为什么三个人都看不到?
类似的灵异事件又发生了四次,到最后一次引起了我的高度重视,那是我的小平板,mini iPad,有一天,突然找不到了,我翻箱倒柜挪家具,到处找不到,几个月后2016年一月三号,突然出现在我家里书房的书桌上。iPad屏幕全部碎掉,放在书桌上电脑无法开机。
我大惊失色,随即谷歌东西怎么都找不到,但突然回到了明显位置,不搜不知道,一搜才知道网上有大量的人经历过这种事,其中一个女孩子说他们家经历过类似的事,她家人认为是她过世的爷爷回来了,随即马上烧香,我马上就联想到我那过世的父亲找我来了,驱车到顺发超市边上的小店买香,但小店关门了,我又马上找英文的灵媒physic联系,试图让她们和我父亲的亡灵沟通,沟通后的结果很模糊,但有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就是要我肩负起家庭的责任。
我在家里是老二,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从小在家里没地位,我父亲从不掩饰地把信任和希望都放在我姐姐身上,我家大大小小事情都由我姐姐来办,我不管事,但我姐成年以后性格懦弱,做事以什么对我有利而不是什么是正义为准则,对我妈的处境她也生气,但不会耗时耗力回国打官司,更不会得罪我妹。
我爸到最后终于明白了他那个孩子是真正可以依靠的。
听到要肩负责任我就知道家里出了事,三天以后,一月6号,我回到国内,但晚了一步,房子已经卖了。我妈和我妹住到了一起。
可怜我老父亲亡灵不得安息,还要用这种方式三番五次来提醒我。如果在第一次提醒的时候我就能领悟过来,可能还来的及阻止这一切,但2016年一月,已经晚了。
所以我坚信我父亲要等我回来处理房产问题,没有遗嘱,不会过户给任何人,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
在调查中,我意识到我妹用了非法手段,房产在我父亲名下,没有三个子女的签名没法卖,我没有签过字,房子怎么卖的?
我妹手里有我的身份证,我怀疑是她冒充我。可其中一个律师问,如果她冒充你,那谁又冒充她呢?因为过户时三个子女要同时到场。是呀,她是怎么操作的那?
还有我妈妈的份额是怎么到的我妹妹手里?我认为是我妈给她办了赠与,但我妈老年呆痴多年,这份赠与在法律上是否有效?能否逆转?
带着种种问题我回到了美国,因为诉讼时效问题,计划一月份返回中国立案。
知道我要回国打官司周围是一片反对声,理由是打官司耗时耗力,耗不起,耽误工作挣钱,我出国多年,国内没有关系网,在国内办事全凭关系,占先天劣势。
每一句话说的都对,可官司还是要打。
以前我认为,如果明知大事已去,就不要浪费时间,做无谓的努力,或者说知道一件事成功的把握不大,就不要去做,但几年前我读了文天祥的事迹和他说得一句话,改变了这个观点。
当时蒙古人的铁蹄势不可挡,大宋江山灭亡只是时间问题,文天祥还是起兵抵抗,他说了一句话叫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读后我深受感动。人活着有时就要显示一种情操,活出一种精神,不管结果是什么。文天祥明白这一点,所以他名垂青史。我一个普通人明白了这一点,就会干一些常人眼里的傻事。我要让我妹妹知道,虽然爸爸走了,她也不能为所欲为。
有些事,明知耗时耗力,可还是要做,我母亲要有一个体面而有尊严的晚年,因为她是我的母亲,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我要做我能做的一切努力,不管结果是什么,不论付出什么代价。
在一月的严寒中来到天津,第二天就发烧病倒了。洛杉矶呆久了已经不适应北方冬天的寒冷,但还要咬着牙见律师,探讨立案细节。
这里要夸一夸天津国浩律师事务所的刘辰雨律师,非常靠谱, 立案前讲清楚了所有可能面临的不利情况,让我做好思想准备,官司是打还是不打,因为律师费是不退的,比如刘律师很担心我父亲在生前就把产权过户给了我的妹妹,在我看来这绝对是多余的担心,但刘律师有他的坚持,和我亲自到南开房管局 调查 了2014年7月份房屋产权在我父亲名下,才立的案 ,这叫对客户负责。和他的搭档张玉纯律师效率很高,十几天时间取证全部完毕。刘律师年轻有为,前途大好,赞。 后面几节有更详细的描述。
现在在证据面前,还原下当初发生了什么。
我这个妹夫孙勇,别看啥正经本事没有,可盗卖起我家的房产来,那可是上窜下跳,本事大极了。 两个对金钱贪婪到极点的人,形成了一对极佳拍档 , 父亲去世,母亲痴呆,两个姐姐在国外,这对他们可是一生仅有一次的发家机会呀 ,400多万现金,真是天上降横财。
两人急吼吼,上蹿下跳, 先是伪造了一份委托书,内容是我父亲委托孙勇代理把他名下的两个房产转为我母亲的名字,(在交代下,我妹在一个房地产公司做过户工作,熟悉过户的流程和手续。)这一步,就踢走了我和我姐,无需我们的签字了,然后又伪造了委托书的公证,过户到我妈名下顺利完成了。
然后就是我妹妹对我妈妈的亲情攻势,我妹妹每天跑来看我妈妈,买我妈妈爱吃的烧饼,点心什么的,把我妈妈哄的那叫开心,到处说我这个老闺女真好,老邻居对我妹妹也是一片夸赞之声,真孝顺。我妹妹利用一切机会忽悠我妈妈,卖了这两套房子,咱们住在一起我照顾您。我妈一年后2015年八月同意了,亲自去房管局办了卖房手续。
卖房款直接了当的打到我妹妹账户,我妹妹又做了一个假房本或假房产证给我妈妈看了一眼,到现在我妈妈还以为房子是她的,和我说你妹妹住的我的房啊。从此我妈妈就无法摆脱住客厅,和被送到低级养老院的命运了。
这对夫妻还投资有道,用卖房款做首期,在16年贷款买了四栋房子,真真正正的发了家。千万身家是有了。
我律师能查到的的售价是182万,严重的低于市价。他们亲自登门拜访两根买家,知道了中介公司是中原地产南丰路店。但无法查到真实卖价。
我律师说我不能代理我妈追回被诈骗走的房产,以我妈的状态也无力代理自己,下一步怎么办?
房管局在全部是伪造的证件下过户,要担负什么责任,我很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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