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越来越多的中国投资人对直投项目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以往投资人只知道/热衷区域中心项目产生了极大的不同。在选择直投前,大家需要先了解几点。一是直投可能导致你最后投资的金额大大超过EB-5现在要求的最低投资额50万(若投资的项目坐落在目标就业区)。投资人可能觉得自己组建个项目自己管理风险比投资别人的包括区域中心的项目要低,资本回报率高,所以更安全,但实际上风险不仅仅表现在投资还款上。如果选择直投,有一些隐形的支出是大家需要考虑的,即除了初始资金50万,投资人还需要负责项目之后运营的成本。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下,根据地域和经营的项目不同,招聘10名全职员工也许就需要20万或以上——因为要符合最低工资要求。
其二是若选择直投,投资人会直面庞杂的文书记录要求以便证明就业创造。举例来讲,若投资人希望加盟一家中餐馆连锁企业。为满足EB-5要求,投资人不仅仅需要满足当地的经营要求比如申请卫生许可,迎合市场需求使客户源源不断地来其餐厅就餐,还需要详实地记录、整理文件以便在I-829阶段证明就业创造。这个过程对于外国投资人可能很难,因为投资人将面对的是很多专业术语专业知识比如表格I-9、电子确认、表格W-2等等,对英语非母语的投资人来讲有一定难度。
如果是区域中心项目证明就业创造,也许很简单,就只需要证明工程支出和运营收入(区域中心在计算就业创造时可加入经济学家用合理的计算方法——一般为工程支出和运营收入——预算出的间接就业。)这会在一定程度上简化文书保存要求,也可规避他人移民违规的风险。
但与之相对的,如果直投项目在I-829阶段还未满足每名投资人10个全职就业的要求,那只要能证明项目在合理的时间段内能雇佣额外的员工就还有可能获批。但区域中心项目想增加就业创造就很困难。
其三是直投投资人需要有承担管理责任的觉悟。直投可以直接参与管理——这点和投资区域中心项目很不一样。投资人一般在区域中心的项目管理上没有什么发言权。但相对的,因为直投需要投资人对企业进行起码监督指导,所以投资人一般会选择居住在项目所在地好便于管理项目运作。区域中心投资人就没有这种顾虑。
其四是直投投资人可在整个移民申请过程中,对资金进行直接掌控。直投投资人可直接将资金投资到企业里面,并根据生意的进展需要来决定雇佣就业人数的时间。如果是投资区域中心的项目,那投资人一般对资金没法直接掌控。
另因为大部分直投是投资人自营或者有股权的项目,所以他们的收益与项目的收益有直接关联,有机会获得较高的收益。
其五是直投投资人不需对区域中心是否获批是否延期提心吊胆。区域中心的项目在推广之前,必须要在美国移民局获得区域中心的批准,并且所有发行文件必须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区域中心计划还不是永久的计划。一直以来美国议会一直选择的是计划延期,但未来怎么发展现在还是未知之数。
直投项目就没有这种延期不延期的顾虑,而且显然不需要区域中心批准这项。很多直投投资人还选择不准备发行文件。但不论投资/发行何种项目,是否运用区域中心,发行文件都至关重要,因为它保护的是投资人和开发商双方的利益。
具体选择直投还是投资区域中心的项目,应根据投资人自身情况而定。而且无论是选择哪种,都很有必要找一个经验丰富的团队包括移民律师、证券或商法律师、商业计划书写手、经济学家等来协助投资人/开发商经历每一个步骤。移民局还经常改变自己对政策条款的解读。一个专业的、有经验的、并在这个领域活跃的团队能避免投资人或开发商走很多弯路,对项目的运营和安全性起到重要的作用。有经验的律师还能根据投资人自身的情况来分析投资人是不是适合走EB-5的道路拿绿卡,也许有其他更适合你的选择。
来源:莫娜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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