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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多数华人朋友都已知道,入境美国的时候若携带超过1万美元需要申报这一规定,但是,从美国出境,携带1万美元同样也需要申报的规定,如果被查到将遭没收,这一规定很多华人并不知道。
59岁的德克萨斯州女护士安东妮亚.维欧利 (Anthonia Nwaorie)积攒多年,好不容易存了数万元,打算在她出生的尼日利亚开设诊所。去年10月她准备从休士顿的布什国际机场搭机飞回祖国,却碰上噩梦。
带钱出境未申报 海关没收4万元
维欧利在随身行李放了3万7000多元,皮包有4000元,都是现金,分别置入不同信封,其中一些钱打算接济生病或衰老的家人。她在托运行李打包了医疗用品和非处方药,计画用来提供免费基本医疗,赠送给任何有需要的人。
从2014年起,维欧利每年回尼日利亚,向家乡民众提供免费基本医疗和非处方药,并检查孕妇。她希望能扩大照护,设立一个有医生的永久诊所,维欧利的父亲已为她买地,她打算向当地政府申请许可,并采购建材。
但是这次,维欧利并未回到尼日利亚。就在她要登机前,“海关与边境保护局” (CBP)的探员拦住她质问:“妳带这些钱要给多少人?妳和多少人一起搭机?妳住在美国多久?”
维欧利解释她是合法赚钱,一个人旅行,1994年成为美国公民。她出示护照,以为探员质疑她的身分是否合法。她被带到一个房间接受搜查,行李也被搜,然后4万1377元被没收。
维欧利当时吓得全身僵硬,被当作罪犯对待使她感到备受羞辱,探员说这就是把钱走私到国外。
六个月后,虽然德州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并未对维欧利展开民事资产没收,或是提出刑事指控,但海关仍未把钱还给她。她的违规是旅行前,未向海关申报这笔钱。
海关网站指出,带出国的金额没有限制,但是旅客携带款项若高于1万元,就必须申报。维欧利说,她不知道这条规定。
拿回没收款须同意不提诉 她怒告政府
海关今年4月告诉维欧利,他们愿把钱还给她,但有个条件:她需放弃控告联邦政府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协议” (hold-harmless agreement)。
维欧利的律师称,此举违反她向政府请愿的第一修正案权利,决定提告。
原本想用这笔积蓄回尼日利亚开诊所的维欧利并未签署协议,而是在上周提出诉讼。
帮维欧利打官司的“正义学会”律师艾邦 (Dan Alban)指出,海关这个要求是最糟的违宪,“他们要求维欧利把财产权交换第一修正案权利,而且每年把这类协议寄给几万人”。
诉讼资料显示,海关与边境保护局 (CBP)每年没收民众财产超过12万次。想拿回财产,民众有两个选择:他们可利用海关的行政过程来讨回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收到“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协议”。
另一个选择则是像维欧利采取的方法,让联邦检察官在90天内决定,是否展开民事资产没收。
既然检察官决定不提控,“民事资产没收改革法”规定,政府应迅速归还维欧利的4万1000元。艾邦认为,强迫民众同意不控告政府,而且若海关需上法院执行协议,还得支付政府的法律费,是“违宪条件”。
艾邦说,维欧利此案突显民事资产没收遭滥用,他希望找出有多少人碰到类似经历,使此案成为集体诉讼,涵盖签署“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协议”的每个人,并宣告协议无效。
维欧利在钱被没收的第二个月,用信用卡支付旅费,终于回到尼日利亚,设立为时一周的临时诊所。原本打算接济家人的钱没了,维欧利向兄弟说明事情经过,他难以置信地说:“这种事居然也会在美国发生?”
来源:亚特兰大华人圈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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