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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强迫游客购物获刑半年,美国为何很少有强迫购物?

如果向中国游客发起一项调查问为什么不喜欢跟团旅游,恐怕会有很多回答是关于旅游团的强制购物。据北京《新京报》报道,云南景洪市导游,在带团期间因强迫购物与游客发生冲突,称其“骗吃骗喝”并用言语辱骂。6月10日,景洪市法院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2017年12月,云南导游李云在视频中辱骂游客骗吃骗喝。视频截图

去年12月,武汉游客曹女士在网上公开了一段自己在云南旅游时遭当地导游辱骂的视频。曹女士称,自己到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旅游时,因为没有购买翡翠,且买茶叶时花费不足2000元人民币,遭到导游辱骂。

导游强制游客购物的视频,在网上发布12天内被60余家媒体网站、论坛和微信公众号转载报道,相关帖文680余条,转发8250余次,评论16200余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景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景洪市法院于2018年6月6日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李云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真悔罪,并当庭道歉。法院认为,李云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但鉴于其对行为过错有较好认识,能主动坦白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对此,中国从网民到媒体,一片叫好声。

《人民日报》在《导游强迫购物”被判刑的震慑意义》一文中称,本次事件逼旅行社改变经营理念、经营模式、解决好与导游的工资关系及其他利益分配,必须保证导游的工资和福利。进而言之,此案将为行业整顿带来契机,铲除“低团费”这一恶性竞争毒瘤,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旅游业进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山东济宁市东方圣城网表示“强迫购物被判刑”是一记警钟,有了这个判例,再有导游胆敢恣意妄为地“欺负”游客,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就是法律的“亮剑”。

网民则希望能够进一步规范旅行社,不要让导游个人把所有的锅都背了:

网民评论(新浪微博)

那么,美国导游为什么就很少出现强迫购物的情况呢?

在美国,不少华人从事导游工作,主要通过约定报酬和小费获得收入,得罪游客就会被投诉,不仅小费赚的少,还会减少被雇佣的机会。

如今有的游美旅游团用的是中国来的导游,一些导游也出现过联合华人商店搞起了购物团套路,为的是从那些华人商店拿回扣,但拿回扣这种行为在美国本身是非法的,一旦被举报,后果很严重,所以很少有导游敢这么做。

而如果出现向云南导游这样的强迫购物行为,除了其拿回扣违法外,还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但据康奈尔法学院提供的可查的美国法律显示,任何人在违反美国法律为前提下,向别人要求提供金钱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将被定为敲诈勒索罪,判处不超过一年的监禁。

也就是说,在美国的制度体系中,这种强迫购物的行为违法成本太高,基本上不可能出现。

来源:侨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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