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虎皮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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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仅仅17个月,美国人失去了超过四分之一的资产净值。
2012年,纽约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下文简称DA)起诉了一家位于纽约唐人街的社区银行——“国宝银行”(Abacus),这是金融危机后,美国政府起诉的唯一一家银行。陪审团成员说:“我们的压力很大,如果我们让一家银行就这么无罪地走出法院门口,公众会怎么想?”
国宝银行(Abacus)的创始人孙启诚一家,用5年时间,花费了超过1千万美金,和DA对抗,最后240项控罪全部被宣判无罪。2018年,纪录片《国宝银行:小到可以进监狱》(Abacus: Small Enough to Jail ),获得第90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纪录长片提名。
在很多介绍这部纪录片的微信文章里,这都是一部海外华人以一家之力抗击美国司法不公的燃片。然而昨天看完后,我却觉得这个案子要复杂得多,也深刻得多。
1、盗窃 Larceny
纽约刑事法条(New York Penal Law)155.42,“一级重大盗窃罪(Grand larceny in the first degree)”:当有人偷窃财产,并且财产金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一级重大盗窃罪成立。一级重大盗窃罪是B类重罪。
2012年5月,DA办公室起诉国宝银行及银行内19名职员,多达240项罪名。诉状宣称,多名被告参与阴谋篡改贷款申请人收入、伪造数据,并最终将超过一百多万美金的贷款转卖给房利美(Fannie Mae),因此犯下了包括一级重大盗窃罪在内的多项重罪。
DA的逻辑很简单:那些贷款文件是假的,他们谎报申请人收入,给申请人虚涨了职位头衔,好让贷款顺利批准。如果是他们银行自愿放贷,无所谓,但银行最终将贷款转卖给了房利美,而房利美会再转卖给投资者。国宝银行在对方不知情的状况下,把风险转嫁给了他人。这就是盗窃。
DA的证据包括:
5年时间,他们找到了30多份虚假的贷款申请;
19名被告里有10名被告认罪,并愿意转作污点证人。
但孙启诚在内的银行和几名银行高管拒绝认罪。他们的逻辑也同样简单——银行和银行高层不知晓、没参与底层职员的这些勾当,并且在得知丑闻的第一时间,就开除了涉事职员,并且将一切向有关部门报备。
DA的证据链,确实追溯到银行中某一层级就断了。他们只能问:这是一项长达多年的犯罪,并且犯事者就在管理者眼皮底下活动,被告们怎么可能不知道?
孙启诚的律师说:房利美的职员,是业界翘楚,那么多年,他们日复一日审核这些文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既然他们都不能发现,为什么银行高层就不能没发现?
长达3个月的庭审,孙启诚一家反复在片中问:
我们卖给房利美超过3000个贷款,其中只有9个违约。这是全国最低最低的违约率。房利美没有亏钱,一分钱都没有亏,他们从这些贷款中赚了几百万几千万美元。请问,我们盗窃他们什么了?
这是片子里第一个复杂的地方。保证核实正确的资料,是为了准确评估贷款风险,把还款能力不够好的申请人排除在外。但如果事实已经证明贷款风险极小,那虚假的申请资料,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其实,只要换一个名词,把不够格的申请者放到“次级贷款市场”,所有的贷款行为就合法了。
高盛、摩根斯坦利,华尔街上那些闪闪发光的名字,多年来动用各种高大上的金融工具、数学模型、专业名词,手段娴熟地将这些风险一次又一次打包转卖,金融街上的贪婪如逐腥的苍蝇。
然而这一切都是合法的。在金融危机后,没有一家大银行因此被起诉,奥巴马政府还用了8000亿美金纳税人的钱,来助华尔街渡过难关。这一切是因为,如果这些大银行出问题,将对美国的金融业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Too big to fall。大不能倒。
而相对应的,一个唐人街上的家族小银行,同为银行,丑闻也和房贷有关,虽然没有人损失一分钱,但已经成为DA毕其功于一役的挽尊局。
Small enough to jail。小须入狱。
其实,中文根本不需要这样翻译。几千年前我们就有了更确切的表达——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2 、唐人街 Chinatown
孙启诚,1935年出生于上海,16岁跟随父亲来到美国,一路求学,拥有会计和农业经济双硕士学位,随后上法学院,成为一名律师,开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孙启诚说,我不需要开银行,我的律师楼做得很好,赚很多钱。然而为什么开始做银行?
让我们把目光转到唐人街。
唐人街上有形形色色的人。他们说粤语、说闽南语、说普通话、说东北话,黄色的皮肤隐藏在一个个海鲜酒楼、理发店、水果摊后面。在面对外界那个陌生的说英语的世界,看到那些白皮肤、黑皮肤的人们时,他们被惊动了,如惊弓之鸟,有时大声辩白,更多时候喃喃自语。
和很多移民社区一样,他们活在现金经济(cash economy)里。收现金,就没有W2,就不用报税。国税局是和移民局,都是让他们胆战心惊的官老爷。他们一分钱省成两半花,住在阴暗潮湿的楼底,钱藏在箱底,箱子藏在床底,那些血汗省下却又见不得光的现金,成为所有犯罪分子口口相传的好猎物。
直到2017年,你打开youtube,都能听到某些族裔的说唱歌手在歌词里手把手教授,如何打劫一个中国社区。
唐人街,是所有中国移民绕不开的一个印记。
很多很多年前,他们就来了,在严歌苓小说《扶桑》那个年代,妓女、下等劳工、强盗,他们最卑微地来了,加州每一条公路底下,都埋着无数华工的尸骨;在黑人争取平权的年代,在争论黑人到底是不是《宪法》里“WE, the People”中的一份子时,那些华人,那些麻木的、忍气吞声的、连公民权都没有的华人,默默回到了自己的唐人街,那个仿佛和周边世界隔绝的地方。
但这么评论唐人街,又是不客观的,仿佛唐人街只和卑微有关。不,中国的近代史,那些革命筹款、那些兴助义学、那些回乡投资,背后都是许许多多海外唐人街的身影,南洋的、美国的、欧洲的,那些面目模糊又形象统一的唐人街。
孙启诚说:回到唐人街,我就像回到了家。去上海人的理发店里理发,去中国社区中心听段粤剧,跟各路侨领打招呼。
片子里全家人吃饭的时候,孙的女儿说,我知道你为什么要做银行,这是爷爷给你的影响。你觉得大家肯把钱放到你的手里,是对你的信任,让你有荣誉感。
说到底,是身份认同感、社群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那些靠现金生活的人们,是不可能有信用额度的。所有的银行都起中文名,但只是为了欢迎中国人的存款,等到唐人街上的人们想借钱买房做小生意时,没有一个会得到贷款。
从在国宝银行里租借一个保险箱,到把钱存在国宝银行,到开始收到利息,到置业的时候来贷款买房……那些徘徊在银行系统外的人,终于在唐人街,找到了自己的金融入口。
打官司的五年,孙启诚也是痛苦的。为了要证明银行不知情,必须不断地列证据——那些贷款人是主动作假的,而银行没有教唆参与。
“我怕,陪审团会有这种印象,中国人都是骗子,”孙启诚面对镜头顿了顿,全家人都沉默。
唐人街上是不是都是骗子?如果一个唐人街酒楼要问国宝借钱装修,孙启诚不需要看任何文件就会借给他。因为孙启诚自己每天在那家酒楼吃饭,他知道酒楼生意有多好,他知道老板的人品。这是只有社区银行可以办到的事。
道家讲权变,权变是中国人文化的底色之一。普通店员,银行不放贷,那我就说自己是店长;工资我只报2千的税,但我还有2千块现金收入呢?写成4千也没怎样啊。
这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欺骗作假?是的。但同时,这群人不也正是违约率最低,最克扣自己,无论何时都会咬牙把房贷还上的人么?
房利美代表写给国宝银行的信里说:我们意识到,你们社区的需求是十分独特的。
3 、裁量权 Discretion
我还没开始上法学院时,想象中的美国法律,应该是代表绝对真理的。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合法就是合法,不合法就是不合法,那么多的繁文缛节,勾勒出一个个小格,所有情况都应该丝毫不差地落入这些格子中的某个。
但后来知道,这个体系也是松动的,具体的松动在,每个层级每个角色,都可以有一个词,叫Discretion,裁量权。
唐人街上摆水果摊的阿姨,因为水果摊摆出来规定尺寸线3厘米,收到了一张1000刀的罚单。而同一个警察,看到豪车停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却没事。摆摊超过规定线,应不应该罚?可以罚,也可以不罚,这个叫裁量权。乱停车,应不应该罚?可以罚,也可以不罚,这个叫裁量权。
一个白人小伙在社区里晃,警察看到没反应;一个黑人小伙在社区里晃,警察看到拦住他查证件。可以查,可以不查,他想查就查,不想查就不查,觉得谁可疑,高兴查谁就查谁,这个就叫裁量权。
DA查案,根据手头证据多少,这个案情的恶劣程度,他可以决定,告谁,还是不告谁,这个就是裁量权。
就算起诉了,走到庭审前仍有漫长阶段,一般都会有控辩协议,为了节省双方时间、避免占用司法系统和浪费纳税人的钱,检方会提议可以撤销一些指控,以换取被告早点认罪或者早点认罚。但他们也可以不给你,这个也是裁量权。
这个案子里,陪审团成员之一说:
我很惊讶,检方查了5年,只查到这些证据,就把这个案子拖了那么久,推动到了庭审阶段。
孙启诚一家为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花费了超过1千万美元,而动用了国家机器让数十个律师为此案奔忙的DA办公室,花掉纳税人的金额应该远胜于此。
孙启诚的律师说,一般控辩协议,检方会说,你可以提早认罪,或者提早认罚,但这个案子没有。从头到尾检方咬定口风,你必须认罪加认罚。他们要一场大获全胜。
在传讯(arraignment)阶段时,检方特地把已经经历过传讯的几个被告叫到了法庭。然后,将一长串被告用绳索牵着,走过法庭的走廊。
他们可以一个一个带被告,他们可以两个三个带被告,已经被传讯过的被告根本不必再次来法庭。但他们选择将十几个被告召齐,如同大闸蟹一样串起来,被媒体的闪光灯兴奋地捕捉。
所有律师都说,从来没有看到过这种场景,这种明显有羞辱意味的场景。影片中,连DA发言人都必须避而不谈:这不是我的决定,这跟我没有关系。
片子最后,DA办公室发言人说:“国宝银行并不是无辜的,就算没有定罪,他们也没有证明自己是无辜的。”但辩方律师说,DA输了案子后,唯一得体的回答是:“虽然我不同意,但我尊重陪审团的决定。”
每个人都有面对媒体发表自己言论的裁量权,哪怕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告诉我们,刑事案件是无罪推定的,举证责任(burden of proof)在检方。
片中,前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贷款欺诈部门主任,Neil Barofsky说:
世界上有两种贷款作假,一种叫为了房子作假(fraud for home),一个叫为了利益作假(fraud for profit)。有一些人,为了住进自己想要的房子里,作假了,技术上是不是犯罪?当然是的。但这值得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动用所有的资源么?当然不是。
另一种贷款欺诈,根本从来没有人有意愿要支付房贷。(某些人)只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攫取收益,通过层层包装,绕过我们的监管。这些贷款,从一开始就根本没有可能会有人偿还,这才是值得花费精力的欺诈。
“我坦白,今天走路来上班的时候,我闯红灯了,我当然违法了,根据法律,可能收到一张罚款单。但纽约警察应该抽调他们用在其它犯罪上的警力,特地过来给我一张罚款单么?”
4 、回到唐人街 Back To Chinatown
孙启诚有四个女儿,一个医生,三个律师,其中一个女儿再去读了沃顿商学院,回到中国城接管家里的银行。
和热爱唐人街的孙启诚不一样,孙的太太作为中国移民,却讨厌中国城的一切。她说,那个城会让她头痛。
他们家住在离唐人街开车1个半小时的富庶白人社区里,四个女儿全部不会说中文。当两夫妻想要瞒着女儿交流时,他们彼此间就说中文。
他们的小女儿,Chanterelle Sung,孙仪林,曾经在纽约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工作过7年,她工作的部门,正是对国宝银行提起诉讼的部门。
在采访中,孙仪林哭了,她说,她工作的7年里,是整个DA办公室里有口皆碑最正直的人。她说,她没有想到针对自己一家的就是手把手把自己训练出来的官员。她说,that’s where I come from。
其实最让我感慨的就是这段。
我们这些在海外的华人,无论离开唐人街多远,总有一刻会忽然发现,原来我们从未离开唐人街。
我们中有很多人试过宣布——我们和他们不一样。
是的,我们怎么会一样?
我们这一代移民,会说英语,会看英语,知道美国整个体制怎么运作;
我们是硕士,我们是博士,我们从经济已经腾飞的中国来;
我们工作体面认真纳税,我们在华尔街硅谷,我们讨论动辄几十万的年薪和几百万的房子;
我们的孩子不需要从小接触中餐馆外卖洗衣房,我们让他们上私校、弹钢琴、练冰球、参加辩论训练;
我们买LV,Prada,让店员下载微信然后通知我们上货
……
就像孙仪林,她一定从小就觉得,自己和唐人街上的那些人,虽然都是黄皮肤、黑头发,但是完全没有关系。她在白人区长大,她根本不说中文,她学法律并且没想用法律赚钱而是当检察官(多么主流精英的抱负)。
可真正刺痛她的,也正是从这个案子里,从她那些同事的脸上,她顿悟过来:原来在他们眼里,她从来都是一样的。
无论英语是否流利,无论取得了什么学历,无论住什么样的房子做什么工作,无论是坐船来的还是坐飞机来的,无论多么“融入”主流社会,无论多想撇清自己和唐人街的关系,无论还说不说中文,对祖国报着什么样的情感——我们从未离开唐人街。
That’s where we come from.
今时今日在美国的华人移民,我们面对着很多挑战。我们开始说亚裔不再是“哑裔”;越来越多人参与政治,在面对歧视法案时候说不;参加听证会,推选自己信任的议员;不再惧怕游行和媒体,也愿意在法庭上为自己利益抗争。
我们开始慢慢感觉,我们不是一个个散落的、独立的个体,而是政治上,是一个community的一员。谁都不能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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