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华人曹莹燕(Ying Yan Cao,音译)和彭金城(Jin Cheng Peng,音译)因水费纠纷未解决,拖欠政府水费,却误以为律师已经帮他们打掉账单,
还把财政局发出的警告信函当作“欺诈邮件”、不予理会,结果他们的房子被市府按照“税务留置权”出售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又转卖给了另外的人。
两名华人上周二(13日)向布碌崙民事法庭递交诉状,起诉曼哈顿中城34街某律师行的两名华人员工和另一名未名人士(John Doe),指三人欺诈,
要求三人作出为数不明的现金赔偿,包括惩罚性赔偿、间接损害赔偿,并支付原告律师费。
根据起诉状,两华人原来家住布碌崙班森贺区,在2010年1月左右,他们向纽约市府提出4,793.03美元的水费争议,但因为英语水平有限,无法自行解决水费纠纷,
图片:两华人原来家住布碌崙班森贺区,因水费争议拖延一年半未解决,最后房产被市府拍卖。
一直拖到2011年6月左右,两人在一家中文报纸上看到一则律师的广告,于是曹莹燕去找34街的这家律师事务所。
曹在起诉书中说,被告之一的王某将她引到会议室,向她介绍自称“林律师”的人,这位林先生自称“律师”,
处理水费纠纷案件有经验,然后以律师行的名义,让她用信用卡支付了1,700美元,说“会帮你解决水费纠纷,不必担心”。
但是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律师聘用合同”(Retainer Agreements),林先生也未给曹莹燕收钱的收据。曹莹燕说,她以为律师会解决水费纠纷问题,便没有再跟进这件事。
事实上,纽约市府每年5月通过向第三方公司出售税务留置权(tax lien),来追缴被屋主拖欠的各种税费。在2011年年中或之前,纽约市已经对曹莹燕的房产设了留置权。
到2011年8月10日左右,纽约市将该物业的留置权出售给第三方。在2012年9月24日左右,留置权人开始采取行动,拍卖房产。
曹莹燕在起诉书中说,由于律师说会处理她的水费纠纷,因此,她没有回复财政局发来的信函,英语熟练程度有限的她甚至怀疑这些警告信函是骗局,因为她家在2011年7月被贼入室盗窃,她以为自己“身份被盗窃”了。
结果,2015年2月26日,曹莹燕和彭金城的房产在公开拍卖中被出售给第三方。在2017年3月底前,两人被法警封屋逐人。
两人的房产被“法拍”(foreclosure),价格只售出705,000美元,市府扣下两人欠缴的水费和利息后,将剩下的676,932.66美元给回两人。曹莹燕说,该房产的市场价值超过100万,却被70万法拍, 几乎打了七折。
2017年3月31日左右,曹莹燕再次前往上述律师事务所,询问据称已解决的水费纠纷案的情况。与上一次一样,王某将她引到会议室,再次向她介绍“林律师”。
曹莹燕这时急着要聘请律师,为她上庭、赎回法拍房。由于时间紧迫,曹莹燕支付了1万美元,这次收费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更换了,但还是同一家律师行。
曹莹燕说,她交了钱后,律师行没有协助她取回法拍房。因此她入禀法院,指控林某不是律师,他和王某等人合谋欺诈她与彭金城,寻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