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持枪藏毒案4日完成最后一次出庭,法官宣布周立波四项控罪且被撤销,但保留第五项控罪,即开车时使用手机。
检察官表示,她决定就撤销的四项控制不上诉。周立波就“开车时使用手机”认罪,法官宣判他将支付300元不到的处罚金。周立波表示他不会再上诉。
周立波夫妇与律师在法庭前合影。侨报记者王伊琳摄
庭外,周立波表示枪和毒药是有人栽赃,之后他将发布长文详述其中情况,他还说自己可能准备在六月底回国。他强调,自己不会入美国籍,没有美国绿卡,自己一直都会是中国籍。法官称此案应不会对他的移民身份产生影响。
周立波夫妇走出法庭。(图片来源:瞧纽约)
周立波的辩护律师Stephen Scarling在现场。(图片来源:瞧纽约)
周立波胡洁夫妇在开庭前现身,两人携手走进法院,情绪轻松。面对镜头还挥手致意。胡洁身着一身红衣,笑容洋溢,手持黑白波点手包,精心搭配。周立波则一身灰色花纹西装,佩戴红色领带,皮鞋上也有红色元素点缀,喜气洋洋,似胜券在握。
周立波夫妇。(图片来源:瞧纽约)
5月26日,周立波在微博发表胜诉感言,他写道:“纷纷扬扬折腾了一年多的所谓“周立波涉枪涉毒案”随着法官一声正义的宣判即将落下帷幕。正如律师所强调的那样,导致胜诉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法官的价值观判断,这是英美法系的重要特征,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基于其主观的价值判断以及客观事实。DNA及指纹多次鉴定的结果使法官确信车内的枪毒与周立波无关,再加上警察可能存在的执法瑕疵,因此才有了胜诉的结果,胜诉是正义的综合体现。
正如本人在开庭之前的声明中所言,胜诉之后没有如释重负的轻松,更无喜出望外的惊喜,胜诉对我而言只意味着清白回归清白本身,这是正义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感谢正义!相信本案检察官能遵守法官的裁决尽快撤销此案。”
程序正义比事实正义更重要?
5月24日,“周立波涉毒持枪案”进行了第十次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周立波的律师要求撤案。因为美国法律规定,没有明显违法犯罪行为的话,警察没有经过当事人允许或者拿到法院搜查令是不能搜查汽车的。警察不能提供周立波同意搜车的证据,即使从车里搜出的枪支以及毒品也不能作为呈堂证供。因为警察搜车取证这一行为本身就不具合法性。法官已采纳撤案动议,该案将于6月4日最终宣判。届时,如果检方不上诉,那么6月4日检方将会撤案。
2017年1月19日凌晨,中国知名脱口秀演员、“海派清口”创始人周立波在纽约长岛开车“蛇行”被举报,被交通执法人员拦下后,发现后车座有黑色枪套,车上搜出一把上膛的手枪以及两袋毒品可卡因。他被控5项罪名,包括二级非法持有武器、非法持有枪械、四级非法持有武器、七级非法持有管制药物及违反交通法规。
目前这种反转的结局再次体现了美国司法制度中正当法律程序的重要性。
一般来说, “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包括:正当的程序过程(Procedural due process)和正当的实体过程(Substantive due process)。前者指在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时应当通过合法的程序;后者指在剥夺一个人的前述权利时应当给出合理的理由。
根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任何政府(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都必须尊重法律所赋予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这些合法权利包括:要求无偏见法庭的权利;被告知成为起诉对象的权利;陈述理由的权利;提交证据的权利;被告知对其不利的证据的权利;交叉质询对其不利的证人的权利;仅以证据为根据所作出判决的权利;有律师代表的权利;要求法庭对所提交的证据予以备案的权利;要求法庭就其判决用书面的方式提供事实和理由的权利;等。因此,被告人有权要求用来指证他的证据应当是合法取得的。非法取得的证据如同“毒树之果”(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不能使(食)用。
当然,这并不代表所有英文不好的非公民涉嫌非法持枪和毒品犯罪都可以以此为由逃避法律的制裁,非公民如果被定罪非法持枪或毒品犯罪,将面临递解出境。
非法持枪
对于枪支的规定,美国没有统一法律,联邦枪支管理条例仅为全国性的基础规定。美国五十个州都有自己的枪法且互不兼容。可以说是一国五十一制。因为各州对于枪支管控的差异巨大,所以无论具体情况如果,都请咨询律师。但即便不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只是持有非移民签证(例如H、L、O、F、J等签证类型),满足以下几种情况的一种,都有可能可以合法购买并持有枪支:
1、拥有有效持枪证/狩猎执照或许可证等证件;
2、入境美国的目的为参加狩猎或射击等活动(比如体育竞技类比赛);
3、外籍政府的特定官员代表;
4、友好外籍政府入境美国参与执法行动的执法人员。
不难看出,第一项持有效持枪证/狩猎执照或许可证还是不难实现的。换句话说,如果即使是非移民签证持有人,有合法有效的hunting license或permit,可以在美国合法买枪、持枪。除此以外,购买长枪者的年龄不得低于18岁、购买手枪者年龄不得低于21岁。长枪一般是步枪和散弹猎枪,手枪为Pistol或handgun。另外,有刑事犯罪记录者(重罪或某些轻罪)、家庭暴力罪罪犯、潜逃罪犯、非法毒品使用者,精神有问题者、开除军籍的军人、受人身限制令限制者等无法购买枪支。
律师提醒广大非移民以及非法移民,持非移民签证入境美国的外籍人士禁止寄送、运输、接收或持有枪支或弹药。而非法移民,则无法在美国购买并持有枪支。绿卡持有者或美国公民也不得代为他人购买枪支,因为美国联邦枪支管理条例规定,买枪必须是自买自用,不能为他人代买。
律师在此提醒各位华人,即使合法购买了枪支,但当把枪放在车里时,子弹和枪必须要分开放置,而且都必须要放在后备箱 。如果在驾驶中被警察叫停,一定要告知警察车内携带枪支。
毒品犯罪
在美国,毒品交易(Drug Dealing)或毒品买卖(Drug Sales)属于刑事罪名,具体指的是贩卖或试图贩卖任何非法的受管制物品,例如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病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部分州有时会把毒品买卖称作“有分配意图的毒品持有”。毒品交易或买卖并没有毒品走私的涵盖范围广泛,因为毒品走私包括了毒品制作、运输和贩卖中的每一个环节。
被指控贩卖毒品罪无疑是一件令人恐惧的事。根据被控的罪名的不同,被捕者可能面临监禁、大额罚款和其它相关处罚。
大多数情况下,对毒品交易的处罚一般是由所售出的毒品种类、毒品数量,以及嫌疑人此前的有无犯罪前科所决定。对于毒品犯罪的指控有几种不同的类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时对于所携带的毒品的企图决定了他的犯罪指控。然而,在个别案件中,即使嫌疑人没有意图贩卖毒品,但是如果他们持有超过了规定剂量的毒品,他们仍会被控以毒品贩卖的罪名。如果嫌疑人由于毒品贩卖被定罪,法官在量刑时,处罚会相对重些。
在美国,对毒品交易或贩卖的处罚通常会因为可适用的各州法律或联邦法律而裁定,因此,处罚常会有不同。毒品交易通常被认为是重罪,而没有意图的毒品交易、或者是违反部分大麻合法化的州的法律可能仅仅会被裁定为轻罪。嫌疑人是否有服用毒品也会对裁定的处罚产生影响。如果初犯者因贩卖200克海洛因而被联邦政府逮捕,那么根据联邦法律,将会面临5到40年的监狱关押,以及高达500万美元的罚款。如果该罪犯因再次贩卖200克海洛因而被联邦政府逮捕,将面临20年监禁甚至是终生监禁,以及高达2000万美元的罚款。资深刑事律师提醒您,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对贩卖或拥有非法毒品的惩罚很不一样,但是不管是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这些政府都有权利对进行毒品交易的罪犯提出检控并裁定处罚。
案情回顾
纽约时间2017年1月18日,纽约警察发现一辆黑色奔驰车的司机在行车中使用电子产品(手机),并涉嫌蛇形驾驶。随后,该警察在长岛将其拦截搜查,并在车上搜出一把手枪及两袋可卡因。警察立即逮捕驾驶员周立波与副驾驶座的唐爽。唐爽是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和科学家。
纽约时间2017年7月31日,根据拿骚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消息,检方撤销对被告人唐爽提起的刑事监控。至此,周立波成为本案唯一检控对象。
纽约时间2017年12月18日,纽约州大陪审团决定正式刑事检控周立波,检控五项罪名:非法持有武器罪(第二级,子弹上膛,C级重罪)、非法持有火器罪、非法持有武器罪(第四级,轻罪)、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罪、开车打手机罪。这五项罪名中有两项为重罪。
纽约时间2018年2月22日,该案在纽约州拿骚县地区法院第6次开庭。周立波向法庭发起动议,他质疑警察当时拦截和搜查他的汽车这一行为的合法性。
纽约时间2018年5月9日,该案在纽约州拿骚县地区法院第10次开庭。法官判定,警察拦截周立波的车这一行为是合法的,而搜车的行为不合法。因此,周立波车里的枪支和毒品属于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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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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