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之大,世事之多,让人们目不暇接。 每天我们都能听到、看到一些令人吃惊的事情。 就说我们美国德州,最近就有一件很令人惊掉下巴的事情: 一个小偷在竞选联邦参议员。 请注意,参议员可不是众议员。 美国有50个州,每个州只有两名参议员。 他要是选上去了,靠,诺大的德州被一个小偷给代表了,这是不是很好玩?
我知道您在想什么:这是抹黑,如同马克吐温《竞选州长》里描绘的那样的抹黑! 一个小偷怎么可以竞选议员? 这要么是无中生有,要么是张冠李戴,要么是政治陷害。 总而言之,不可能!
很巧,如同马克吐温《竞选州长》里描绘的那样的抹黑的事情正在美国发生,但不是这件事,咱回头再聊。 一个小偷在竞选州长,此事并非虚构。 他就是下面这个人:
他叫Beto。 23年前,他因偷偷翻越围墙溜入德州大学El Paso分校的一个单位而触动警报系统,警铃大作后,他被捕:
根据警方记录,警察抓他的理由是“ burglary”,也就是“偷窃”的意思。 去年有人提起这件事,他本人承认了:
“Burglary”,就是“偷窃”的意思。 尽管他本人使用“junmed a fense”(越墙而入)轻描淡写这件事,那也是偷窃。 有些华左为Beto 洗地,硬说法院的文辞上有“forcible entry”(强行进入)这样一个写法。 根据这个写法,Beto不过是“强行进入”,那不算偷窃,所以他不是个窃贼。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位Beto先生当年是“强行进入”哪里的。 一个人“强行进入”自己家里,估计问题还不大,警察一般是不会过问的。 问题是,他是“强行进入”他自己的家吗?
不是。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通过翻越墙壁或围栏强行进入不属于自己领地的方式有多少种:
第一种,好奇心:
第二种,竞技场:
第三种,见义勇为:
第四种:杀人越货:
第五种,盗贼:
您认为Beto那年翻越围墙强入人家的禁地,是属于哪一种情况? 当年警察得知他翻越围墙非法强入后,警察给他的待遇是这样的:
您说说看,Beto被警察抓了,到底是为什么? 如果说他不是窃贼,那是啥?
也许有人会说,他没有偷到东西,怎么是窃贼?
这个道理很简单,偷到了东西的小偷是小偷,有小偷行为但没有偷到东西的小偷也是小偷。 一个人上超市里逛了一圈,把一大堆商品都给悄悄塞进手提包里,裙子底下,鞋里,帽子里,出门时警铃大作,被抓起来了,所有赃物都被一一缴获, 您说这个没有偷窃成功的家伙是不是小偷? 如果一个人翻窗户或翻围墙进入了一个金库,还没有到金库地下室就被警卫给抓起来了,您说这家伙是不是个窃贼?
那为什么这家伙一竞选联邦参议员,就有人说这家伙不是窃贼了?
请注意他不是上幼儿园或小学时干的这件事。 他犯这个罪的那一年已经22岁,是个成人了!
这里还没有提起几年后他酒后开车造成交通事故,撞了人家的车还想逃跑那件事(详见 https://www.houstonchronicle.com/news/politics/texas/article/Police-reports-detail-Beto-O-Rourke-s-1998-13195088.php)。
当年警方给了他安了个最轻的一个罪名:偷盗。 这个罪名虽然不好听,但比强奸或谋杀要好一点。 但现在华左连偷盗这个罪名都要给去掉,那他“强行进入”人家的家里究竟是去做什么好事呢?是不是有一天华左们准备把这个Beto当年的不齿行为说成是“见义勇为”?
我觉得他如果当选联邦参议员,参议院开会的时候大伙儿要看紧自己的钱包 。 不然的话他偷了人家的钱,到法庭上可以大事化小,由“小偷”变成“强行进入”,最后甚至变成“舍己为公”了。
而且我还看见有一些华人在为他拉票。 我好奇,你们就没有比一个当过小偷的人更有资格一点的人物来竞选参议员了吗?
他要是当选了,我一想起我们州一个参议员是个贼,心里就发毛。
噢,对了,还忘记介绍一下这位名叫Beto的参议员候选人是属于哪一个党派的。 我感觉您应该已经想到了答案。 我可以提供一点线索: 美国参众两院的议员们也有犯罪的。 在过去两百年来有近百位议员涉嫌犯罪并被定罪。 这其中有37位是共和党议员,49位是民主党议员。
如果Beto当上了参议员,相对于别的议员,他犯罪的可能性是更大还是更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