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引发举国关注,并能延烧至海外的舆论事件,大都与孩子相关。犹记得,十年前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犹记得8年前山西“假疫苗致残致死案”; 犹记得,连年来幼儿园频频曝出的“虐童案”,最近这一次,仍是和疫苗有关。
图为山西太原,已经封存的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 (图片来源:中新社)
7月15日开始,吉林长春长生生物在一周内被曝两次疫苗问题,一次是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另一次是其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因“百白破”检验不符合规定被罚款。 随后一篇《疫苗之王》的文章在朋友圈刷屏,舆论影响空前。
疫苗本来是用来救命的,如今变为直接或间接害人的工具,何况受害者是无辜幼子,让原本脆弱的社会信任再次到了冰点。也让更多中国的家长们陷入了更深的精神焦虑与健康焦虑中。当然,已有大陆权威专家称,这批有问题的疫苗是因为有效成分不够,所以本身不会对身体产生什么影响,但是最大的风险是会导致失效,即无法预防该预防的疾病,但对于整个社会体系而言,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滥觞,最大的风险是会导致社会撕裂,政府公信力损耗。
事实上,在中国大陆在近年来从三聚氰胺奶粉风波到最近的“瘦肉精”事件都暴露出,从食品到药品,政府参与管理的部门不少,但监管的漏洞和缝隙似乎越来越大,以至于民间产生了“都在管,都不管”的非议。造假是社会恶疾,在事关国民生命安全的领域造假,是恶中之恶;造假产生的社会性后果,如对社会信心的伤害,早已远超个案本身而成为撕裂社会的利刃。
资本的逐利本性天然地要用最小的成本追逐最大的利润,这也就使得造假成为一个重要选项。在没有充分监管与法律规范的场域内,没有一个社会可以纯粹用道德理性来规范所有行业。
企业角度看,“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义、利永远是社会追求的东西,而重义轻利、贵义贱利本应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认知。人性善良缺失,虚伪与险恶必定会丛生泛滥。即便是从西方引进的市场经济哲学,也有“慈善文化”在行其道。200多年前的“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就在所著《道德情操论》中指出,企业家不仅要懂经营、会管理,企业家的身上还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而今日之中国,财富与权力以压倒性优势成为众多丈母娘衡量女婿的简单粗暴标准,义利观也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嬗变。“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逻辑一旦形成,对企业、市场的公信势必大打折扣。
法律与监管层面看,众所周知,中国并不缺法——这个法,既包括针对食品药品或其他特定领域的法律法规,也有更普遍的法律规范;政府的监管,也有对应的各级部门执行。然而从现实结果看,法律约束与行政监管都没有有效缓解公众焦虑,展示出应有的社会公信,反倒是沦为鲁迅文中的“看客”,形同虚设或者打折扣的监督监管更纵容了企业的利益驱动,甚至有权力和资本共谋的嫌疑。当前警方已刑拘包括成生生物董事长在内的十余人,多个地方的纪委监委也已介入调查,相信会看到一批贪腐渎职与行贿受贿者受到惩处。
当然,“杀一儆百”的惩戒方式能起到一定威慑作用,但若不治理中国医药生产机理,仍然难以有效“防未病”,各类医药管理问题仍屡禁不绝。
希望不久的将来,普罗大众对于以下几个问题都能作出肯定的回答后,才能对此番疫苗事件造成的社会绞痛真正免疫,那就是政府监管到位了吗?社会监督得到保护了吗?官商勾结的可能性得到清除了吗?惟其如此,公众对企业与政府的充分信任才能得到重塑。
胡适先生曾经直言,“你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需考察三件事:第一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第二看他们怎样待女人;第三看他们怎样利用闲暇的时间。 ”孩子是一个国家与民族的未来,一个社会最深的痛,往往都是因为孩子。一个社会对待孩子的态度,决定着它未来的前途命运。面对当下的社会现实,政府部门、大众媒体、司法机关三者皆必须各有预警、各有对策,各有行动,缓解社会焦虑、重塑社会信任、筑牢民族健康根基。虽然见效期漫长,但已是燃眉之急。
往期回顾
直接“枪毙”!9月11日起 移民局规定所有移民或非移民签证再无补件机会
本文为美国侨报评论员稿件
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作者:侨报评论员
小编:高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