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年开年,关于双重国籍的争论就一直未曾平息,2月11日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公开的一则《特别提醒》在海外华人圈引起波澜。这则提醒写道:近期,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已加入外籍并持有中国签证的申请人,涉嫌骗取中国护照。而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三条、第九条规定,中国驻大使馆讲对有关证件进行注销或者宣布作废处理,有关人员将被拒签或拒绝入境。
这则严厉打击双重国籍的消息一经公开,众说纷纭,有人赞同中国继续单一国籍,也有人说中国应该向外国看齐、推行双重国籍,也有人说不承认双重国籍可以理解,但起码开放一些政策来帮助移民的华人处理后续问题。
事件继续发酵,在3月初有关“定居海外的华人、美籍宝宝有可能被强制注销中国户口”的消息在网络行疯传。一个上海妈妈为自己的美籍宝宝上户口时也遇到了新问题,在派出所窗口领取的一份《上海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上赫然要求务必写清:“有无加入他国国籍,并承诺一旦加入他国国籍将配合本市公安机关注销本市户口。”上海公安局在3月13日发布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中也明确写道:“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登记,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一经发布立即受到广泛关注,不少美爸美妈都来咨询自己的美宝上户口会不会被注销、影响以后的生活。
美宝上户口不受影响
每次和美籍宝宝相关的政策有风吹草动,不少美爸美妈就惶恐难安,担心自己的孩子会被波及。华美宝宝也一再提醒不要被网上传播的言论影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第八号令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适用于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只要宪法不改,美宝的中国国籍身份是受中国法律认可的。无论国家是否会对持有绿卡、定居海外的华人给予注销户口处理,都不会对美籍宝宝有任何影响,作为中美国籍法冲突下自然拥有中美国籍的孩子,所拥有的两国国籍都是受中美两国认可的,完全合法。
上海公安局注销户口的依据就是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丧失国籍必须同时满足两点:1、定居外国;2、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在美国出生的宝宝,是自己爸妈去的美国、没有自己独自做决定的能力、根据美国国籍法自然获得外籍,没有构成“自愿”,同时满月就随父母回中国生活,没有构成“定居外国”,两条都不满足怎么可能被取消中国国籍呢?作为中国人的美宝自然能像一个普通公民那样享有基本的权利去上户口啊。
对出国定居人员不注销户口
上海官方微博公众号@警民直通车-上海在21日正式回应,该项规定并非新政,最初颁发时间是03年,同时对5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规第四十六条作出细致解读:
问: 根据第四十六条, 哪些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答: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并未在外国长期定居的,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
25日更是直接PO文:“鉴于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的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关于‘出国定居’的法定内涵尚不明确具体,因此,现阶段上海公安机关对出国定居人员不注销户口”。
因国民户籍信息属于国家隐私,外国政府不会向他国透露,这些出国定居的人员到底持有的是绿卡还是外籍证件也只有定居国知晓,但现在上海公安机关明确发函不对定居海外的人员做注销户口处理,已经释放了非常有利的信号。
双重国籍的大趋势不可抵挡
联系北京两会期间,在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提出的修改《国籍法》第九条的建议:“如果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这份提案解读起来就是:“即便是加入外籍,但如果没有主动请求注销其中国国籍的,中国依旧可以认同该公民的中国国籍,从实质上来说,就是默许了“双重国籍”的身份。华美宝宝非常赞同朱委员的提案,人才战争一再升级的现代,想要赢得海外高端人才,全球各个国家开启了积极的“抢人模式”,国籍早已成为争夺人才资源的重要手段,自动丧失国籍,把人才给别家,这并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
华美宝宝认为,短期内期待中国政府官方承认“双重国籍”并不现实,但相较于以往中国公安部光是13年一年在全国范围内稽查违反规定持有户籍者(包括双重国籍),注销户口高达106万个,目前官方表态不注销海外定居人员的户口,已经有一种偏向暧昧的处理,随着越来越多的利好信息释放,显然可以期待未来双重国籍的大趋势,作为赶上第一批吃螃蟹热潮的美宝,很有可能在日后享受双重国籍带来的巨大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