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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国在个税方面出台一些新政,并承诺作为第二批实施CRS的国家,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完成首次金融账户的信息自动交换工作,此后每年定期进行CRS国家之间的信息交换。那么,什么是CRS?CRS到底和实质是做什么?为什么资产比较大的客户会关心CRS?新个税法如何反避税?
什么是CRS?
CRS (Common Reporting System)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也就是为全球范围内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的“统一报告标准”。
通过CRS,所有签署的国家和地区都要在本国金融机构实现这一统一标准,并与其他签署国家和地区交换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进而掌握本国纳税人的各人资产状况,以判断是否偷税漏税、行贿或洗钱。CRS只涉及金融账户,而不包括非金融房产类账户。
CRS交换哪些信息呢?
海外机构账户: 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保险公司在内的几乎所有海外金融机构;
资产信息:存款账户、托管账户、具有现金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券收益;
账户内容: 账户及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账户总额。
根据最新的中国个税法规定,中国税务居民由以下标准来衡量: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中国的税务居民。居民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缴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各人,为中国的非税务居民。
这是中国税法第一次判定税务居民身份使用183天的国际划分标准,也意味着,中国居民使用第二本护照的方式很难规避CRS申报要求。中国公民过去通过持有非CRS的岛国护照,而规避CRS申报的做法,可能因183天的新规定而无法避免CRS申报要求。
先来看看2017年9月第一批做出交换的国家
巴西披露未申报的应纳税海外总收入,连本带利+罚金一共收回470亿美元。
法国披露未申报的应纳税海外人群达到5万人,总税收连本带利+罚金一共收回320亿欧元。
印度披露未申报的应纳税海外人群达到6.5万人,总税收连本带利+罚金一共收回60亿美元。
澳大利亚未申报的应纳税海外人群,总税收连本带利+罚金一共收回3.26亿欧元。
CRS影响人群
CRS将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那些在海外有金融资产的居民个人,包括在海外有壳公司投资理财、在海外购买的大量保险,和在海外设立的家族信托等。
这些人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来华工作并在华开设金融账户的外籍(即CRS参与国的)个人;
2) 保有在华金融帐户的来自CRS参与国的海外华侨或华人;
3) 持有海外(即CRS参与国的)金融帐户的中国籍个人;
4) 中国籍个人持有超过25%的公司股权,且该公司拥有海外(即CRS参与国的)金融账户;
5) 通过海外(即CRS参与国的)证券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中国籍个人;
6) 购买海外(即CRS参与国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或者年金的中国籍个人;
7) 作为海外(即CRS参与国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中国籍个人等。
CRS交换初期重点检查的是高资产人群,比如100万美元以上的高资产是这次全球资产透明化的主要对象。虽然CRS并没有把低资产人士排除在外,但交换账户信息会产生海量数据,即使有些低资产人士不愿意被资产透明化,但从实践角度来说影响并不大。
各国加入并实施CRS的时间表不尽相同。中国版CRS最先查的是账户余额100万美元以上的高净值人群,2017年12月31日就要完成所有账户的尽职调查,100万美元以下的可以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根据经合组织发布的消息,中国依据“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第29条规定,将效力正式扩大到香港和澳门两地,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也正是因为这样,不少客户近日来打来电话,咨询他们在香港的银行账户陆续收到CRS信息互换的通知。那么在香港和澳门实施意味着什么呢?
这意味着,中国内地高净值人群在香港和澳门的金融账户将会通过CRS的自动交换机制传递给中国内地的税务机关;香港和澳门的税务局很快将与更多国家的税务机构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两地在去年9月底之前完成CRS下的第一次账户信息自动交换。
作为中国内地居民最大的金融账户开户地之一,香港加入CRS后,内地居民在香港购买的大额保险等转移资产信息,也将被内地税务部门掌握。
哪些关注的国家加入CRS
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加入,其中61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国税务居民金融账户信息将交换回中国,其中包括一些国人熟悉的国家,比如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百慕大、巴西、英属维京群岛、保加利亚、加拿大、开曼群岛、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希腊、格陵兰、冰岛、印度、印尼、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马来西亚、马耳他、墨西哥、南非、西班牙、瑞典等。
中国富豪比较热衷开设机构的离岸避税国家,包括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都在信息交换之列。
大家注意到的是,美国并不在CRS交换名单上。这是因为美国2010年开始FATCA法案,开始对美国的税务居民全球资产进行申报收集工作,所以美国没有加入CRS行列。
CRS实质是做什么 新个税法如何反避税
CRS交换来的信息主要是用来核查纳税人是否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并不是交换回来的信息就是直接征税。但刚刚通过的新个税法,对高净值人群境外金融资产强化税款征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换句话说,CRS只是一个敲门砖,真正的“大招”是新个税法中首次引入的反避税条款。
新个税法的第八条涉及反避税条款:
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居民个人控制的,或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据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支付利息。
高净值客户如何应对
面对即将来临的CRS,可能给高净值人士带来的影响首先是海外金融资产的曝光,第二是国内金融账户也会受到监管,还有就是企业家和企业家资产混淆和共查的问题。高净值人群又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是,对自己的财富、资产做一个全面的诊断和选择。诊断包括全面的资产梳理,知道我们到底持有什么样的财产资产,这些资产或财富,哪些交税哪些不应该交税,做到心中有数。
在这个基础上,做出合理的选择。比如选择哪个国家什么身份,选择什么样的金融机构,选择什么样的持有资产,用什么样的主体去持有他,都是需要我们自身的情况做出判断和选择。这个过程会涉及到较为复杂的财务、税务及法律问题,高净值人群可以借助专业金融机构,为财富保驾护航。
其次,分散资产持仓,用全球化的格局考虑问题。CRS之下,建议利用信托、基金、保险、投资机构、房地产等多元化的资产配置来分散风险。海外房产、珠宝、艺术品、贵金属等不属于金融资产的品类也建议投资,因为“非金融资产”类别不在CRS覆盖范围内。
另外,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国际间的税收差异,国内的税收差异,不同资产的税收差异,做一个合理的安排和筹划,减少我们的税收负担。
最后是,在考虑财富传承问题时,一定要把税收问题考虑其中。目前的中国高净值人群大部分面临着财富向二代传承的问题,子女的移民或者海外身份,家庭财产的税收负担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应该把这个问题考虑其中。
同时,企业家在做传承之时,也需要对企业和个人的历史做一个清理和剥离,不要在财富传承的同时把风险代价也传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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