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共读」《为孩子立界线》之第九章痛苦可以成为礼物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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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四:要确定这种痛苦是让人成熟的痛苦,不是诉诸需求,或让人受伤的痛苦!

我的心理学家朋友告诉我,有一次他的妻子出门一个礼拜,他要身兼母职地照顾三个女儿。 在大约第二或第三天早上,他跟四岁的女儿说了好几次,要她赶快准备好上幼稚园,但是她就是在那里磨蹭。

他的挫折感累积到要发怒了,最后,他以一个后果来威胁她,并且开始发怒。 那时候有个问题突然进入他的脑海:"如果这是我的病人,我会怎么做? "

他退回来想了一阵,然后,他所做的,就是找出女儿行为背后的原因。 这个孩子通常是蛮乖顺的,所以他推测必定是有个不寻常的原因导致她的磨蹭。 他灵机一动,问她:"你是不是在想妈妈? "水闸开了,他女儿奔到他的臂弯里开始啜泣,他安慰她、同情她、说他也想念妈妈。

他抱了她一会儿之后,她安静下来,抬起头来说:"爹地,快点,我们该走了! "她去穿衣服,然后就没事了。

孩子的行为通常会送出一个信息,父母需要评量那个痛苦,来找出这是不是挫折性的痛苦,或是有所需求的痛苦,还是受了伤的痛苦。 在我朋友的例子里,这种需要母亲的痛苦导致她女儿的行为,而"限制至上"的处理方法,会让她气馁。 有辨别力的父亲评量她的痛苦,最后认为那是有关"想念和需要妈妈"多过于"违抗爸爸"的行为表现。

要确定这种痛苦是让人成熟的痛苦,不是诉诸需求,或让人受伤的痛苦!

对待小婴孩,这种评量尤其重要。 婴孩主要是出于饥饿和孤单的痛苦,而显出反抗行为。 会使孩子成熟的挫折,应当是在生命中的第二年才会有其适当地位,在那时候,管教和界线才变得重要。 明智的母亲能够在"婴孩需要换尿布、需要喝奶、需要搂抱、太累或因为需要睡觉而生气"这些事之间作区别。 在你要求幼儿处理自己的挫折感之前,要确定他们的需要得到满足。对待婴儿,我们常常失之于满足所需。

选自——《为孩子立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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